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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本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2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洪洞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洪洞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洪洞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洪洞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洪洞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洪洞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洪洞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八、洪洞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洪洞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洪洞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资金明细表
十一、洪洞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洪洞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十三、洪洞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十四、洪洞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主要从事洪洞县行政区域内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
1.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2.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3.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及回收;
4.承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和市中心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中心现有工作人员38人,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主要从事洪洞县行政区域内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中心设6个股室,分别为综合股、计财股、稽核股、信贷股、归集股、服务大厅。
三、2022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洪洞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承担着全县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及回收;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等职责。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表(附后)
一、洪洞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洪洞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洪洞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洪洞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洪洞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洪洞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洪洞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八、洪洞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洪洞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洪洞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资金明细表
十一、洪洞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洪洞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十三、洪洞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十四、洪洞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洪洞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 379.1228 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 6.9328 万元,增长 1.8 %。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 379.1228 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 379.1228 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 379.1228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6.9328 万元,增长 1.8 %。主要原因是今年人员工资上调保险各方面经费增加。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0 %。主要原因是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0 %。主要原因是上年预算数相同。
3.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总计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0 %。主要原因是上年预算数相同。
4.其他资金收入预算总计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0 %。主要原因是上年预算数相同。
(二)支出预算总计 379.1228 万元。包括:
住房保障(类)支出 379.122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6.9328 万元,增长 1.8 %。主要原因是今年人员工资上调保险各方面经费增加。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洪洞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年收入预算合计 379.1228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379.1228 万元,占 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0 万元,占 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 万元,占 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0 万元,占 0 %;其他资金 0 万元,占 0 %。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洪洞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年支出预算合计 379.1228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0 万元,占 0 %;项目支出 379.1228 万元,占 100 %。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洪洞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379.1228 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 6.9328 万元,增长 1.8 %。主要原因是今年人员工资上调保险各方面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洪洞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 379.1228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6.9328 万元,增长 1.8 %。主要原因是今年人员工资上调保险各方面经费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洪洞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 379.1228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346.7232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取暖补贴、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工伤保险。
(二)公用经费 32.3996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洪洞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0 %。主要原因是上年预算数相同。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我单位有“三公”经费。
洪洞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2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100 %;公务接待费支出 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 0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 0 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 0 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 0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 0 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 2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 0 万元,主要原因上年预算数相同。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 0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 0 万元,主要原因上年预算数相同。
九、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于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降低) 0 %。
主要原因是:上年预算数相同。
十、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我单位有政府采购。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 3.15 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 3.15 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拟购买服务支出 0 万元。
十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本部门共有车辆 2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2 辆等。
2.本部门房屋情况:房屋面积为734.95㎡,价值4263680.92元。
3.其他国有资产共计642543元,其中,通用设备527843元;家具、用具114700元。
十二、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单位共 3 个项目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 379.1228 万元;本部门单位整体支出(R纳入、□未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 379.1228 万元。
十三、其他说明
(一)政府债券公开
本部门未使用政府债券
(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本部门未使用政府购买服务指导
(三)其他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单位资金收入:包括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
买服务,是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将国家机关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情况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洪洞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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