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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2年洪洞县人才工作专项考核方案》(洪人才办发〔2022〕3号)和《2022年度洪洞县人才工作“十大”行动》(洪人才办发〔2022〕4号)文件精神,现决定在全县教育、卫生、文化艺术、农业和高技能领域建立一批以高层次人才姓名及其专业特色命名的“名师、名医、名家、名匠”工作室,成为高层次人才开展本领域学科创新性研究和培养后备人才的平台,在取得科研成果、加强学科建设的同时,培养一批优秀青年人才,为我县社会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人才保障。现就申报推荐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评选名额
洪洞县2022年度“名师名医名家名匠”工作室计划评选20个左右,每类工作室计划评选5个。
二、申报对象和资格条件
“名师名医名家名匠”工作室由1名领衔人和3-5名成员组成。
(一)领衔人资格条件
建立工作室的领衔人要求政治立场坚定;身体健康;在我县教学、医疗、创作、科研等一线工作;有丰富、独到的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权威性、代表性和影响力;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指导和创新能力;热心青年人才培养,热爱事业、乐于奉献;无违纪违法记录。
(二)成员资格条件
工作室成员一般由领衔人自主选拔确定。要求政治立场坚定,一般在40周岁以下,在全县范围内工作,是本学科领域具有较强培养潜力的中青年骨干,具备良好的品德及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愿意且能够承担工作室相应的工作任务。
(三)所在单位配套条件
工作室领衔人所在单位应为工作室设置一间相对独立的工作场所,配备相应的基础设施。
三、工作程序
“名师名医名家名匠”工作室评选坚持严格标准、优中选优,统筹兼顾、涵盖广泛,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以品德、能力、业绩贡献为导向,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一)公布条件
下发正式通知,并在媒体上公布申报条件和程序。
(二)申报推荐
采取“归口管理,统分结合”的方式进行。在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县人社局、县教科局、县卫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总工会、县文联具体牵头实施。
县教科局具体实施“名师”工作室;
县卫体局具体实施“名医”工作室;
县文旅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联具体实施“名家”工作室;
县总工会、县人社局具体实施“名匠”工作室;
(三)资格审查
县人社局、县教科局、县卫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总工会、县文联汇总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填写意见后,统一将材料报县委组织部。县委组织部对推荐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四)考察
县委组织部根据资格复审结果,提出考察人选名单并组织考察,综合了解其政治表现、专业水平、工作实绩、职业道德以及用人单位的支持等情况。
(五)确定支持对象和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县委组织部提出拟支持对象名单,报请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同意后,在全县范围进行公示。
(六)命名挂牌
拟支持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命名、授牌,落实补助经费。工作室依据有关规定选拔成员,签订目标责任书并开展工作。
(七)日常管理
根据单位职能,由各责任单位单位制定《洪洞县“名x”工作室管理办法》《洪洞县“名x”工作室年度考核办法》,上报县委人才办报备,并负责工作室的日常管理。同时实行年度考核制度,对考核结果优秀的给予资金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资格。实行动态管理制度,相关行业工作优秀者可按年度增补命名。
四、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人需报送的材料包括申报书(附件1)、印证资料以及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3)。其中,申报书和汇总表可从槐乡人才公众号自行下载,印证材料请按照《印证材料清单》(附件2)准备。申报书和印证资料合并装订(封皮统一用白色亚光纸胶装,附件要有目录)。
所有材料均需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与纸质版内容应当一致,申报书和印证资料应为一个完整的pdf文本,汇总表采用excel格式。
2.申报材料由推荐部门签署意见后统一报送。于2022年8月1日前将申报材料和汇总情况报送县委人才办,逾期不再受理。各乡镇和县直单位通过筛选,若有意向人选,可与相关单位联系进行上报。
具体联系人:
县委人才办:南海(总负责)0357-6220717
县教科局:王洪善 0357-6222186
县卫体局:张海荣 0357-6222188
县总工会:刘 飞 0357-6222118
县文旅局:狐一民 0357-5565812
中共洪洞县委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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