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承办单位: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12000921号 网站标识码:1410240020
联系电话:0357-6222148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洪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
洪政发〔2024〕32号
洪洞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第三批县级行政执法主体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洪洞经济技术开发区:
为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推行行政执法主体、职能法定化,根据《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中共洪洞县委办公室 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洪洞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洪办发〔2024〕4号)规定,结合全县机构改革及职能调整实际,我县开展了第三批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核工作,经审核共确认了3个县级行政执法主体。同时废止2019年《洪洞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一批县级行政执法主体的通知》(洪政发〔2019〕52号)中授权的3个行政主体。
公布的行政执法主体应当将行政执法依据和行政执法职权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行政执法主体发生变化的,县政府将再次进行清理、确认和公布。
附件:1. 洪洞县第三批县级行政执法主体清单
洪洞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主办单位: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承办单位: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12000921号 网站标识码:1410240020
联系电话:0357-6222148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洪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