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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洪洞县规范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21-06-24来源: 洪洞县人民政府

洪政办发202161

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洪洞县规范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洪洞县规范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洪洞县规范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成品油经营行为,建立成品油市场多部门联动监管机制,促进成品油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汾市规范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21〕12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开展规范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突出问题、目标、结果“三个导向”,坚持源头防范、标本兼治、联防联控、群防群控,严厉打击成品油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切实把好成品油安全、质量、税控、环保等关口,促进全成品油市场秩序和消费环境持续向好。

二、工作目标

通过在全范围内开展规范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严格油品管控,严肃执法检查,切实落实属地责任、相关部门监管责任、成品油企业主体责任“三个责任”,以加强油品管控、打击偷逃税款、取缔黑加油站点为重点,查处整治一批成品油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构建源头治理、规范有序、合法经营、违法严惩的成品油市场监管体系。

三、组织机构

成立洪洞县规范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冯定国  县委常委、县政府

副组长:师  健  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全红  商务局局长

梁爱军  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靳文毅  国家税务总局洪洞县税务局局长

成  员:郝泽旭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闫晋洪 县财政局局长

王秋平  自然资源局局长

郭双平  交通运输局局长

师珠宝  应急管理局局长

张  莉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局长

郭  彬  公安局副局长

王三锁  综合检验检测中心主任

杨柴林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李树记  临汾市生态环境局洪洞分局局长

王  玉  消防救援队长

郝良玉  中石化洪洞分公司经理

毛苏民  中石油洪洞分公司经理

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

领导组负责统筹组织全规范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难点堵点问题,指导、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开展工作。领导组下设一室四组,分别为办公室、综合协调工作组、税控系统安装工作组、打击黑加油站点工作组、宣传报道工作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商务局局长刘全红兼任

综合协调工作组

组  长:刘全红  商务局局长

副组长郝泽旭  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新宝  商务局副局长

张炜华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正科级干部

郭卫峰 国家税务总局洪洞县税务局副局长     

工作任务:拟定全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督促各工作组制定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完成时限;负责召集成员单位定期召开工作例会,通报工作进展、解决工作问题;负责会议文件、材料及有关领导讲话的起草工作。

(二)税控系统安装工作组

组  长:靳文毅  国家税务总局洪洞县税务局局长

副组长:郭卫峰 国家税务总局洪洞县税务局副局长

张  婧 县财政局四级主任科员

郭  彬 县公安局副局长

工作任务:负责制定加油站数据管理云平台推广实施方案细化任务清单、明确完成时限定期向领导组办公室报送工作推进情况,确保任务按时完成;负责采购、安装加油站数据管理云平台,研判处置数据管理云平台安装和运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依法实施税收监管,对瞒报收入、偷税漏税、纳税信息申报异常的企业进行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部门依法惩处

(三)打击黑加油站点工作组

组  长:梁爱军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张炜华  市场监督管理局正科级干部

郭  彬  公安局副局长

王三锁 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主任

邱天军 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工作任务:负责制定全打击取缔黑加油站点工作实施方案,细化任务清单、明确完成时限定期领导组办公室报送工作推进情况,确保任务按时完成;组织相关部门加大城乡结合部、高速公路、国省干道、县乡公路沿线、经营网点集中地等重点区域监督检查力度,组织开展清除无证无照经营的黑加油站点工作,依法查处非法生产、非法存储、非法运输、非法经营等成品油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四)宣传报道工作

组  长:郝泽旭  委宣传部副部长

副组长:杨柴林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工作任务:全程报道工作进展情况,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密切关注企业诉求,为安装税控系统和打击取缔黑加油站点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防范和化解网络舆情。

四、实施步骤

2021年5月11日开始,开展全县打击取缔黑加油站点专项行动。

2021年5月31日前,完成全成品油企业税控系统安装、测试、运营工作,建立加油站数据管理云平台。

2021年6月30日前,基本取缔我辖区内黑加油站点,成品油市场规范有序发展。

2021年12月20日前,彻底取缔我辖区内黑加油站点构建源头治理、规范有序、合法经营、违法严惩的成品油市场监管体系。

2021年底,对全规范成品市场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五、职责分工

各乡(镇)人民政府作为本辖区内整治行动的责任主体,负责本辖区内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全面工作。

县商务局:负责综合协调全规范成品油市场工作,督促指导各职能部门落实好相关工作。

县委宣传部:负责积极宣传云平台运所产生的社会效应,防范和化解网络舆情。

县税务局:负责全县税控系统招标、采购、安装、测试、运营、维护对瞒报收入、偷税漏税、纳税信息申报异常的企业进行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依法处。

县财政局:负责对建立加油站数据管理云平台的资金保障及有关工作

县公安局:建立健全行刑衔接机制,畅通线索移送渠道,依法打击非法存储、非法经营等成品油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加油站妨碍公务、暴力抗法等行为;配合交通运输部门依法打击成品油非法运输行为,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查处黑加油站点。

临汾市生态环境局洪洞分局:负责依法查处加油站点的环境违法行为,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置查处的假劣燃油。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检查加油站点用地情况,依法查处违法用地。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组织开展打击黑加油站点工作;对加油站数据管理云平台系统推送的违法违规加油站进行查处。

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负责成品油经营主体的注册登记和零售经营资格的审批;加油站新增、注销信息推送商务、税务、市场监督管理等相关单位。

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对安装税控装置及施工过程进行安全检查;督促加油站履行法定安全职责,依法查处加油站点安全方面违法行为。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依法查处成品油的非法运输行为,从运输渠道打击非法油品流入。

县融媒体中心:全程跟踪报道工作进展情况,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密切关注企业诉求,为安装税控系统和打击黑加油站点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负责配合各职能部门做好计量器具的定、专用设备的铅封工作。

中石化洪洞分公司、中石油洪洞分公司:自主完成税控装置的安装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规范成品油市场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按照方案要求,强化责任意识,严格履职担当。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细化工作内容、制定配套措施、加强业务指导、抓好工作落实。

(二)建立例会制度,强化联动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召开例会,通报工作进展、解决工作问题。各乡(镇)、各部门要密切沟通、互相配合,在工作推进、执法检查、线索核查、问题整改等全过程,做到专项工作尽责到位、应对重要事件相互补位,确保分工明确、沟通顺畅、联管共治。

(三)坚持依法监管,加大执法力度。乡(镇)、各部门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加强“两法”衔接,把好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要坚持职责法定, 规范文明执法,依法简化程序,提高执法效率,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要综合运用查封扣押、上限处罚、行政拘留、刑事立案等执法手段,整治成品油领域非法经营和破坏税控系统行为。

(四)提高服务效能,严格责任追究。领导组将通过明察暗访、现场核查等方式对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对不作为、慢作为、失职、渎职的单位和人员,依法依规通报问责。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各部门要依据自身职责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持续推进加油站税控系统管理和打击黑加油站点日常监管等工作,确保全市成品油市场健康发展。

(五)加强宣传引导,做好信息报送。要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积极宣传工作进展和典型经验做法。要畅通举报渠道,利用好12315、12366、110等举报电话,完善举报响应机制,发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主动提供线索,形成全民监督、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此次成品市场规范工作实行信息月报制度,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于每月25日前报送本月工作进展情况,重要事项随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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