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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洞县自然资源局关于
洪洞县城东控制性详细规划A-04-(03、05、06、07),A-05-(01、02、03、04、05)地块规划调整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规定,洪洞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召开了洪洞县城东控制性详细规划A-04-(03、05、06、07),A-05-(01、02、03、04、05)地块规划调整专家论证会,与会专家经过认真分析讨论,认为控规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调整理由充分,同意调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现将控规调整方案进行公示,公开征求广大市民及社会各界意见。
公示时间:30个工作日
公示期限:2021年6月2日至2021年7月14日
一、调整地块情况
A-04-(03、05、06、07),A-05-(01、02、03、04、05)地块位于洪洞县城东区,恒富大街以北,磨河以南,规划支二街以西,龙泉家园小区以东。总用地面积147234.03平方米。A-04-03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1.4,建筑密度≤20%,建筑高度≤24m,绿地率≥40%;A-04-05地块用地性质为商务用地,容积率≤2.5,建筑密度≤25%,建筑高度≤60m,绿地率≥35%;A-04-06地块用地性质为交通场站用地;A-04-07地块用地性质为防护绿地,绿地率≥80%;A-05-01地块用地性质为商务用地,容积率≤2.5,建筑密度≤40%,建筑高度≤45m,绿地率≥30%;A-05-02地块用地性质为商务用地,容积率≤2.5,建筑密度≤20%,建筑高度≤60m,绿地率≥40%;A-05-03地块用地性质为行政办公用地,容积率≤2.5,建筑密度≤35%,建筑高度≤60m,绿地率≥35%;A-05-04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2.9,建筑密度≤20%,建筑高度≤80m,绿地率≥35%,A-05-05地块用地性质为防护绿地,绿地率≥80%。
二、调整理由
本次调整地块位于洪洞县城东区,恒富大街以北,磨河以南,规划支二街以西,龙泉家园小区以东。
洪洞县恒东小学是2021年幸福洪洞十大民生工程之一。近年来,城东区居住人口大幅增加,但相关教育服务设施建设滞后,难以满足适龄学生就学需求。为缓解城东北部片区适龄学生就学压力,使该片区的适龄学生就近入学,洪洞县人民政府拟在恒富大街与虹通大道东北侧建设恒东小学。同时,为解决洪洞县城区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过低的问题,拟在恒东小学北地块新建县直幼儿园一所。但现行控规中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与幼儿园、小学不符,因此需对相关地块控规进行调整。
为缓解恒东小学周边交通压力,拟将原规划的虹通大道(恒富大街以北段)红线宽35米调整为50米。调整后的虹通大道东侧,增加绿化带,设置接送活动场地,缓解学校周边交通压力。
三、调整内容
(1)道路调整
虹通大道(恒富大街以北段)规划道路红线宽度由35米调整为50米,规划支二街依据恒东小学建设项目用地勘测定界调整道路线形。
(2)用地调整
根据恒东小学建设项目用地勘测定界及虹通大道(恒富大街以北段)、规划支二街拟定线形,重新划分用地。并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及《山西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确定调整后用地指标。调整后地块编号为A-04-(03、05、06、07),A-05-(01、02、03、04、05)。
调整后A-05-01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用地面积为2062平方米;A-05-02地块用地性质为服务设施用地(R22),用地面积为8820平方米,容积率为0.65,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限高20米;A-05-03地块用地性质为中小学用地(A33),用地面积为44893平方米,容积率为0.7,建筑密度25%,绿地率30%,建筑限高25米;A-05-06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兼容广场用地(G1/G3),用地面积为9257平方米;A-04-03、05、06、07,A-05-04、05地块用地边界发生调整,用地面积减少,用地性质及指标未发生改变。调整后A-04-03地块用地面积为39461平方米,A-04-05地块用地面积为11666平方米,A-04-06地块用地面积为4220平方米,A-04-07地块用地面积为11132平方米,A-05-04地块用地面积为30300平方米, A-05-05地块用地面积为7076平方米。
调整后指标
地块编码 | 用地性质及代码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限高(米) | 用地面积(㎡) |
A-04-03 | R2二类居住用地 | 1.4 | 20 | 40 | 24 | 39461 |
A-04-05 | B2商务用地 | 2.5 | 25 | 35 | 60 | 11666 |
A-04-06 | S4交通场站用地 | -- | -- | -- | -- | 4220 |
A-04-07 | G2防护绿地 | -- | -- | 80 | -- | 11132 |
A-05-01 | G1公园绿地 | -- | -- | -- | -- | 2062 |
A-05-02 | R22服务设施用地 | 0.65 | 30 | 30 | 20 | 8820 |
A-05-03 | A33中小学用地 | 0.7 | 25 | 30 | 25 | 44893 |
A-05-04 | R2二类居住用地 | 2.9 | 20 | 35 | 80 | 30300 |
A-05-05 | G2防护绿地 | -- | -- | -- | -- | 7076 |
A-05-06 | G1/G3 公园绿地/广场用地 | -- | -- | -- | -- | 9257 |
备注:A-05-06地块配建学生接送场地。 |
对以上公示内容有意见者,请在公示期满前向洪洞县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意见或将意见发送至邮箱。
地址:洪洞县自然资源局
电话:0357-6250126
邮箱:7971145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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