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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部2025年10月1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0月15日我部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报告表为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357-6210666
通信地址:洪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部(山西省洪洞县滨河路与经三路交汇处)
邮 编:041600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洪洞经济技术开发区秦壁园区起步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 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洪洞经济技术开发区秦壁工业园
| 山西洪开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司 | 山西汉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建设规模:经一路、经二路、经三路、经四路、规划一路等5条道路,总长度2187.37米,面积约36064平方米(新增用地面积为24715平方米);污水处理厂进场道路,总长度为122.776米,总面积约771平方米;停车场工程,共计3处,总面积为12475平方米;硬化工程,面积为10441平方米;涧南路(经一路至经七路段)工程包含交通工程(含公交站亭)、照明工程和地下管线工程。主要建设内容:道路、给排水、照明、供热、燃气、电力排管、 绿化工程等。 总投资10879.57万元,环保投资117.9万元。 |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扬尘:严格落实建筑施工工地“七个百分百”(现场封闭管理100%、现场湿法作业100%、场区道路硬化100%、渣土物料覆盖100%、物料密闭运输100%、出入车辆清洗100%、工地内非道路移动机械100%达标); 沥青烟:本项目沥青采用外购,不设专门的沥青、混凝土搅拌站,沥青铺装选择在晴天、有风,大气扩散条件较好的时候集中作业,控制沥青混凝土的温度,尽量降低摊铺温度,摊铺后采取水冷措施,可使沥青烟的产生量明显减少,以减轻沥青烟气对周边环境敏感点的不利影响; 施工机械尾气:施工机械量分散,污染程度相对较轻,尾气通过自然扩散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运输车辆要求使用国六及以上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并加强运输车辆检查;非道路移动机械全部使用满足国四排放标准以上或者新能源产品,严格执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1、生产废水:机械、车辆冲洗水隔油沉淀后作为场地抑尘洒水用水、新修路面养护用水,不外排,避免对河流水体水质产生影响。 2、试压、清管废水:产生量较少,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对周边水体水质无影响。 3、生活污水:本工程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为当地居民,在周边食宿,生活污水均依托租赁民房所属村庄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置。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限制施工时间,夜间禁止施工,设置临时围挡降噪等,管理车辆,规划运输路线等。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弃渣:沿线开挖产生的弃土全部回填,产生的无法利用建筑垃圾及弃渣应及时清运,送至协议单位综合利用; 2、施工挖除路面物料:挖除沥青面层交由合法的沥青混凝土拌合站回收利用,严禁随意堆弃造成环境影响; 3、废旧管材、管件:经收集后由开发区管委会统一妥善处置; 4、生活垃圾:本工程不设施工营地,生活垃圾均依托租赁民房所在区域统一清运处置。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施工过程中,合理安排施工顺序,雨季中尽量减少土地开挖面。 2、合理取、弃土:工程不设弃渣场,工程用土尽量做到开挖土方的回用。 3、材料堆放场:材料堆放场周围用编织土袋进行拦挡,顶部用塑料薄膜进行覆盖。 4、施工废水均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不外排,不得排放到周边河流。 5、禁止将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直接排入河流。 6、成立专门的文物监督机构,对施工期间影响到的现有文物单位进行监督管理,出台相应管理和保护措施,制定文物保护规章制度及体系文件,竖立文物保护的标牌,重要地点建围栏或警戒线,严禁大型机械进场,避免产生较大的振动源,必要时应对文物保护单位采取加固措施。 7、组织管理: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必须加强施工队伍组织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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