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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部2025年3月2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5-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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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325日我部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报告表为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357-6210666

通信地址:洪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部(山西省洪洞县滨河路与经三路交汇处)

  编:041600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新建腐殖酸加工项目

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洪洞经济技术开发区赵城工业园电厂北820号

洪洞县一地科技有限公司

山西匠心筑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建设内容为:项目总占地面积13320m2(20亩),其中管理用房300m2、门房50m2、磅房70m2、生产车间1200m2、晾晒棚18座;购置搅拌机、提升机、破碎机、皮带机、振动筛、泥浆泵等生产设备以及其他附属设施。

建设规模:年加工1000吨腐殖酸钾颗粒。总投资5941万元,环保投资85万元。

废气:施工场地要进行合理规划,文明施工,施工控制在占地范围内。施工时实行围挡封闭施工,围挡高度最少不能低于2m,且围挡要坚固、稳定、整洁、规范、美观;建筑工地必须用密目式安全网全封闭,封闭高度应高出作业面1.5m以上。废水:本次工程施工期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可直接排入现有旱厕,定期清掏施工废水主要为物料拌合及路面喷淋水等产生,仅含有少量混砂,不含其它杂质,这类废水排放量很小,可通过将施工废水导排至现场集水池经沉淀后复用于施工环节,不外排,不利影响较小。

噪声:对于建筑垃圾首先考虑废料的回收利用,对钢筋、钢板、木材等下角料可分类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由建设单位外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在外运过程中应适当洒水,并采用篷布遮盖,检验合格后方可上路。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企业运送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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