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承办单位: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12000921号 网站标识码:1410240020
联系电话:0357-6222148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洪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
中共洪洞县委
洪洞县人民政府
洪洞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市委依法治市办:
法治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2023年洪洞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县委“1255”战略部署,瞄准县委“五大定位”,狠抓项目攻坚、营商环境、文明创建、改革创新、安全稳定五件大事要事,整体联动、稳中求进,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和成效。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履职能力。一是抓“关键少数”。县委、县政府理论学习中心组率先垂范,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先后组织学习《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习近平著作选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等规定篇目,提高了履职能力。二是抓谋划安排。制定印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深入推进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县的工作举措和分工方案》《2023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了全县法治工作任务,夯实了工作责任。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贯彻意见。
(二)坚持深化改革,全面提升政府依法履职效能。推行政府权力清单,促进政府履职。按照国务院、省市政府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相关要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按照省政府下放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职权指导目录,向15个乡镇下放55项行政处罚职权,并下发了裁量基准清单。
依法严惩刑事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始终对黑恶犯罪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我县法院办理的吴某等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案、李某彪等贩卖毒品案均入选山西高院“2023年十大毒品犯罪典型案例”。严格审理职务犯罪案件。坚持以正确打击犯罪为先,兼顾司法效率。2023年以来受理职务犯罪案件6件,其中涉及的罪名有贪污罪、受贿罪、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玩忽职守罪及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罪。依法办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把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摆到重要位置,有效遏制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多发高发态势。今年以来受理“帮信”案件23件,较去年同比上涨76.92%。
(三)坚持服务大局,提高依法行政制度建设质量。我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先后修订完善了限时办结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首问负责制、“好差评”制度、“码上办”、各综合受理窗口办事指南、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规范等多项制度规范,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确保行政审批工作在制度的框架内有序运行。持续增强“互联网+监管”合力。2023年“互联网+监管”监管事项目录清单认领率100%,检查实施清单编制率100%,全县各监管部门通过山西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共报送监管业务数据43098条。加快推进政务数据共享应用。全县通过统一用户管理及身份认证平台共编制发布目录数1156条,已挂载数据14.97万条。我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牵头印发了《洪洞县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方案》,确定了31项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梳理出104条改革事项。推出了“一件事”集成服务套餐297项,办理“一件事”2580余件,选取“餐饮”等27个行业推行“行政综合许可”改革,颁发“行业综合许可证”2454个。持续推进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2023年,政务服务产生的办件量总数为28859件,其中即办件为26070件,占总办件量的90%,承诺件为2773件,占总办件的10%。公共资源交易公开透明。2023年共完成政府采购项目88项,预算采购金额为4534.26万元,实际采购金额为4299.11万元,节约财政资金235.15万元,节约率为5.19%。
审查各类规范性文件,严把“制发”入口。严格按照《山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扎实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加强了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工作,2023年共收到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申请3件,出具审查意见3件。强化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严格“清理”出口。对2020年6月1日前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涉及“放管服”、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营商环境的到期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
(四)抓好“关键少数”,依法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强化领导干部法治培训,注重培养法治思维。组织开展县政府常务会专题学法,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参加旁听庭审活动并邀请法学专家讲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实现法治教育贯穿年度始末。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发程序,高度重视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工作。健全完善依法决策制度体系,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廉洁性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全链条”规则程序。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在经济发展、城市建设、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法律“智囊团”作用。高标准履行法定程序,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向县委和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
(五)深化体制改革,持续提升执法水平。开展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清理工作,目前全县共有行政执法人员901人,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目录均已在全省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平台公示。按照省、市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省新申领行政执法证人员公共法律知识统一线上考试的通知要求及有关工作部署,县司法局于7月28日、12月20日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全县新申领行政执法证人员公共法律知识考试,各乡镇和县直各相关行政执法单位共计40名新申领行政执法证件的执法人员参加考试。组织全县近1000名行政执法人员共参加了行政执法大讲堂12期线上培训;5月10日—12日,县司法局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15个乡镇及十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骨干人员参与了培训;选派两名执法骨干参加了省司法厅举办的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业务骨干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并于8月7日在县委党校举办了洪洞县乡镇行政执法业务骨干培训课程复讲活动。10月11日,洪洞县司法局监督检查组前往县交通运输局对交通运输领域行政执法情况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
根据省委、省政府、省司法厅及市委、市政府要求,我县各行政执法单位推广包容免罚工作模式,结合工作实际,实施“三张清单”制度,依法编制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和首次轻微违法免予处罚事项清单。
(六)坚持多措并举,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加强法治教育培训。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建立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学法制度。2023年共开展“法润万家”“专题宣传”等送法下乡活动21次,发放法律宣传册和资料8000余份。持续加大普法广播《与法同行》和普法栏目《法眼》创作力度,有效利用新媒体平台,积极拓展普法宣传广度,全面深化法治宣传实效。积极开展以案说法,助推普法“大格局”形成。
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截至目前,洪洞县已建成1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大厅1个,15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15个,律师事务所3个,人民调解室343个,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医疗纠纷、妇女儿童、工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各一个,343个村都设有法律援助联络点,初步形成了立体化网络法律服务体系,县乡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成率达100%,且通过互联网与全国实现了互联互通。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社会调解优先,法院诉讼断后”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构建了以“自然村”为基本单位的纠纷化解网络点,将辖区司法所、派出所等调解组织整合在一起,利用“诉讼调解平台”与“掌上派出所”将点串联成线,组成法官、行政人员、乡镇干部、人民调解员等共同参与的解纷合力。依托甘亭镇士师村“无讼村”经验,着手采取“1+9”模式,创建“无讼”乡村示范点试点工作,驻村帮扶队、驻村干部、派出法庭与所在村民委员会挂点对接,在开展诉前联调、解答群众咨询、扩大法治宣传教育、深化县域善治方面发挥司法职能,推动司法工作与乡村振兴同频共振。以17个法官工作站为抓手,将两个速裁团队与立案庭无缝对接,建立“多元调解+速裁”和诉源治理新机制,实现40%以上一审民商事案件在诉讼前端得到快速解决。
(七)强化对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权力运行进一步规范。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认真听取政协和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积极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对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并加大了执法检查力度。认真办理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审理、结案等程序,提高办案质量;建立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互动联动机制,提高案件办理效果。积极做好行政案件的举证、答辩工作和出庭应诉,2023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8件,办结7件,行政诉讼案件7件,3件已审结,4件上诉。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深化改革、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还不够强。
二是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
三是行政执法规范化程度还不够,部分执法单位仍然存在执法音像记录落实不到位,执法案卷不规范等问题。
四是法治专门力量还比较薄弱,法治乡村建设中还存在法治人才不足、公共法律服务资源较为缺乏等薄弱环节。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年度责任清单,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强力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定期对全县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察,压实履职责任,增强自觉履职意识。在考核文件通知中明确要求“领导干部将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写入述职报告”,印发了《洪洞县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工作实施方案》,扎实落实领导干部述法考核。印发了《2023年洪洞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清单》,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强化统筹谋划。县委、县政府先后多次召开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解决存在问题,制定了《洪洞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等文件和相关制度,统筹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和具体计划
下一步,我县将深入贯彻中央、省市有关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持续补短强弱,狠抓落实,奋力开创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
(一)坚持思想引领。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持续推进落实“一规划两纲要”等中央、省市文件要求,切实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加大学法力度,持续提升法治思维。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自觉遵守法制、敬畏法律,增强学法用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等纳入各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开展专题培训学习,持续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干事创业能力。
(三)加强执法规范程度,不断提升执法水平。进一步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各行政执法单位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尤其是加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中音像记录制度的落实,对查封扣押财产、强制拆除等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实行全程音像记录,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常态化开展执法监督检查,规范行政执法活动。
(四)持续加强普法宣传,营造法治建设氛围。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以人民为中心,紧扣工作职能,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执法”普法责任制,大力开展“以案释法”活动,进一步提升全县干部群众法律意识,营造全县干群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加强基层法治建设,深入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推动解决基层依法治理“最后一公里”问题。
(五)推进依法决策。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监督机制,推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公开等制度程序规范,进一步完善落实。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管,持续深化政务公开,让政府权力在法治的轨道上平稳运行。
(六)强化能力提升。紧盯“关键少数”,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常态化推进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学习制度,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能力培训。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配齐配强法律专业人员。
五、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建议
1.推动“八五”普法落地落实,根据地方特色和全民法治思想的现状,把普法和群众息息相关的重要问题紧密结合,多角度多维度补齐法治短板。
2.切实贯彻落实依法行政,从根源上破除经验主义,强化实事求是、依法执政的理念,把政府公共服务平台作用发挥到解决民生关注的“急难愁盼”问题上来,破除责任层层转包、工作贯彻落实不力的“壁垒”。
3.压实执法部门的主体责任,切实转变被动执法为积极主动作为,要让人民群众看得到政府的公信力,加快完善各项体制机制,用有效运转的体制机制进一步照亮“灯下黑”区域,进一步清扫“死角”,进而有效回答人民关于“该怎么办”的灵魂发问。
4.逐步通过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降低人民群众的维权成本。一方面要通过增强执法队伍的能力素质来提升办案质效,降低维权的时间成本;另一方面要通过构建“互联网+”的便捷维权渠道来打通阻碍人民群众维权的“堵点”,摆脱多部门往返跑、门难进、事难办的困局,形成政府与人民群众合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闭环机制,更好地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发展。
中共洪洞县委
洪洞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5日
主办单位: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承办单位: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12000921号 网站标识码:1410240020
联系电话:0357-6222148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洪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