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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洞县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2-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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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洞县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1年,在市政府和县委坚强领导下,洪洞县人民政府毫不动摇地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紧紧围绕省委“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市委“1355”战略部署,瞄准县委“五大定位”,践行“五好思路”,整体联动、稳中求进,始终坚持依法行政,维护宪法权威,把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建设法治政府。依法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自觉接受监察机关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落实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实现“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推动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一、2021年法治政府工作开展情况回顾

(一)聚焦洪洞法治建设需要,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以坚持党的领导为核心,确保全面依法治县正确政治方向。以实现全民守法为基础,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聚焦重点环节,统筹推进法治建设提质增效。聚焦“十四五”规划,点明“八五”普法重点,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以法治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以法治推进社会高效能治理,以法治守护人民高品质生活。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健全完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培植洪洞特色普法品牌典型,营造全民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在2020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职责、2020年度“七五”普法依法治理总结验收、2020年度县司法局重点工作业绩都被评价为优秀等次。

相关职能部门狠抓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规范行政执法主体依法履职,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全省统一执法资格考试,今年共有666人通过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证。持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了《2021年度县级部门普法责任清单》,夯实国家机关普法主体责任,推动形成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全民普法大格局。大力破解综合治理执行难问题,制定了《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办法》,确保“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实现。扎实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制定了《洪洞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县行政复议局正式挂牌运行。组织重点领域专项执法督察,重点解决文化、交通、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领域的实际问题。强化便民惠企服务,开展“送法进企”、“法治体检”等活动,全面优化营商环境。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20件、政协提案262件,公开发布各类政务信息1.2万余条,政府工作透明度切实增强。

(二)在法治轨道上推动疫情防控,助力复工复产

依法高效妥善处理疫情防控期间各类突出矛盾。快速整合卫生健康、公安、人力资源、应急管理、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方面执法力量,开展重点执法领域疫情防控联合执法。围绕复工复产、工业园区、有限空间作业、食品作坊、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等展开专项治理。

(三)抓好“关键少数”,运用法治思维开展重大行政决策

强化领导干部法治培训,注重培养法治思维。组织开展政府常务会专题学法,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参加旁听庭审活动并邀请法学专家讲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实现法治教育贯穿年度始末。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发程序,高度重视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工作。调整《人民政府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听证事项目录》,高标准履行法定程序,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向委和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和述法测评活动。

加速政府职能升级转型,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全力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制定下发了《洪洞县国资国企改革行动方案(2021-2022年)》。“三供一业”维修改造、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全部完成;“全民所有制改革收官行动”“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行动”顺利推进;分类推行审批制度改革,实行“证照分离”改革,印发《洪洞县“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行动计划》。全面开辟“绿色通道”,建立“领办、代办、专办、一网通办”工作新机制,设立“中小微企业办理专区”,采取当场受理、一个工作日办结等措施,实现企业开办“零成本”。开发区“三化三制”改革持续深化,不断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充分调动人员积极性,形成各司其职、密切协调、运转高效的工作格局。全面承接行政赋权,确保职能接得住、接得好,做到企业“办事不出区”,让企业与客商创业安心、办事顺心、经营放心。建立健全强有力的调度、督导、考核机制,推动“一枚印章管审批”“承诺即开工”落到实处,确保项目快落地、快开工、快建设、快投产,开发区全面提质升级。

建立社会监督员制度,从有影响力、有代表性的企业家和群众中聘请了15名营商环境社会监督员,多次召开座谈会征求对营商环境工作的意见建议。制作发放了营商环境明白卡,将县政府领导分工及联系方式制作成“营商环境明白卡”,向全县规上企业、重点项目及营商环境社会监督员进行发放。健全了投诉举报制度,在全市率先设立了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县长热线”,各相关单位均设立了投诉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畅通了群众投诉渠道。共受理咨询类216件,投诉类0件。助推企业开办“提速增效”,将自助申报、企业登记、刻制公章压缩为1个环节,全程电子化办理,从企业设立登记到公章刻制实现0.5个工作日办结,截至目前,我县新增企业1719家,同比增加139家、增长8%;个体工商户新增4768户,同比增加645户、增长15.6%。在全市率先实行为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即企业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人名章,真正实现了开办企业“零成本”。截至目前,共免费刻制了印章1131套。

围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有效开展权力运行监督

党政监督同发力,清除权力监督死角。构建审计与人大、纪委监委、组织人事、财政等多部门联动新格局,加强对政法机关执法司法活动的监督,督促政法机关提高执法办案质量,促进公正司法。发布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涵盖城乡规划、重大建设项目等重点领域及乡镇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进一步推进应公开尽公开。

瞄准建设工程相关领域,防范化解各类廉政风险。对城市更新领域的“全过程、全留痕、全覆盖”风险防控。聘请会计师事务所驻点,对上一年度工程管理推进情况等方面的数据资料进行审查并对合同管理、内部招投标采购项目、大额经费支出等方面作出客观评估;签订《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廉洁协议书》,强化对第三方服务单位的管理,防止为谋取不当利益引发的违法违纪风险。

运用法治思维开展基层治理,治理实效明显提高

坚持宣教先行,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八五”普法规划为蓝图,按照年度普法工作要点,充分利用“4.15”“12.4”及“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节点,集中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法治文化建设。依托法律“七进”和“三下乡”活动,深入景区、社区、乡村、校园、单位、家庭、企业,广泛开展乡村振兴、食品安全、农村选举、校园安全等宣传活动。深入推进“免费法律咨询便民工程”和“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高标准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普惠均等、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持续加大普法广播《与法同行》和普法栏目《法眼》创作力度,利用新媒体平台,积极拓展普法宣传广度,全面深化法治宣传实效。积极开展法治示范创建活动,以2个全国级、3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为引领,带动全县基层民主法治示范建设,全面提升法治乡村建设质效。

二、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从“形”到“行”还有差距。

对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还存在学习不深入、领会不精准的问题,有的只是组织了粗浅的、形式上的学习,采取多种形式学习解读、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举措还抓的不实。

(二)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相对滞后,一些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素质不高,执法效果还不规范、不文明、不理想

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后,很多新组建、合并或职能调整的部门,执法人员从事的是与自己过去工作无关的新岗位,出现了素质不高、业务不熟、人岗不符现象,部分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法律知识储备明显存在缺陷,执法力量还需进一步充实,尤其专业性较强的领域,对专业知识和技能要求更高,需要一定学习时间和执法实践才能形成执法能力。对涉及多部门共同推进的工作统筹协调不够,重要领域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推进不够顺畅,在执法主体界定、执法程序衔接、执法证件发放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厘清。

(三)行政执法部门专业人才短缺,执法存在隐患。部分新组建的执法部门一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现场执法能力、执法设备配备使用方面还存在不小差距。执法人员专业化程度仍需提升。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标准计量等领域专业知识和专业技术人员较为缺乏。

(四)法治乡村建设发展不均衡,农村干部带头学法、用法的“头雁”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一些乡镇,尤其是偏远乡镇,法治建设的推进情况还不理想,法治乡村建设主动培养典型、指导工作还有欠缺。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普及的广度和深度还需进一步加强。

(五)行政应诉案件逐年增多。行政执法行为仍待规范,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机构和队伍建设不适应工作需要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身份复杂,定性不明,机构、编制、装备不适应、不配套。综合行政执法职责尚未全部厘清部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上划到县级管理后,监管执法出现职责不清、事权不清、任务脱节、管理不顺等问题

(六)行政执法监督制约仍需进一步完善。有些重要政务工作信息的公开力度不够强、公开实效不理想,公开信息的数量和内容与群众的期望和需求有较大差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需要进一步推进。有的部门内部监督机构不完备,行政执法监督问责力度有待进一步强化。

三、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切实种好法治政府建设“责任田”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全面依法治县工作,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严格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市委副书记、县委书记黄巍同志总揽全局,统筹协调,亲自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面依法治县工作;政府县长李俊平同志亲自调研、亲自指导、亲自推进,依法按程序解决发展问题;主要领导同志以上率下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为党员干部带了个好头、树立了标杆。

(一)注重更新理念。严格落实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年度学习计划,通过县委中心组学习、专题辅导等形式,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及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等重点内容,提高了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理念。

(二)注重党委统领。县委召开专题会议,审议通过了《洪洞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洪洞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2021年度工作清单》,书记、县长对依法治县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扛牢第一责任,落到实际行动。

(三)注重队伍建设。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扎实推进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努力打造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法治铁军。调整充实县法治办工作力量,做到了有领导、有编制、有队伍。扎实推进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工程,建立全县法律律师专家库,推动律师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取得了良好效果。

(四)注重督导考核。召开全面依法治省督察工作部署专题会议,精准对照督察要求,认真检视,全面梳理短板弱项。组织开展覆盖全县的专项督导和年终考核,通过听取汇报、专题座谈、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多种方式,层级传导压力,压实主体责任。认真落实省市要求,将法治建设纳入述职内容,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

四、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

(一)加强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法治方式

1)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列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将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路径,积极组织法治专题学习和讲座。

2)把法治政府建设内容纳入党校、干部培训教学内容,组织开展专题学习、专题讲座、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等学习培训。

3)理顺党委(党组)集体决策、职能部门分工推动落实、法治工作机构和法律顾问审核把关的工作关系,建立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分工负责和责任落实机制。

(二)提高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水平

1)加大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推进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化、常态化,通过以会代训、专题培训集中轮训等方式,定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和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法治素养。

2)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抓好《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的贯彻落实,制定出台决策事项目录,细化完善各乡(镇)各部门决策流程和监督制度。

3)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在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城市改造、房屋征收、拆迁补偿等领域,严格执行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作出决策、妥善协调利益关系、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减少因决策不周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

4)发挥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作用,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扩大律师调解覆盖面,完善县非诉讼解决纠纷服务平台,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减少诉源。

(三)扎实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加强与法院的联络沟通和定期走访,及时掌握政府涉诉情况和案件审理进展,及时掌握涉诉案件的事由及应诉要求,了解案件审理进展,畅通沟通联络渠道,确保应诉人员按时出庭应诉。

(四)多措并举,创造性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1)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对乡(镇)政府和县政府部门进行专题调研,逐项找问题、找短板、找差距、找原因,建立短板问题“两清单一台账”,对账销号,着力解决重点执法部门创新办法不多、具体举措不实、群众满意度不高等问题。

2)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申报,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

3)发挥督察督办对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的督促推动作用,继续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列入县级督查检查考核计划,采取实地督察和书面督察相结合的方式,对各乡镇各部门进行专项督察。严格落实督察反馈、通报、督办、整改等工作制度,采取印发督察通报和问题清单、一对一发《改进工作建议函》《整改督办函》等方式,加强督察问题后续整改,以“督察”促“工作”。

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制度

1)及时研读贯彻《山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办法》,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监督实行全流程管理。对涉及市场主体、社会组织、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起底清理,防止违法行政。

2)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各项制度,建立常态清理、动态纠错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流程,严格规范审核程序,确保政令统一,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审核人员能力素质,明确审核责任,提高审核效率。

3)总体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把落实《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山西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山西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山西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内容,纳入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察内容,提升“三项制度”推进实效。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制定完善本县本部门“三项制度”配套措施。

4)实施免费法律咨询便民工程,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继续开展“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免费法律咨询便民工程”、“小额存款继承法律援助”等法治惠民实施项目。

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1)加强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实施,健全完善优化营商环境制度体系。将优化营商环境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纳入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以严格“硬考评”倒逼优化“软环境”。

2)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巩固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推进未集中的行政许可事项及其关联服务事项按照“应尽必进”的原则统一进驻政务服务大厅,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只进一扇门”。开展减事项、减环节、减时限、减要件、减证明“五减”专项行动,推动我县各部门审批服务全面提速增效。

3)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完成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和各项规定的清理工作。

4)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做到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化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

五、对全市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建议

(一)法治队伍力量亟待进一步加强,一方面加强人员配备,一方面加大对法治队伍力量的专门培训,这样才能使人员配备与其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

(二)切实提高各级政府对法治工作的重视程度,增强法治工作与政府工作的有效衔接与相互配合。

                               中共洪洞县委员会               

洪洞县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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