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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洞县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1-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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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洪洞县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省、市、县相关会议决策部署,围绕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市委“1343”工作思路和县委“抓好党建、守好底线、树好形象、谋好发展、惠好民生”工作思路,始终坚持依法行政,维护宪法权威,把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建设法治政府。依法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自觉接受监察机关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落实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实现“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推动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

1.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听取了2019年依法治县工作汇报,研究了2020年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将法治建设纳入地区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

2.制定印发了《洪洞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明确任务,量化措施,细化责任,科学统筹规划,全力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各项工作。

3.通过县委中心组学习、专题辅导等形式,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理念。落实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2020年,县委中心组共开展13次学习活动,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及重要会议精神,集中学习了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党内法规等重点内容。

二、深化改革创新,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成立以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对全面依法治县工作高度重视,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依法治县工作摆上了十分重要的议事日程。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先后三次召开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两规则一细则”、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工作要点、四个协调小组成员名单。各协调小组先后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县委会议精神,审议通过小组年度工作要点,明确工作重点,提升政治站位。

2.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把遵守法律、依法办事情况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加强法学专业公务员的选拔录用,充实法治工作队伍。

3.制定并印发《关于推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的通知》,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切实担负起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积极向市委、市政府、市依法治市办、县委上报全县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扎实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和公示制度情况。

三、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全面提升

(一)加强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法治方式

1)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列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将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路径,积极组织法治专题学习和讲座。

2)把法治政府建设内容纳入党校、干部培训教学内容,组织开展专题学习、专题讲座、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等学习培训。

3)理顺党委(党组)集体决策、职能部门分工推动落实、法制工作机构和法律顾问审核把关的工作关系,建立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分工负责和责任落实机制。

4)继续开展领导干部旁听人民法院庭审活动,建立常态化机制,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的法治观念。12.4宪法宣传周期间,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组织本单位中层以上干部通过登录“中国庭审公开网”(网址: tingshen.court.gov.cn)观看庭审视频,进一步增强本单位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的本领,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县国家机关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进而推动领导干部旁听庭审制度化、常态化。

(二)提高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水平

1)加大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推进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化、常态化,通过以会代训、专题培训集中轮训等方式,定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和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法治素养。选派依法治县领导及业务骨干参加“全面依法治市能力提升培训班”,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高干部法治素养、法治能力。

2)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抓好《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的贯彻落实,制定出台决策事项目录,细化完善各乡()各部门决策流程和监督制度。

3)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在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城市改造、房屋征收、拆迁补偿等领域,严格执行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作出决策、妥善协调利益关系、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减少因决策不周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20201226日上午,针对洪洞老城复兴系列规划初步思路、洪洞中心广场及入城口景观提升初步思路,在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召开了专家研讨会,通过专家论证,保障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4)发挥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作用,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扩大律师调解覆盖面,完善县非诉讼解决纠纷服务平台,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减少诉源。

(三)扎实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加强与法院的联络沟通和定期走访,及时掌握政府涉诉情况和案件审理进展,及时掌握涉诉案件的事由及应诉要求,了解案件审理进展,畅通沟通联络渠道,确保应诉人员按时出庭应诉。

(四)多措并举,创造性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1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对乡()政府和县政府部门进行专题调研,逐项找问题、找短板、找差距、找原因,建立短板问题“两清单一台账”,对账销号,着力解决重点执法部门创新办法不多、具体举措不实、群众满意度不高等问题。

2开展“创新智慧监管平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法治政府建设单项示范项目申报,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

3发挥督察督办对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的督促推动作用,继续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列入县级督查检查考核计划,采取实地督察和书面督察相结合的方式,7月份对各乡镇各部门进行专项督察。严格落实督察反馈、通报、督办、整改等工作制度,采取印发督察通报和问题清单、一对一发《改进工作建议函》《整改督办函》等方式,加强督察问题后续整改,以“督察”促“工作”。

()深化行政执法管理体制改革

1)从理顺体制机制、规范执法职责、加强执法培训、强化监督问责等方面入手,按照国家和省级五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指导意见安排,继续深入推进市场监管、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四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确保改革任务顺利完成。

2)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统一规范综合执法队伍人员编制管理的部署要求,按照省级最新部署,有序整合执法队伍,合理配置执法力量,推动执法力量下沉、执法重心下移,逐步解决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管理不规范、结构不合理等问题。

3)全面梳理确认四大领域综合执法事项,实行执法事项清单管理制度,对市场监管等四个部门梳理形成的综合执法事项指导目录进行集中审核确认,实行执法事项清单化管理。

4)全面清理取消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长期未发生且无实施必要、交叉重复的执法事项,加强执法指引,并依法及时动态调整,落实执法责任,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六)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制度

1)及时研读贯彻《山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办法》,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监督实行全流程管理。对涉及市场主体、社会组织、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起底清理,防止违法行政。

2)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各项制度,建立常态清理、动态纠错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流程,严格规范审核程序,确保政令统一,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审核人员能力素质,明确审核责任,提高审核效率。2020年全年审核通过规范性文件61件。

3)总体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把落实《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山西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山西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山西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内容,纳入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察内容,提升“三项制度”推进实效。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制定完善本县本部门“三项制度”配套措施。

4)实施免费法律咨询便民工程,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继续开展“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免费法律咨询便民工程”、“小额存款继承法律援助”等法治惠民实施项目。

(七)“放管服效”改革深化

1)加强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实施,健全完善优化营商环境制度体系。将优化营商环境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纳入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将清理拖欠企业账款纳入全县域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以严格“硬考评”倒逼优化“软环境”。

2)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巩固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推进未集中的行政许可事项及其关联服务事项按照“应尽必进”的原则统一进驻政务服务大厅,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只进一扇门”。开展减事项、减环节、减时限、减要件、减证明“五减”专项行动,推动我县各部门审批服务全面提速增效。

3)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完成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和各项规定的清理工作。

4)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做到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化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

(八)政务服务水平全面提升

1)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构建办事流程、申请材料、办理时限、办事标准、网办事项“五统一”政务服务新模式,推动线上线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全面应用全省统一的综合受理系统、网上预约系统,推广应用“场景式”审批APP,推动更多线上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一次不用跑”。

2)推动落实《山西省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办法》,巩固深化“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全面推行“一网通办”,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依据、流程、材料、时限网上全公开,推动企业群众办一件事“一次进件、一路畅通、一次办结”,提高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3)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压减证明事项,打通减证便民“最后一公里”。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完善权力承接配套机制、确保下放事项“接得住、管得好”。

(九)树立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理念,严格依法依规办事。

1)推进“全国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山西)”平台高效运行,按照标准化、流程化、精细化要求重点围绕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许可等执法行为,对执法具体环节和有关程序作出具体规定。

2)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行使,分类制定裁量标准,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权,为公正执法提供制度依据。准确适用栽量标准,按照依法、公正、合理原则,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相对人悔过态度等情形,宽严相济、过罚相当,从制度机制上防止“选择性执法”“倾向性执法”问题发生。

3)严格落实《山西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规定》,在重点行政执法领城、重点行政执法部门建立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常态化机制。深入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重点围绕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执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采集是否充分、适用依据是否准确、法制审核是否流于形式等环节,随机抽查、定期评查各部门案卷质量,从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角度出发,定性定量提出整改建议,提升全县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4)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落实行政执法部门执法资格管理主体责任和司法行政部门监督责任,完善行政执法证件管理配套制度,优化执法证件发放流程。2020429日,组织全县21个行政执法单位参加第一批申领行政执法(监督)证考试,172人参加考试,141人考试合格(其中免试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3人,监督员9人)。20201229日,组织全县14个执法单位共60人参加执法资格证考试,56人考试合格(其中免试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3人)。

四、统筹整合各方面资源和力量,强力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落实。

1)研究、制定印发《2020年洪洞县委书记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清单》、《2020年洪洞县县长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清单》,全面推动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并积极开展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督查考核工作。

2)领导干部将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写入述职报告,扎实落实领导干部述法考核。深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工作,抓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试点工作,进一步探索不同层级、不同性质、不同职责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怎么述、履职怎么评、结果怎么用”的载体和流程,完善我县年终述法工作制度,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列入年终述职内容,拓展履职载体,以“述法”促“履职”。在宪法宣传周期间,组织全县各单位积极开展了洪洞县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进一步落实普法责任制,夯实国家机关普法主体责任,推动我县形成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全民普法大格局。

3)将县乡(镇)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设立和运行情况作为2020年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专项考核指标,推动各级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有效运行。

五、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从“形”到“行”还有差距。特别是对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还存在学习不深入、领会不精准的问题,有的只是组织了粗浅的、形式上的学习,采取多种形式学习解读、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举措还抓的不实。少数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运用法律手段妥善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统筹推进法治建设还不够全面系统,碎片化问题明显。对涉及多部门共同推进的工作统筹协调不够,四大领域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推进不够顺畅,在执法主体界定、执法程序衔接、执法证件发放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厘清。三是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从“制定”到“配套”还有差距。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制度还不完备,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报备意识还不强,部分政府部门和乡(镇)一级政府及部门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有件必报”要求还有差距。四是法治乡村建设普及程度不高,发展不均衡,指导不到位。工作重点侧重于普法宣传和阵地建设,通过完善制度机制、加强清单管理、加强日常监督推动法治乡村建设规范化还有差距。法治乡村建设发展还不平衡,尤其是偏远乡镇,法治建设的推进情况还不理想。法治乡村建设主动培养典型、指导工作还有欠缺。五是法治专业人才不足,队伍建设、人员素质还不能很好适应法治政府建设需要。机构改革后,从事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的人员短缺,还不适应法治政府建设需要。行政执法部门专业人才短缺,部分新组建的执法部门一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现场执法能力、执法设备配备使用方面还存在不小差距。

下一步,我县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争的意识、抢的决心、拼的气魄,紧盯我县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问题和短板弱项,压实整改责任,真抓实干,着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洪洞。

 洪洞县人民政府                  

2021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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