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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洞县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0-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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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洞县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19年,洪洞县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和法治为民,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0》精神要求,按照《山西省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临汾市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部署,围绕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在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职能依法全面履行、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行政执法严格公正文明、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等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1.建章立制完善机构。机构改革后,县委依法治县办积极制定了切合我县实际的《中共洪洞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洪洞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协调小组工作规则》《中共洪洞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及《洪洞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两规则一细则”的出台使得我们有了具体的工作目标、工作抓手。建立健全县委主要领导挂帅的法治建设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各专业协调小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形成上下贯通、运行高效的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召开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二次会议和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会议。根据《山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临汾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洪洞县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总体要求、衡量标准、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并按照职能职责将任务分解到各部门组织实施,确保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落细。贯彻中办、国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我省实施办法,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履职任务清单、年度专项述法和法治督察通报制度。

2.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充分发挥考核评价“指挥棒”“风向标”作用,制定考核细则,将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纳入全县目标考核,建立平时指导督查、半年检查总结、年度评价考核机制,定期对法治政府建设及示范创建工作进行了督促检查和考核验收,以督查考核倒逼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一枚印章管审批”,对审批事项进行精简、归并、优化重组,以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优化再造审批流程,提升审批效率,从机制上解决行政审批互为前置等问题,对各类审批事项,由所涉部门审批人员、首席代表审批、签字后,统一加盖“洪洞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行政审批专用章”,取代各部门审批专用章,各审批部门对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推进“一网通办”“全程网办”工作,建设“政务云”平台,建立“政务上云”制度、标准体系。统一管理政务数据、建设项目和资金,推动实现全县域“一平台、一张网、一个库。简化线上线下政务服务流程,梳理编制公布“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事项清单,对政务服务事项实行清单化管理,规范政务服务行为。推行“互联网+监管”工作改革,充实完善一体化在线政务平台,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深开展,2019年政府信息总公开数377条,其中机构职能类0条,政策法规类58条,规范性文件0条,工作动态类319条,决策信息类0条,行政职权类0条,其他0条。根据市政府《关于承接落实市政府取消和下放行政职权事项的通知》(临政发〔2019〕6号)文件精神,做好行政许可等事项取消和承接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我县取消行政职权2项、承接行政职权2项。

2.优化政府机构及职能。一是对摸清全县机构现状,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管理台帐,规划各部门职责划分归并方向,为机构改革做好准备工作。二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府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工作流程,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完成各部门职能调整和所属事业单位整合调整工作。

3.完善市场监管方式。一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积极简化住所登记条件,优化审批流程,有序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大幅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市场主体总量不断攀升,准入环境明显改善。二是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层层传导压力,依法落实日常检查和监督抽检责任,逐步形成人人参与、共治共享、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市场监管大格局。三是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全县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形势稳中向好。四是扎实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方式,重点对环境保护监测站、医疗服务单位价格进行抽查。

4.创新社会治理模式。一是进一步健全党委领导社会治理、推动平安建设的体制机制。学习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推进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二是加强以指挥中心为龙头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建立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管控平台,依法严密防范和惩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三是推进“雪亮工程”建设,统筹推进建设、联网、管理、应用工作,加强与各领域数据资源整合共享,进一步提高预测预警预防能力,提升社会治安防控和打击犯罪能力。

5.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整合法律服务职能,创建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六位一体”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群众搭建了一个社会化、专业化、便民化的“一站式”综合法律服务新平台。在乡村、社区形成送法上门,为群众提供零距离法律服务;在村组以人民调解员为对象,发挥调解员口碑好、威信高、业务强、贴近群众的优势,深入一线服务群众;在行业中成立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排查苗头隐患,化解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服务。目前,洪洞县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法律援助便民法律服务大厅1个,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16个,律师事务所3个,人民调解委员会432个,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医疗纠纷、妇女儿童、工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各1个,432个村都设有法律援助联络点,初步形成了以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枢纽,基层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为基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中心、调解委员会、法律援助联络站点为基点的立体化网络法律服务体系。在案件受理、分流、协调、督办等环节实现了上下渠道贯通联动、网络对接共享、层层有人办事的服务新格局。在办公信息自动化上,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及16个工作站实现了电脑全国联网、以“148”为尾号的办公电话、以法律援助远程视频系统及政法网为现代媒体的一体化网络技术,还有便捷的微信群,使公共法律服务遍及城市、农村的千家万户。

6.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全面推进气、水、土污染防治,全年用于生态治理的财政资金达2亿元。完成“煤改电”3019户、“煤改气”10267户,全县“煤改气”用户达66663户,供热季日均用气量达40万立方;“禁煤区”“禁燃区”清缴散煤1.57万吨,清缴柴禾800余吨,28个洁净煤销售点累计供应洁净煤18万吨,供应率100%;河西集中供热一期、山焦余热供暖投入运营,基本实现禁煤区“煤改气”“煤改电”、集中供暖全覆盖,禁燃区优质煤全覆盖,居民生活取暖对全县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明显降低。取缔和升级改造“散乱污”企业533家,远中、瑞德2家限制类焦化企业平稳退出,整治完成生物质、燃气、燃煤等各类锅炉118台,完成38台工业炉窑和86家无组织排放企业治理;建成区498家餐饮商户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污染治理、建筑工地“六个百分百”抑尘措施成效明显。2019年1月—12月,城区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167天,优良率达45.7%,综合质量指数7.64。深化河长制,统筹开展水土污染防治,全年造林1.26万亩、植树110万株,汾河出入境水质COD上升14.3%,氨氮下降7.4%,总磷下降11.8%。完善城乡生活垃圾清运体系,城市垃圾渗沥液处理项目竣工运营,在16个乡镇建设20座垃圾转运站,432个行政村生活垃圾清理转运实现全覆盖。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审核、备案审査、有效期管理等制度,及时纠正、撤销违法或不当的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报备率、审查率、纠错率均达100%。

2.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机制。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发展需要及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清理与“放管服”改革、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要求不一致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建立规范性文件目录台账,实行动态化、信息化管理。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 全面推进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制度。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履行决策法定程序,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坚持合法性审查。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行政决策中的积极作用。

2.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在政府及组成部门推行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在参与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复议和诉讼、重大疑难信访事项和规范性文件起草修改中的积极作用。全面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村居法律顾问实现了全覆盖。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全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行政执法资源,精简执法队伍,推动执法力量下沉,加强执法监管。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建立跨部门跨区域执法协作联动机制,统筹配置执法力量。

2.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公示制。根据《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规定和全县机构改革及职能调整实际,对县级行政执法主体进行了全面清理并予以公布,共确认县级行政执法主体45个,其中44个法定行政执法主体,1个授权行政执法主体,进一步推进我县行政执法主体法定化、职能法定化。

3.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贯彻执行。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推广应用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台。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探索建立全县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综合管理监督系统。

4.全面推进重点领域专项执法督察。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市场监管、环境保护、教育、农业农村等重点领域的专项执法督察。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健全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形成了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关系。加强诚信政府建设,对政府工作报告承诺的事项尤其是民生实事中承诺的事项,努力兑现到位。

2.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主动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向政协通报情况,认真办理代表委员建议提案,不断提高办结率、答复率。畅通网络问政、意见征集、问卷调查等渠道,广泛接受社会舆论监督,针对群众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不回避、不推诿,及时整改到位。

3.加强审计监督。一是在财政资金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等部门和岗位,严格落实分事设权、分岗设权、分级设权、定期轮岗等制度。二是做好本级财政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政策落实跟踪审计等各项审计任务,实现审计全覆盖。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三是加强案件评查,通过对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反馈执法不规范、罚没物管理不到位等问题,紧盯整改落实。

4.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准确发布政务信息,强化网上办事功能,注重群众意见和需求,及时发布、更新全县重大行政决策、法规规章、政策性文件和政务动态等各类重要政务内容,构建全县政务信息的网上统一公开发布平台。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1.健全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构建从上至下的人民调解网络,乡镇、行政村、社区分别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设专职、兼职调解人员3-5名,全年排查解决一般民间纠纷。二是充分借鉴“枫桥模式”,依托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综治中心平台,整合部门和群团组织调解资源力量,全力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三是增大县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县信访服务大厅律师和司法行政专职干部职工进驻量,提高办事效率,最大限度地发挥法律服务效能,积极引导信访人员转入诉讼途径依法表达诉求,不断提高通过法定渠道解决矛盾纠纷比率。四是着力从源头上排解矛盾纠纷,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面引导社会舆论,积极应对网络舆情,化解了一批信访积案。

2.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行政诉讼法》和《关于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积极受理行政复议案件,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19年县政府分管领导积极出庭应诉2起。

3.严惩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积极化解政府隐性债务,全年未发生区域性金融风险。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打掉黑社会性质犯罪集团1个,恶势力集团5个,恶势力团伙10个,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进一步提升。

(八)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牵引开局,将宪法和法律知识学习纳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政府理论中心组及各类培训班学习重要内容当中,加强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培训。2019年中心组全年集中学习16次,召开了学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经验交流会,开办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读书班和优秀年轻干部主体班次,全力打造“2校2地1平台”立体式干部培训格局,全年共培训干部3万余人次。

(九)全力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1.组织各单位各部门将法律法规纪念日、节庆日作为重点时期,成立宣传队,设立咨询台,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机制。如:在4.15国家安全日和我县“百日围猎”交通安全行动期间,组织工作人民在县广场、社区设立咨询台,发放国家安全日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手册、依法治理宣传袋,在电视黄金时段制作并循环播放道路安全宣传片,使法治理念渗透到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12·4”宪法宣传日,组织22家相关行政执法单位在县中心广场,通过设立咨询台,悬挂横幅,散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各乡镇利用文化大院、法治文艺节目等形式,各单位、各学校、各企业都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

2.传承皋陶文化,弘扬法治精神。以甘亭镇华夏司法博物馆为依托,传播皋陶法治文化,规范领导干部行为,引导群众学生行为,大力提升全县人民法律素质和法治信仰,加强党员领导干部依法执政、科学执政能力与水平。组织学生前往博物馆参观学习,了解中国法治进程,培养爱国主义情怀,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广大青少年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

3.加强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创新宣传教育载体。联合洪洞融媒体中心充实普法栏目剧《法眼》和普法广播《与法同行》,以案释法,开展法治宣传传教育。加大“中国普法”、“山西普法”等普法公众号的普及程度,利用“洪洞司法”公众号,发布普法信息、普法宣传活动、普法栏目剧和普法广播。运用洪洞干板、洪洞道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表演形式,编排《狱神皋陶》等优秀法治节目,大力宣传宪法、部门法以及和群众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受到广大群众好评。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法治建设工作水平不均衡,各部门之间存在差距;二是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制定的程序、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三是行政执法队伍的执法水平有待提高。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认真分析,切实加以改进。

下阶段,我县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洪洞县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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