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承办单位: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12000921号 网站标识码:1410240020
联系电话:0357-6222148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洪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
中共洪洞县委办公室
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洪洞县2021年度招商引资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洪洞县2021年度招商引资工作考核细则》已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洪洞县委办公室
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19日
洪洞县2021年度招商引资工作考核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招商引资工作考核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招商引资工作考核体系,激励全县各级各部门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确保我县招商引资工作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结合《洪洞县招商引资奖励办法(试行)》,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第二条 考核对象为各乡镇、县直各部门(不含洪洞经济技术开发区、县商务局)。
第三条 考核内容
(一)招商引资目标任务
各乡镇每年为洪洞县域内至少引进一个总投资额在2000万元(含2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县直各部门每年为洪洞县域内至少引进一个总投资额在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的项目。
1.项目签约:本细则所称签约项目是指具有县政府与县域外企业、各招商单位与县域外企业、本地企业与县域外企业签订的正式文本(框架协议、意向书、备忘录等非正式文本除外)的招商引资项目,签约金额以项目签约文本上的投资额为准。(最高分值40分)
(1)签约一个招商引资项目得基础分10分;
(2)项目签约金额每2000万元加0.1分。
2.项目开工:本细则所称开工项目是指录入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的招商引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金额以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数据为准。
(1)开工一个当年签约的招商引资项目得基础分30分;
(2)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金额每200万元加0.1分。
3.项目竣工投产:竣工投产一个招商引资项目得50分。
第四条 奖惩办法
1.以项目签约、开工、竣工投产三项分值综合计分;
2.对各乡镇、县直各部门按得分情况进行排名,按照《洪洞县招商引资奖励办法(试行)》给予表彰奖励;
3.对年度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完成较好的单位,年终综合考核优先评先、评优。
第五条 本考核细则由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主办单位: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承办单位: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12000921号 网站标识码:1410240020
联系电话:0357-6222148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洪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