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组织机构 > 县直部门

洪洞县教育体育局

2025-01-31
【字体:

洪洞县教育体育局职责

一、机关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体育发展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和省、市、县有关政策规定,制订全县教育和体育技术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县各级各类教育和体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协调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指导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及质量监测工作。

(三)负责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工作,制订各类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教育和体育经费筹措、拨款、教育和体育基建投资、教育收费的政策;管理教育和体育援助、教育贷款以及学生资助金等;监测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指导教育基本建设、条件装备工作;指导、申报、监督实施教育基本建设项目工程。

(五)统筹管理全县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民办教育统筹规划、宏观管理和综合工作。

(六)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贯彻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抓好学校体育工作,推进青少年体育教育发展。

(七)主管全县教师队伍和体育队伍建设工作,负责落实教师资格制度和教师的继续教育;承办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的信息咨询和就业指导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系统的党建工作、统战工作及群众团体工作。

(八)负责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负责高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及中考等考试组织工作。

(九)负责教育法规宣传、教育教学理论研究工作;负责全县信息技术教育的推广实施工作;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工作;指导全县推广普通话和规范社会用字工作;管理直属学校。

(十)贯彻落实中央、省、县关于校园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园)安全工作的管理、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

(十一)负责民办教育办学机构的规划、审批(审核)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民办学校的年检工作,指导社会力量依法办学、依法管理。

(十二)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体育发展战略,协调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全县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和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竞赛,研究和指导优秀运动队伍的建设、青少年体育以及后备人才培养工作;协同有关部门规划、协调体育场馆(地)和设施的建设及布局;研究拟定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归口管理并发展体育市场,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监管、协调体育彩票市场营销工作,制定年度销售计划。组织体育彩票各项业务培训;组织和指导体育宣传和体育领域重大科技研究的攻关和成果推广;制定体育教育规划,发展体育教育;组织开展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指导体育总会、各单项运动协会等社会团体的工作;负责全县性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负责编纂体育文史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教育局、体育局等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管理机关日常政务、事务,统筹协调中心工作、重大事项及股室之间的工作关系,做好局领导的参谋助手;负责公文批办、来电处理、保密、档案、信访等工作;负责起草工作计划、工作报告、全局性重要文件,制定全局性工作制度;负责教育信息的收集、编发、对外宣传及电子政务等工作;组织相关股室办理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全局性会议的组织协调及重要文件和事项的督办工作,及时向局领导汇报整体工作运行情况;负责制定机关印信管理和使用制度,妥善保管印章、钢印及主要领导个人章,确保印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可靠性;负责对外交流、联络与合作,承办省、市、县组织的全局性岗位目标管理考核工作;负责管理机关临时雇佣人员的劳资、保险和待遇等工作;负责局机关日常后勤保障、节能减排等事务,为局机关做好服务性工作;做好全系统内的计生服务工作;做好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宜。

(二)教育股

负责组织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积极推进全县中小学素质教育工作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抓好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促进全县学校的均衡发展和内涵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认真落实好国家颁布的课程计划、标准,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设置方案和课程标准要求。督促全县学校开全开足课程。按照有关规定,规范中小学教学用书指导全县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工作,做好基础教育发展和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工作。负责全县公办中小学的设置、更名、撤消和调整审批工作负责管理全县小学、初中、高中学校学籍管理及毕业证发放工作。负责全县中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推动全县各学段教育的普及工作,重点抓好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残疾儿童少年、随迁子女、留守儿童的入学工作,确保全县普及程度和完成率达标;做好特殊特殊教育的有关工作做好中小学体育、艺术教育工作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教师工作股(语言文字工作股)

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全县教师专业培训工作;负责全县学科带头人及骨干教师的推荐、申报和续聘考核工作;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做好语言文字工作;负责做好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负责山西师范大学实习生实习的联络与协调工作;负责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工作;负责教科系统人员入编、辞职、交流工作;负责统计教师队伍信息、人事报表工作;负责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负责学校岗位设置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负责特级教师推荐、年度考核工作;推动全县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普通话测试工作,承办洪洞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教师招聘工作(公开招聘特岗、公费师范生);负责教科局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工作;负责教科系统人员工资管理工作负责教科系统达龄人员退休呈报审批工作;负责全县教职工遗属补助核实呈报工作;负责原民办代教教龄补贴核查发放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大中专毕业生档案管理工作;负责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负责全县教职工请销假管理工作;负责有关人事方面的信访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政教股

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县中小学德育规划,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德育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生政治教育、思想教育、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指导加强全县中小学德育专兼职队伍、德育骨干队伍尤其是班主任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全县中小学开展以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等为核心的主旋律教育活动,调查研究中小学生思想动态,加强学生行为习惯养成教育;负责做好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教科系统应承办的相关工作;负责全县教科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及配合县委宣传部做好文明校园的创建、管理工作;指导全县中小学开展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负责全县中小学班主任管理;指导全县中小学做好少先队工作;指导全县中小学开展家校共建共育工作;负责组织教科系统教师节表彰工作;指导全县中小学开展研学实践教育工作;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小学社团建设管理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计财股

负责编报教科系统部门预算、决算、政府财务报告;负责批复教科系统部门预算、决算等工作负责上报教育事业和教育经费统计工作,监测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两个比例”及其他政策性教育资金执行情况负责落实教育经费投入的各项政策,及时下拨各类教育专项资金负责落实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工作;负责监督中小学校会计核算,认真办理会计事务,及时准确反映财务收支情况负责教科局机关的各类项目经费开支和人员工资发放;负责加强教育内部审计,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六)教育督导室

负责对学校依法依规办学进行监督指导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负责对学校学年度工作进行督导评价;负责发现问题督促学校整改;负责向局领导报告情况,并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工作建议;负责责任督学的管理和培训,提高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水平;负责完成上级安排的重大专项督导工作任务;负责做好上级部门对教科局年度工作督导评价的相关迎检工作。

(七)体育股

研究拟定全县群众体育工作发展规划;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指导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实施,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制度;指导全县全民健身体育设施建设和组织建设;指导全县各部门和行业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推动社会体育的发展;承担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审核、审批工作。研究拟定全县体育总会发展;研究拟定全县体育训练工作的方针政策及体育竞赛管理制度。研究拟定全县竞技体育发展规划和运动项目设置、布局。负责全县教练员岗位培训工作。负责国内外比赛的备战和参赛工作。组织县级运动会的竞赛工作。负责赛风赛纪工作。负责办理运动员的注册和等级运动员确认、上报工作,负责全县青少年相关工作,组织、协调、培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工作;研究拟定全县体育科技、教育、宣传工作的发展规划。组织开展体育领域重大科学技术研究的攻关和体育科研成果的审查、鉴定、推广。指导体育科研机构的科研工作。负责体育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编制全县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拟定体育产业发展政策,规范体育市场。依法管理体育经营活动。汇编全县体育事业统计资料。制定全县体育场管建设发展规划和大型比赛的场地器材保障工作。

(八)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股)

负责检查指导全县教育系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对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负责检查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指导全县中小学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协助县委做好所属学校领导干部的选任和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县教育系统的纪检监察、统战、侨务和工青妇工作;负责指导全县教育系统人才工作和干部教育工作;负责收缴全县教育系统的党员党费;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党员管理;负责党员组织关系的信息录入、接转等工作;承办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办公地址:洪洞县大槐树镇玉峰路洪一中东

四、办公时间

工作日:08:00——12:00    14:00——18:00

五、联系方式:0357)6222186

六、负责人姓名:郭芳芳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承办单位: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12000921号  网站标识码:1410240020

联系电话:0357-6222148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洪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

晋公网安备 14102402000402号

适老化无障碍服务认证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