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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生态环境局洪洞分局2024年1月17日 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4-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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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月17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报告表为5个工作日(2024年1月17日-2024年1月23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57)3469958  3469968

通信地址:洪洞县古槐北路十二巷

邮    编:0416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洪洞县第二生活污水处理厂及主管网建设工程(二期工程)

临汾市洪洞县辛村乡白石村东南1.3km处

洪洞为民水务有限公司

山西汉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建设内容为污水处理生产性建构筑物、附属设施工程等,其中预处理单元、污泥处理单元、管网单元均依托洪洞县第二生活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二期建设规模为20000m³/d。项目总投10128.4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991.22万元。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生化池、污泥回流泵房废气:生化池、污泥回流泵房设保温罩,产生的恶臭经收集后,进入一套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

2、厂界设防护林带,厂区空地种植除臭效果好的树种及花草。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生活污水、加药配置废水、化验室废水、污泥脱水间废水、地面冲洗水:均要求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经处理达标后排入洪洞县再生水厂进行处理。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棉纱手套):采用专用的收集容器收集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与一期工程共用,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收集处理。

2、栅渣和生活垃圾:要求分类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3、污泥:要求经压滤机脱水后定期运至洪洞县绿源新能源有限公司综合利用。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在设备选型上选用辐射噪声小,振动小的设备,从根本上控制噪声源声压等级。

2、高噪设备尽量安置在室内,除臭装置风机加装消声装置、泵类设备设减震基础。

3、加强厂区绿化,在场内种植各种树木,高低搭配,从而控制噪声传播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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