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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生态环境局洪洞分局2023年3月27日 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3-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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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3月27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报告表为5个工作日(2023年3月27日-2023年3月31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57)3469958  3469968

通信地址:洪洞县古槐北路十二巷

邮    编:0416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洪洞县博翔贸易有限公司储配煤场建设项目

洪洞县赵城镇东堡里村东侧160m处

洪洞县博翔贸易有限公司

山西云平台环保管家发展有限公司

该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内容为3座全封闭储煤棚以及与项目配套的辅助、公用、环保等工程。项目选用2台500型三仓电子配煤机,配煤能力为120-160t/h,建设规模为储配煤70万吨/年,用地面积13844.05㎡,总投资203.4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万元。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物料堆存、装卸煤尘:3座储煤棚均采取全封闭措施,地面全部硬化;棚顶设置“雾化喷头洒水装置+3台移动式雾炮机”。

2、皮带输送转运:粉尘,(1#、3#)储煤棚采用全封闭皮带走廊。

3、配煤机上料、下料粉尘:(1#、3#)储煤棚配煤机上料、下料粉尘均经集气管道收集后均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分别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外排。

4、车辆运输扬尘:厂区道路硬化并定期清理和洒水抑尘,保持路面清洁;车辆进出厂时清洗轮胎;运输车辆采用符合国六排放标准的全封闭厢车,防止煤炭洒落。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1、生活污水:COD、BOD5、SS,建5m3的生活污水沉淀池一座,生活污水排入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厂区道路洒水抑尘,不外排。

2、车辆冲洗废水:厂区出口处设洗车平台并配套10m³三级沉淀池,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3、初期雨水池:设20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经收集沉淀后用于道路洒水,不外排。

4、储煤棚淋控水:在3座储煤棚地势低处均建设1座容积为5m3的淋控水池,淋控水集中收集后回用于道路洒水,不外排。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2、除尘灰、沉淀池底泥: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3、废机油、废油桶:暂存于10㎡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统一处置。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

2、运输车辆:车辆减速慢行,禁止鸣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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