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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洞县财政局关于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原则及说明

2022-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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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洞县财政局

关于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原则及说明

    一、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领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财政经济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县委“抓好党建、守好底线、树好形象、谋好发展、惠好民生”的工作思路,牢固树立依法理财理念,以深化财政改革为主线,以规范财政管理为抓手,优化支出结构,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进一步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2022年预算编制坚持以下原则:(一)积极稳妥,量力而行,坚持收支平衡;(二)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集中财力办大事;(三)勤俭节约,过“紧日子”,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从严从紧编制预算;(四)应收尽收,应保尽保,实行收支全口径管理;(五)讲求绩效,绩效为先,安排财政资金绩效先行。

    二、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改革重点和2022-2024年中期财政规划编制重点及说明

    2022年部门非税收入征收计划编制政策

    1、政府非税收入征收计划编制

非税收入执收单位要严格执行《山西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规定,按照非税收入项目、征收范围和征收标准进行征收,做到应收尽收,足额缴库。涉及收费项目的,要对照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目录清单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以及国家减税降费相关规定,该取消的取消,该缓缴的缓缴,该降低标准的降低标准。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时,同步编制2022-2024年非税收入征收计划。

2、单位收入预算编制

各部门(单位)要依法依规将取得的各类收入纳入部门预算,未纳入预算的收入不得安排支出。

单位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单位资金收入。财政拨款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仅指教育收费,教育收费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位资金收入包括医疗收入、经营服务性收费、上级部门补助收入、其他经营收入等,各部门(单位)结合历年收入情况和2022年增减收变动因素逐项核定并在一体化系统中填报《2022年行政事业单位非税收入核定表》,经部门预算管理核定后确定年度非税收入计划。各执收执罚单位编制预算时,使用非税收入安排的支出预算应不超出核定的非税收入征收计划。

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非税收入执收执罚单位根据政策规定,在征收时统一使用财政厅印制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费票据和罚没款票据等,严格执行收缴分离,罚缴分离,并及时缴入专户或国库。

2022年支出预算编制

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部分,预算支出全部以项目形式纳入预算项目库,将项目作为部门(单位)预算管理的基本单元,实施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未纳入项目库管理的一律不安排预算。根据财政部统一部署,2022年使用部门预算管理一体化2.0系统编制预算。

支出预算项目实行分类管理,分为人员类项目、运转类项目(分为公用经费项目和其他运转类项目)、特定目标类项目三类。在实际预算编制过程中,将人员类项目和运转类项目中的公用经费项目编入基本支出,将特定目标类项目和运转类项目中的其他运转类项目编入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分为特定目标类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特定目标类项目指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的项目支出,体现主管部门的行政职能和政策导向,包括:跨部门分配的基本建设、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专项资金,对企业和特定群体的各类补助、补贴、奖励资金等。其他运转类项目指除单位公用经费项目外,保障本单位专用资产设施(设备)运转经费和各类工作经费支出。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支出安排要保重点压一般

各部门(单位)要结合部门职责,紧紧围绕中央、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优先保障“三保”工作,切实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将资金重点投向乡村振兴、风险防控、灾后重建以及助力我县经济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新兴产业、清洁能源、生态保护修复等方面  

大力压减非急需、非刚性(包括但不限于会议、培训、差旅)和“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以及低效无效、长期沉淀、与形势发展不相适应的项目支出。

2、科学、合理编制项目支出预算

优化项目结构。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按照零基预算方式,对政策到期、已完成的项目资金,调整或取消预算安排,对部分执行进度慢、存量资金多、预算绩效差的项目也要按照从严从紧、能压则压的原则减少安排,改变项目支出只增不减的固化格局。

硬化预算约束。围绕部门(单位)职能和管理需要,科学编制项目支出预算,不留硬缺口。年初预算批复后,除新出台政策、特殊民生需要以及不可抗力等应急救灾以外,执行中一般不追加预算。

规范项目支出设置。项目支出名称要精炼规范,与上级配套的项目名称中须包含“配套”二字。

准确填列预算科目。按功能分类、政府预算经济分类和部门预算经济分类三套科目编报预算。2022年部门预算中,根据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各部门(单位)使用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科学合理划分支出经济分类,将经济分类细化到款级科目,满足部门预算管理需要;财政部门执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对各部门经济分类进行汇总,满足政府预算管理和人大审查预算需要。支出功能分类细化至“项”级。

分年度安排项目支出。分年度实施或支出的项目,结合项目实施条件和拨付进度,分年度安排预算。预计当年无法形成实际支出的项目不得编入年度预算,防止执行中沉淀资金。

加大资金统筹使用力度。加大部门资金的统筹力度,大力盘活国有资产资源、处置闲置不用的资产。加大预算安排统筹力度,强化财政自有资金和政府债务资金、当年预算资金和财政存量资金、本级资金和上级转移支付、财政资金和社会资金的统筹使用,集中财力办大事,增强对中央、省、市重大战略任务、重要发展规划的财力保障。

3、对项目实施分级管理

对预算项目实施分级管理,其他运转类项目、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采取“一级项目+二级项目”管理方式。  

一级项目:其他运转类项目由财政统一设置12个通用一级项目(附表7)。单位有其他项目需求,经财政同意可由主管部门申报本部门专用一级项目。特定目标类一级项目由主管部门进行申报和储备,要有明确的政策依据、实施内容、总体绩效目标等信息。  

二级项目:二级项目是对一级项目的细化,一级项目储备后,必须编列细化到具体实施单位和具体二级项目,二级项目预算全部列已分配,直接批复到具体实施单位。

4、提前进行项目储备

项目库管理遵循科学谋划、提前储备、绩效管理、信息全面、常态开放、权责明确的基本原则。做实做细项目储备,纳入预算项目库的项目应当按规定完成可行性研究论证、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等各项前期工作,做到预算一经批准即可实施,并按照轻重缓急等排序,突出保障重点。各预算管理部门(单位)要树立“先谋事后安排钱”理念,坚持“先储备项目再安排预算”原则,提前研究谋划、常态化储备预算项目,部门(单位)申请预算必须从项目储备中挑选预算项目。

5、细化预算编制

细化预算编制,控制代编预算规模。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中,能明确主管部门的项目支出,原则上编列在部门项下。项目内容的实施主体确实不能明确的,编制在各部门预算管理股的项目项下。除应急、救灾等特殊事项外,部门不得代编应由所属单位实施的项目预算。

各部门(单位)结合项目绩效目标和总投入,根据成本效益原则,从储备项目中按重要和紧急程度挑选预算项目,填报预算年度、分年度预算金额、资金性质、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等支出预算要素,将项目预算报财政部门审核。财政部门根据项目的政策依据和重要紧急程度,按照统筹兼顾、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和重点支出的原则,对项目支出预算进行安排。

6、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强化绩效目标管理。一是将基本支出纳入绩效目标申报范围,除财力性一般转移支付外,所有项目均要按照绩效管理要求填报项目绩效目标,绩效目标的指标设定能客观反映项目整体情况,并实现项目绩效目标全覆盖。未按要求设定绩效目标,不得纳入项目库,也不得申请预算资金。二是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各主管部门及财政局各业务室,应将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结合预算资金安排,从完整性、相关性、适当性和可行性等方面加强绩效目标审核。预算绩效管理对项目绩效目标的形式要件和逻辑性进行审核,填写审核意见。绩效目标审核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不得进入下一步预算编审流程。三是规范绩效目标批复管理。绩效目标与预算同步批复、同步下达。预算执行中调整的项目,按原管理渠道审批绩效目标。

注重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绩效评价结果是预算安排、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根据预算全流程管理要求,分三个实施阶段。一是预算编制阶段,预算绩效目标审核为“优”和“良”的,认定为“建议予以支持”,可进入预算安排下一环节;审核结果为“中”的,认定为“建议调整完善后予以支持”,退回部门(单位)重新进一步调整完善后提交;审核结果为“差”的,认定为“不予支持”予以退回。各业务股室依据反馈意见对预算编制项目进行调整完善。二是预算执行阶段,对于低绩效的项目支出,由各业务股室负责暂停该项目资金支付,督促部门(单位)及时整改纠偏。之后,按项目绩效运行及纠偏情况,整改完成的继续支付,未整改完成的调整项目或相应调减项目预算;对于预计无法完成主要绩效目标的,由各业务股室提出停止实施该项目的建议,经审定后收回财政资金。三是评价反馈阶段,将部门(单位)整体、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与下一年度预算安排挂钩,根据绩效评价等级,对部门(单位)下一年度项目预算支出,原则上可作以下安排:等级为差的,视情核减该部门(单位)下一年度项目支出预算,最高不超过当年项目支出预算的10%。核减预算用于奖励评价等级较高的部门(单位),对其政策性增支需求优先安排。单位所列项目的绩效目标和部门整体绩效目标都应在部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填报。

(三)其他注意事项

1、编制三年财政规划

根据《国务院关于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意见》要求,2022年部门预算继续实行三年滚动预算编制。各部门(单位)是三年滚动预算的编制主体,应根据职责和行业领域发展规划进一步增强与中央、省、市发展规划的衔接,研究提出本部门(单位)未来三年涉及财政收支的重大改革和政策事项,对各类合规确定的中长期支出事项和跨年度项目,要根据项目预算管理等要求,测算分年度征收计划和支出需求,组织编报本部门(单位)三年滚动预算。加强三年支出规划的计划性和预见性,分年编制项目支出,形成2022-2024年三年滚动预算,2022年规划约束当年部门预算,后两年规划指引对应年度部门预算。

2、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为提升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精细化水平,政府采购预算编列工作坚持“应编尽编、应列尽列”的原则,在财政预算编制中同步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突出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的刚性约束力。

根据洪洞县财政局转发的《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文件要求,凡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货物、服务为30万元,工程为60万元)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各单位应当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批准下达后,原则上不得调整。属于政府采购的项目,未编列政府采购预算或采购预算编列与具体执行名实不符的,原则上不得办理政府采购实施计划事项,不得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确需进行政府采购的,根据《洪洞县财政局关于规范采购预算执行有关事项的通知》(洪财字[2020]83号)文件,要履行追加政府采购预算程序。

3、编制新增资产配置预算

新增资产配置预算严格执行先有计划后有预算的原则。各单位要按照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通知》(洪政办发[2018]33号)精神,合理配置国有资产,各单位要根据资产现状和国有资产使用报废年限规定,拟定年度资产报废更新计划;依据相关配置标准和工作需要,提出年度资产配置预算,并将明细纳入预算一体化系统。对未按时报送或未通过审核的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股原则上不再受理单位资产配置审批事项。

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行为,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将出租出借收入纳入本单位部门预算并及时足额上缴国库。

4、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根据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洪洞县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洪政办发[201491号)文件,国家机关、党的机关、政协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划为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使用行政编制的群团组织机关,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服务的,可以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主体,应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严格按照《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洪财字[2017]91号)限定范围执行。政府购买服务的流程参照洪洞县财政局关于转发《临汾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临汾市市直机关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基本流程(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洪财字[2019]90号)规定流程执行。所需资金从部门预算经费或经批准的专项资金等既有预算中统筹安排。按照推广政府购买服务的有关要求,单独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应同时反映在政府采购预算中。未制定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不得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政府购买服务要依法进行政府采购,应当遵循预算约束、以事定费、公开择优、诚实信用、讲求绩效、费随事转的原则,禁止“一边购买服务,一边养人办事”。

根据财政部《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2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2112号),以下事项不得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不属于政府职责范围的服务事项;应当由政府直接履职的事项;购买主体的人员招、聘用,以劳务派遣方式用工,以及设置公益性岗位等事项;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得作为政府购买服务内容的事项。

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在执行时应严格依中标价执行。中标价低于预算额度的部分不得执行,更不得变相执行,中标价大于预算额度的部分应通过项目调剂等办法报批后执行;各部门预算单位通过政府采购信息化系统全流程操作执行。

(四)编报要求及说明

1、精心组织,做好预算编制工作。按照制定的部门预算报表格式和编报要求,组织做好预算编报工作。通过登陆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填报。填报完成后,数据经二级预算单位审核岗、部门审核岗审核通过后报送至财政部门。为适应机构改革要求,做好预算管理工作,部门预算编制下发及上报数据工作以一级预算部门为单位,按照”原则,一级预算部门汇总所属单位“一上”、“二上”预算编制情况并经部门(单位)班子集体研究审批后报送相应预算管理股室审核,财政部门将审核后“一下”、“二下”预算数据批复至一级预算部门。待分配预算不纳入部门预算批复到部门。

2、坚持量入为出原则,积极运用零基预算理念,打破支出固化僵化格局,合理确定支出预算规模,调整完善相关重点支出的预算编制程序,重点支出不再与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层层挂钩,一般不与按人均经费标准安排的支出事项挂钩。

3、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压减一般性支出。受减税降费政策带来的减收以及经济下行压力的加大,财政收入日趋紧张,根据政府过“紧日子”的指导思想,在2022年预算编制及执行中,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在严格落实2021年既定的一般性支出的基础上压减10%。把节省下的资金用于保障重大战略支出和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

4、加强审核,提升编报质量。非税收入重点审核是否落实降费政策。项目支出重点审核立项依据是否充分,项目可执行性是否具备,绩效目标是否明确和细化,是否按要求清理、整合、细化,预算编报方式是否准确,项目分类是否科学,分年度实施或支出的项目是否分年度安排预算,科目使用是否准确等。

5、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增强预算透明度。按照中央、省要求,2022年,要继续执行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洪洞县财政局《关于做好部门预算公开公开工作的通知》(202032号)文件,各部门(单位)要在预算批复后积极稳妥地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强化部门的主体责任意识,提高部门预算公开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依规公开预算信息。除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外,不得少公开、不公开应当公开的事项,确保公开情况全面、真实、完整。

6、规范转移支付。各部门预算管理股对上级财政部门下达的提前告知转移支付中安排使用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列入部门预算,对专项转移支付中明确支出用途的项目资金,相应核减该单位同类项目预算。

三、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转移支付安排情况

2022年上级下达我县转移支付280167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4132万元;一般转移支付281152万元,专项转移支付3147万元。主要是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贫困地区转移支付资源枯竭转移支付、公共安全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文化和体育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五馆一站”免费开放经费其他有规定用途的转移支付收入等

2、政府债务情况

2021年全县政府债务余额为269652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223652万元、专项债务余额46000万元。2021年全县债务限额273738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26738万元、专项债务限额47000万元。2022年还本41758万元,其中:40000万元为再融资债劵,1758万元用财力偿还;利息8858万元,其中一般债劵利息7282万元,专项债劵利息1576万元。

3、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我们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各项要求,全力推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审核、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绩效评价及结果反馈应用等各项工作,不断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预算编制环节,要求预算单位对所有项目支出设定绩效目标,项目的绩效目标要具体、可量化、可考核,一定时期内可实现。未按要求设定绩效目标或审核未通过的一律不得列入预算,实现了绩效目标的申报审核全覆盖,做到了绩效目标与年初预算同步上报、同步审核、同步批复、同步公开。预算执行环节,对项目支出的绩效运行情况进行跟踪监控,监控方式采用预算部门自行监控和财政重点监控相结合,通过绩效运行监控,及时掌握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措施,促进预算绩效目标实现。

同时,按照“先易后难、由点及面、稳步推进”的原则,采取单位自评和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价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2021年,我们组织各预算单位对2020年度项目支出(不含经费类)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开展了自评价,并在此基础上,委托第三方机构对13个重点项目支出、2个部门整体开展财政重点评价,涉及金额2.4亿元,重点评价的项目数量和金额都较往年有所增加。评价工作结束后,将绩效评价结果及时反馈给预算单位,要求各部门(单位)结合绩效评价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和整改意见,深入查找原因,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全面落实整改责任,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形成整改报告。

2022年,我们将进一步深化绩效管理改革,不断健全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分配体系,开展部门重点项目支出绩效抽评和运行监控,深化评价和监控结果运用,加大绩效信息公开力度,力争到底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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