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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洞县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

2022-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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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洞县司法局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本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2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洪洞县司法局2022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洪洞县司法局2022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洪洞县司法局2022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洪洞县司法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洪洞县司法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洪洞县司法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洪洞县司法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八、洪洞县司法局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九、洪洞县司法局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资金明细表

十、洪洞县司法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洪洞县司法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经费预算表

十二、洪洞县司法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十三、洪洞县司法局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十四、洪洞县司法局2022年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洪洞县司法局

2022年度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组织实施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司法行政工作、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制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依法治县和法治洪洞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县工作,指导检查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

(三)指导、监督、管理全县的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指导、监督企事业单位等相关社会法律顾问工作。

(五)监督、管理全县的法律援助和1238法律服务工作。

(六)指导和管理全县的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和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

(七)指导、监督、管理社区矫正工作。

(八)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中共洪洞县委办公室、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洪洞县司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洪政办发〔2019〕33号),设立洪洞县司法局,正科级建制,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工股、党组织办公室、普法与依法治理股、社区矫正管理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行政复议与应诉综合股、法治调研督察与行政执法监督室、公证处。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2.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个,具体包括:洪洞县司法局本级。

三、2022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扎实推进普法依法治理,推进法治洪洞建设

继续实施七五普法规划,继续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不断完善洪洞普法网”“法眼司法之声等栏目;推进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工程,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二)着力抓好基层基础工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全县农村人民调解组织覆盖率达100%。深入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建立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对接,努力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90%以上。

加强刑满释放和解除矫正人员帮教管理,建立接、管、帮、教一体化安置帮教工作模式。加强安置帮教基地建立建设,制定完善工作制度,规范档案管理,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率。

加强社区矫正执法力度,杜绝脱管漏管虚管。加强业务教育和培训,建立矫正工作台帐,严把调查评估关入矫教育关日常管控关解矫衔接关,认真开展社区矫正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日常走访、谈话谈心、手机移动定位、电话抽查、人脸识别、指纹签到等监管措施,社区矫正人员管控率达100%。

(三)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促进五好发展

公证工作在工作中,认真履行公证为民的职责,自觉承担起扶贫济弱的社会责任,开辟公证法律援助服务的绿色通道,减收或免收公证费。

加强和完善律师服务诚信制度,进一步拓展律师服务领域,深化法律顾问工作,实现政府机关和企业法律顾问全覆盖;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送法下乡律师以案说法、参与信访化解、服务重点项目等工作,律师服务行为进一步规范,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

建立健全法律援助网络,完善便民服务大厅和远程视频系统,把远程视频系统延伸到乡镇。降低受援门槛、简化服务程序、电话预约上门服务、加大法律援助案件的回访和评查力度等措施,提高法律援助数量和质量,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洪洞县司法局2022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洪洞县司法局2022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洪洞县司法局2022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洪洞县司法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洪洞县司法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洪洞县司法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洪洞县司法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八、洪洞县司法局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九、洪洞县司法局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资金明细表

十、洪洞县司法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洪洞县司法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经费预算表

十二、洪洞县司法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十三、洪洞县司法局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十四、洪洞县司法局2022年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司法局2022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1247.5104 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  95.6204万元,增长8.3%。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  1247.5104  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1247.5104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1247.510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5.6204万元,增长8.3  %。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的普调增资和增加了办公设备购置。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  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

3.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

4.其他资金收入预算总计  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

(二)支出预算总计  1247.5104 万元。包括:

1.公共安全(类)支出1044.8129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99.6129  万元,增长  10.54%。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保障及法律顾问费等项目工作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3.8277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6.9023万元,减少5.28  %。主要原因是合理规范使用财政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3.住房公积金(类)支出  78.869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9098  万元,增长  3.83%。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的普调增资。

3.基本支出预算数为1100.4359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0.5459万元,增长  3.82%。项目支出预算数为  147.074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55.5507万元,增长59.86  %。主要原因是司法局2022年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增加。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司法局本年收入预算合计  1247.5104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47.5104万元,占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0  万元,占  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  万元,占  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0万元,占  0%;其他资金0  万元,占0  %。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司法局本年支出预算合计1247.5104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0.4359万元,占88.21%;项目支出   147.0745万元,占11.7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司法局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47.5104   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95.6204万元,增长  8.3%。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的普调增资和增加了办公设备购置。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司法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   1247.5104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5.6204  万元,增长8.3   %。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的普调增资和增加了办公设备购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司法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1100.435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947.4407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

(二)公用经费  152.9952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司法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  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司法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6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  %;公务接待费支出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  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  16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  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16  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0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    0万元。

九、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15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7.9952万元,增长13.32%。

主要原因是其他交通费用和被装购置费增加。

十、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   34.04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24.04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拟购买服务支出10万元。

十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本部门无房屋;

2.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等;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我部门无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

十二、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单位共5个项目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1247.5104万元;本部门单位项目支出(R纳入、□未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1247.5104 万元。

十三、其他说明

(一)政府债券公开

2022年度我部门未使用政府债券

(二)其他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单位资金收入:包括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

买服务,是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将国家机关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情况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司法局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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