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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洪洞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

2022-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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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洪洞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本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2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中国共产党洪洞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中国共产党洪洞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中国共产党洪洞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中国共产党洪洞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中国共产党洪洞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中国共产党洪洞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中国共产党洪洞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八、中国共产党洪洞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中国共产党洪洞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中国共产党洪洞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资金明细表

十一、中国共产党洪洞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中国共产党洪洞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经费预算表

十三、中国共产党洪洞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十四、中国共产党洪洞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中国共产党洪洞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洪洞县纪委监委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3、组织开展巡察工作;

4、负责全县监察工作;

5、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6、负责组织协调全县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7、负责综合分析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8、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9、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

10、完成上级纪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室、组织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监督检查室、第二监督检查室、第三监督检查室、第四监督检查室、第五审查调查室、第六审查调查室、第七审查调查室、第八审查调查室、案件审理室、机关党组织办公室。本部门下属单位包括:网络技术中心、警示教育中心。

我单位有行政编制92人,实有90人,工勤编制3人,实有3人,事业编制38人,实有38人。

2.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个,具体包括:中国共产党洪洞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本级。

三、2022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聚焦“两个维护”,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健全完善政治监督工作台账,定期督促各级各部门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进行梳理,建立动态任务清单,并及时更新。建立完善党内政治生活监督检查机制,围绕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监督落实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围绕开好民主生活会,制定加强监督指导工作的具体举措,从会前、会中、会后三个环节严格审核把关,推动党内政治生活真正严起来、实起来。

(二)聚焦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制化建设,切实将改革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贯通“两个责任”,把监督责任和协助职责统一起来,提醒督促同级党委抓好管党治党工作,向同级党委提出重点任务、工作举措、实施方案等建议,为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提供载体。主动加强对乡镇纪委、监察室、派驻机构的领导和指导,既督促推动其履职尽责,又支持保护其严格执纪执法。落实纪法贯通、法法衔接要求,做好建章立制工作。

(三)聚焦加强权力运行制约,把日常监督实实在在地做起来、做到位。紧盯权力运行各环节,强化精准监督,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聚焦“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紧盯“三重一大”、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等行权轨迹、行权方式,督促其做到秉公用权,正确对待监督、带头接受监督。创新监督方式方法,提升监督实效。持续规范提升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党风廉政意见回复质量、教育回访等工作,更好促进广大干部履职尽责、干事创业。

(四)聚焦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持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肃执纪问责,注重深挖细查,在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违纪违法案件时,重视审查其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形成鲜明导向和有力震慑。坚持推进标本兼治,扎紧扎牢制度笼子。把制度建设贯穿纠治“四风”全过程,针对查处的“四风”共性问题、突出问题,认真梳理监管盲区和制度漏洞,运用纪检监察建议等方式,督促各级各有关部门与时俱进完善制度机制。

(五)聚焦一体推进“三不”,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持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的腐败问题优先查处。同时立足洪洞反腐败实践,对标对表、综合施策,在严厉惩治、形成震慑的同时,扎牢制度笼子、规范权力运行,通过教育提高思想觉悟,把惩治、制度和教育贯通起来,一体推进、同向发力。

(六)聚焦专项治理效能,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把“打伞破网”作为主攻方向;紧盯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商业化使用审批、易地建设费减免等重点环节,保持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高压态势;深化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巩固拓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成果,一体推进专项治理和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治,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和责任清单,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七)聚焦政治巡察使命,不断推动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准确把握政治巡察的内涵和方向,突出巡察政治监督根本属性,紧紧围绕“六围绕一加强”和“五个持续”要求,精准发挥政治监督作用,推动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健全巡察整改监督机制,进一步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完善整改情况报告制度,健全整改公开机制。综合运用巡察工作成果,举一反三推动改革、堵塞制度漏洞,进一步发挥好巡察标本兼治的战略作用。

(八)聚焦干部队伍建设,持续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铁军。带头加强政治建设,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全面强化政治、业务、能力、作风和纪律建设,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做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战士。持续加强全系统规范化建设,规范工作流程、规范监督运行、规范干部行为,进一步完善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健全完善、严格执行各项内控机制,强化各环节的制约监督,主动接受党内监督和其他各方面监督。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中国共产党洪洞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中国共产党洪洞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中国共产党洪洞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中国共产党洪洞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中国共产党洪洞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中国共产党洪洞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中国共产党洪洞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八、中国共产党洪洞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中国共产党洪洞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中国共产党洪洞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资金明细表

十一、中国共产党洪洞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中国共产党洪洞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经费预算表

十三、中国共产党洪洞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十四、中国共产党洪洞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洪洞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2929.3103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1154.9803万元,增长65%。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2929.310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2929.3103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2929.310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54.9803万元,增长65%。主要原因新增房屋租赁费、办公用房改造及固定资产购置、廉政教育基地建设项目,增加办案经费资金。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3.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4.其他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二)支出预算总计2929.3103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667.021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40.2815万元,增长74.69%。主要原因新增房屋租赁费、办公用房改造及固定资产购置、廉政教育基地建设项目,增加办案经费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153.233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3166万元,减少1.4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应经费增加,2022年预算没有测算职业年金。

3.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09.055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7.0154万元,增加18.4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应经费增加。

4.基本支出预算数为1804.794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66.2949万元,增长1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项目支出预算数为1124.515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88.6854万元,增长3.77%。主要原因新增房屋租赁费、办公用房改造及固定资产购置、廉政教育基地建设项目,增加办案经费资金。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洪洞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本年收入预算合计2929.31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929.3103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其他资金0万元,占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洪洞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本年支出预算合计2929.31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04.7949万元,占62%;项目支出1124.5154万元,占3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洪洞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929.3103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154.9803万元,增长65%。主要原因新增房屋租赁费、办公用房改造及固定资产购置、廉政教育基地建设项目,增加办案经费资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洪洞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2929.310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54.9803万元,增长65%。主要原因新增房屋租赁费、办公用房改造及固定资产购置、廉政教育基地建设项目,增加办案经费资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洪洞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1804.794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289.37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生活补助。

(二)公用经费515.41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洪洞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洪洞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1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1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九、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515.4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6.2万元,增长2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经费增加。

十、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16.1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16.1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拟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

十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等。价值107.2613万元。

2、房屋情况:我单位没有房屋。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现有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价值0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价值0万元。

十二、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单位共8个项目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2929.3103万元。本部门单位整体支出(R纳入、□未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2929.3103万元。

十三、其他说明

(一)政府债券公开

本部门未使用政府债券。

(二)其他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单位资金收入:包括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

五、“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将国家机关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情况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纪检委).xls


中国共产党洪洞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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