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财政数据 > 财政预决算 > 财政预算 > 2022年度预算

洪洞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

2022-02-23
【字体:

洪洞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本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2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1.2022年预算收支总表

2.2022年预算收入总表

3.2022年预算支出总表

4.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6.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7.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8.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9.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资金明细表

10.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11.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12.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13.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14.2022年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洪洞县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负责全县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保险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的具体实施,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节机制。拟定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中央、省、市驻洪和县属机关、事业、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管理工作。

(四)根据全省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适合我县的动态调整机制。

(五)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贯彻执行省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

(七)制定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洪洞县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一)与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机关党组织办公室)、法规股、基金股、稽查股。本部门下属单位包括:洪洞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2个,具体包括:洪洞县医疗保障局部门本级、洪洞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三、2022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继续实行总额预算管理

一是持续推进支付方式改革。推进单病种付费,特别是 DRG付费方式。深入落实《关于对康复类住院治疗开展按床日付费的通知(试行)》,对全县康复类专科医院或设有康复科,老年科的综合医院的康复类住院治疗实行按床日付费。

二是持续做好门诊统筹。根据省局相关规定,严格落实《临汾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实施细则》,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居民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费用实行累计计算,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00元,每日每次最高支付限额50元。

(二)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

一是提前谋划,做好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宣传月活动,通过典型案例,给两定机构、经办机构和参保人员敲响警钟。二是按照国家局、省局、市局的要求,继续加大对两定机构的日常巡查和监管,按时按要求完成检查任务,确保医保基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三是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医保基金监管工作方式方法,持续推进智能监控建设,由事中监控向事前监控推进。四是巩固落实举报奖励办法,充分发挥群众参与打击欺诈骗保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切实维护好医疗保障基金运行安全。五是对于国家出台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做好学习贯彻落实,做好各项行政执法准备工作。六是加强培训,提高稽核人员的业务水平,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执法队伍。

 (三)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战略

一是优化完善医疗保障帮扶政策,拓展巩固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二是优化资助参保政策,做好困难群众参保资助工作,确保应保尽保。三是切实把门诊慢性保障政策落到实处,将符合条件的全部纳入,对符合“两病”条件的及时办理。四是完善三重制度综合保障政策,在坚持医保制度普惠性保障功能的同时,增强对困难群众基础性、兜底性保障。

(四)提升长期护理保险水平

一是进一步优化流程。多渠道受理长期保险待遇的申请,确保每月进行集中鉴定一至二次,避免发生申请后长期不鉴定的情况。二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报纸、电视台、微信公众号推送、手机 APP等方式开展宣传,逐步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工作在医疗护理机构及广大群众中的知晓度和影响力。三是进一步强化监管。加强对参保人员、长护定点机构的监督管理和日常巡查。加强对长护定点机构基础管理情况和为参保人提供长期护理保险服务情况,将稽核工作做到实处,使长护基金能够得到合理准确的使用。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表

1.2022年预算收支总表

2.2022年预算收入总表

3.2022年预算支出总表

4.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6.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7.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8.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9.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资金明细表

10.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11.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12.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13.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14.2022年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洪洞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   36414.5846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27.7246万元,增长0.08%。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36414.584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36414.5846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36414.584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7.7246万元,增长0.08%。主要原因是1.各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基金的补助增加;2.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项目资金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增加。3.2022年减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省级、县级配套项目资金;4.医保中心工作经费项目资金减少;5.2022年提前下达的中央、省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基金的补助比2021年减少,同时增加了新冠疫苗及接种服务费县级配套项目。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0万元。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3.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4.其他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二)支出预算总计36414.5846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6414.5846万元,主要用于1、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项目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转移性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7.7246万元,增长0.08%。主要原因是1.各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基金的补助增加;1.各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基金的补助增加;2.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项目资金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增加。3.2022年减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省级、县级配套项目资金;4.医保中心工作经费项目资金减少;5.2022年提前下达的中央、省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基金的补助比2021年减少,同时增加了新冠疫苗及接种服务费县级配套项目。

2.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3.基本支出预算数为439.010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0098万元,减少1.13%。我局人员变动1名,人员工资、车补及采暖补贴减少。项目支出预算数为35975.574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2.7344万元,增长0.09%。主要原因是1.各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基金的补助增加;2.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项目资金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增加。3.2022年减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省级、县级配套项目资金;4.医保中心工作经费项目资金减少;5.2022年提前下达的中央、省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基金的补助比2021年减少,同时增加了新冠疫苗及接种服务费县级配套项目。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洪洞县医疗保障局部门本年收入预算合计36414.58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6414.5846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其他资金0万元,占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洪洞县医疗保障局部门本年支出预算合计36414.58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9.0102万元,占1.21%;项目支出35975.5744万元,占98.7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洪洞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6414.5846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7.7246万元,增长0.08%。主要原因是1.各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基金的补助增加;2.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项目资金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增加。3.2022年减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省级、县级配套项目资金;4.医保中心工作经费项目资金减少;5.2022年提前下达的中央、省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基金的补助比2021年减少,同时增加了新冠疫苗及接种服务费县级配套项目。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洪洞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36414.584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7.7246万元,增长0.08%。主主要原因是1.各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基金的补助增加;2.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项目资金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增加。3.2022年减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省级、县级配套项目资金;4.医保中心工作经费项目资金减少;5.2022年提前下达的中央、省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基金的补助比2021年减少,同时增加了新冠疫苗及接种服务费县级配套项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洪洞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439.010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03.13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35.8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洪洞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22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洪洞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九、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13.882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0678万元,降低0.5%。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人事变动1人,机关运行经费随之减少。

十、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26.482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7.882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拟购买服务支出18.6万元。

十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等。

2、房屋情况:本单位占用洪洞县气象局大楼。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本单位没有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没有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

十二、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单位共16个项目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36414.5846万元;本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纳入、□未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36414.5846万元。

十三、其他说明

(一)政府债券公开

本部门单位未使用政府债券。

(二)其他

无另需说明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单位资金收入:包括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

买服务,是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将国家机关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情况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洪洞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zip





洪洞县医疗保障局

二0二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承办单位: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12000921号  网站标识码:1410240020

联系电话:0357-6222148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洪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

晋公网安备 14102402000402号

适老化无障碍服务认证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