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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洞县刘家垣镇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2021-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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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洞县刘家垣镇人民政府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和本镇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保证上级安排的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2.讨论和决定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

3.执行本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镇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健康、体育事业和财政、统计、民政、司法行政等行政工作。落实本镇经济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城镇建设、产业发展等专项规划,组织发展区域特色经济,提供符合当地实际和群众需求的公共服务。

4.镇党委领导镇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坚持党管武装的根本原则和制度,协调各方力量,对镇人民武装工作实行统一领导。

5.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党组织建设,以及其它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6.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派驻镇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7.加强平安建设工作,依托村合理划分基本网格单元,统筹网格内各项工作,推进网格标准化建设,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加强法制宣传,调解民事纠纷,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做好应急管理、防灾减灾、生态环境保护、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承担民兵预备役、征兵、退役军人服务、拥军优属等工作。

8.推进基层民主,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农村建设,完善民主议事制度,推进农村村务公开,引导农民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依法保护国家、集体、公民财产和各类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构建农村和谐社会。

9.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刘家垣镇位于洪洞县西北部吕梁山麓,距离县城25公里。东与堤村乡为邻,西与山头乡相连,北与汾西县为界,东南与辛村乡相接。赵克公路、石三公路贯穿全境,是洪洞县通往蒲县的交通要道。全镇总面积106平方公里,辖16个行政村,人口29800余人,耕地面积69000余亩。全镇有基层党支部25个,其中农村党支部22个;共有党员841名,其中农村党员742名。我镇有行政编制27人,事业编制30人。实有行政人员23人,事业人员15人,安监1人。镇领导班子成员11人,另有主任科员3名、副主任科员1名,妇联主席1名。

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

(一)党政机构设置

1.党政综合办公室(行政编制3名)

负责镇党委、政府机关日常工作;负责人大、政协、武装部具体事务;负责协调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战、机构编制、巡察、老干部和工会、团委、妇联等方面工作;负责财务、人事、保密、档案、固定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2.经济发展办公室(行政编制3名)

负责农业、工业、第三产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实施及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组织实施;负责协调发展和改革、科学技术、工业和信息化、财政、自然资源、村镇建设和管理、交通运输、林业、水务、农业农村、审计、统计、能源等方面工作;协调配合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3.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平安建设办公室牌子)(行政编制3名)

负责农村基层政权建设,指导村委会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指导村务公开、村账乡管等工作;负责矛盾纠纷化解、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公共安全风险防控、法治宣传教育,基层平安创建、网格化服务管理和群防群治等相关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相关工作;负责信访综合协调工作,督促检查工作落实;负责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和体育、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行政审批服务、残疾人服务、慈善事务、红十字会事务等社会事务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4.规划建设办公室(行政编制3名)

负责组织编制镇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根据镇总体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规划编制单位依法修改总体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并依照审批程序报批;负责管理辖区内各项建筑活动和施工许可等初审工作;做好镇、村供水、排水、垃圾和污水处理、燃气、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等建设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5.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挂综合行政执法队牌子)(行政编制4名)

负责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日常管理,组织开展对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巡查上报、执法处置等日常执法工作;作为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平台,负责统筹协调辖区内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业农村、文化旅游、生态环境保护、城市管理等各领域派驻执法力量、公安等派出执法机构开展联合执法工作;组织开展对区域内各类专业执法的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事业单位设置:

1.党群服务中心(矛盾调解中心)

负责发挥服务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功能,开展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理论知识、党务政策咨询等活动;提供党员培训活动场所,做好区域内党建活动的日常组织、协调、联络和服务工作;为基层党组织、党员群众提供相关服务和资源保障;负责党群志愿者队伍建设和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2.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负责制定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结合实际设置基层来信来访、乡村建设、农业农村服务、畜牧兽医、卫生健康和体育、就业和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户籍管理、不动产登记、法律服务等便民服务专门窗口,集中办理面向群众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负责进驻中心事项的公开公示,对进入中心的各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受理群众对窗口工作人员及便民服务工作的投诉举报;指导村便民服务站点日常工作开展。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3.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站

负责宣传贯彻有关退役军人法律、法规、政策;负责退役军人信访服务相关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权益保障服务工作,对退役军人提供就业指导、帮扶救助、思想教育等帮助服务;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优待抚恤等待遇保障工作;指导开展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走访慰问、荣誉奖励以及纪念活动等;承办镇党委、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2021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21年,刘家垣镇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按照市委一三四三工作思路和县委五好工作思路,

一是继续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打造一批政治坚定、素质优良、贴近基层、贴近实际、群众满意的党员干部队伍。

二是继续优化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依托东舜农业有限公司,建设万亩规模化有机药材种植基地。

三是继续改善民生,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150万元,修复东梁村明代文物元武楼;投资300余万元,建设磊上小学教学楼;继续建设高标准农田项目2000余亩(东梁村、曹家庄村)。

四是继续推进生态环境整治,加大管控力度,严防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实现工业企业深度治理,落实完善镇村环保监管责任。进一步创新社会管理机制,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五是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和信访维稳工作责任制,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积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妥善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创造安全和谐稳定的环境。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洪洞县刘家垣镇人民政府2021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洪洞县刘家垣镇人民政府2021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洪洞县刘家垣镇人民政府2021预算支出总表

四、洪洞县刘家垣镇人民政府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洪洞县刘家垣镇人民政府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洪洞县刘家垣镇人民政府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洪洞县刘家垣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八、洪洞县刘家垣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洪洞县刘家垣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洪洞县刘家垣镇人民政府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十一、洪洞县刘家垣镇人民政府2021三公经费预算表

十二、洪洞县刘家垣镇人民政府2021年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洪洞县刘家垣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916.82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121.11万元,增长15%。其中:2021年事业人员增加3人,项目经费有所增加。

(一)收入预算总计916.8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916.82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916.8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1.11万元,增长15%。主要原因是增加事业人员经费,项目经费有所增加。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

3.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

4.其他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

(二)支出预算总计916.82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04.7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74.13万元,增长1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项目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2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4.14万元,增长14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应经费增加

3.卫生健康(类)支出3.99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事务。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主要原因是人员没有变动,经费无变动。

4.农林水(类)支出250.86万元,主要用于农村道路建设、乡村环境治理、农村党建活动、干部驻村帮扶等。与上年相比增加44.06万元,增长21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列支项目数额有所增加。

5.住房保障(类)支出22.9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发放。与上年相比增加0.59万元,增长3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经费有所增加。

6.基本支出预算数为365.8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7.52万元,减少5%,主要原因是乡镇补贴人员减少。项目支出预算数为550.9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4.52万元,增长18%,主要原因是环境整治费用增加。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洪洞县刘家垣镇人民政府本年收入预算合计916.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16.82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其他资金0万元,占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洪洞县刘家垣镇人民政府本年支出预算合计916.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5.84万元,占40%;项目支出550.98万元,占6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洪洞县刘家垣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16.82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21.11万元,增长15%。主要原因是2021年事业人员增加3人,项目经费有所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洪洞县刘家垣镇人民政府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586.1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1.37万元,增长10%。主要原因是环境整治费用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洪洞县刘家垣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365.8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74.4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补助。

(二)公用经费91.4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洪洞县刘家垣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洪洞县刘家垣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九、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91.4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61万元,增长9%。主要原因是:人员普调增资工会经费、福利费增加。

十、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拟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

十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等。

十二、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单位共10个项目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550.98万元。

十三、其他说明

(一)政府债券公开

本部门未使用政府债券。

(二)其他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单位资金收入:包括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洪洞县刘家垣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9日

洪洞县刘家垣镇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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