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承办单位: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12000921号 网站标识码:1410240020
联系电话:0357-6222148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洪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
洪洞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主要从事洪洞县行政区域内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
1.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2.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3.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及回收;
4.承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和市中心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中心现有工作人员39人,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主要从事洪洞县行政区域内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中心设6个股室,分别为综合股、计财股、稽核股、信贷股、归集股、服务大厅。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洪洞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洪洞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洪洞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洪洞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洪洞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洪洞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洪洞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八、洪洞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洪洞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洪洞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十一、洪洞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十二、洪洞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根据批复表填列)
洪洞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 372.19 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 10.45 万元,增长 3 %。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 372.19 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 372.19 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 372.19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10.45 万元,增长 3 %。主要原因是今年申报专用经费。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0 %。主要原因是……。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0 %。主要原因是……。
3.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总计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0 %。主要原因是……。
4.其他资金收入预算总计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0 %。主要原因是……。
(二)支出预算总计 372.19 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0 万元,主要用于……。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0 %。主要原因是……。
2.公共安全(类)支出 0 万元,主要用于……。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0 %。主要原因是……。(按照“部门预算公开表01表 收支预算总表”中的功能分类明细项,并结合本部门具体实际予以解释。)
3.基本支出预算数为 2.08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8万元,增长 100 %。主要原因是2020年全部列为项目支出。项目支出预算数为 370.11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8.37 万元,增长 2 %。主要原因是今年申报了专用经费。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入预算情况。)
洪洞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年收入预算合计 372.19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372.19 万元,占 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0 万元,占 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 万元,占 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0 万元,占 0 %;其他资金 0 万元,占 0 %。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支出预算情况。)
洪洞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年支出预算合计 372.19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08 万元,占 0.56 %;项目支出 370.11 万元,占 99.44 %。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总体收支预算情况。)
洪洞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372.19 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 10.45 万元,增长 3 %。主要原因是今年申报了专用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洪洞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 372.19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10.45 万元,增长 3 %。主要原因是今年申报了专用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洪洞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 372.19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341.38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按“部门预算公开06表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中实际发生经济分类支出事项填写)
(二)公用经费 30.81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按“部门预算公开06表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中实际发生经济分类支出事项填写)。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反映部门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洪洞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0 %。主要原因是……。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我单位有“三公”经费。
洪洞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2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100 %;公务接待费支出 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 0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 0 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 0 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 0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 0 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 2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 0 万元,主要原因……。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 0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 0 万元,主要原因……。
九、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于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降低) 0 %。
主要原因是:……。(具体增减原因由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填列)。
十、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反映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注:无政府采购情况的部门,必须说明本部门没有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 1.8 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 1.8 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拟购买服务支出 0 万元。
十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部门共有车辆 2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2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等。
十二、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单位共 3 个项目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 370.11 万元。
十三、其他说明
(一)政府债券公开
本部门未使用政府债券
(二)其他
1.政府采购情况:我单位2021年有政府采购共计18000元,其中:电脑2台8000元、打印机2台5000元、净水机5000元。
2.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我中心截止2020年底共有固定资产4889274.92元,其中:房屋面积为734.95㎡,价值4263680.92元;通用设备510894元;家具、用具114700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单位资金收入:包括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洪洞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5月6日
主办单位: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承办单位: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12000921号 网站标识码:1410240020
联系电话:0357-6222148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洪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