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承办单位: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12000921号 网站标识码:1410240020
联系电话:0357-6222148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洪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
临汾市生态环境局洪洞分局
2020年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概况
一、单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及省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对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2、统一监督管理固体废物、废水、废气、粉尘、挥发性有机物、噪声、放射性物质、电磁波辐射等污染与防治,做好全县环境协调与防治。 3、负责权限内规划和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三同时”监督管理和环境保护设施的验收工作。4、负责环境监察、环境信息工作;负责查处上报环境重特大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调解污染纠纷,处理环境信访。5、负责权限内大气、水污染物排污许可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办理。6、组织对本县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的监督与监测。7、组织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临汾市生态环境局洪洞分为临汾市生态环境局派出机构,正科级建制单位,现有干部职工343人,领导班子3人,班子成员8人,全额财政开支人员63人,自收自支人员280人。局机关内设机构(24个):办公室、污防股、水环境管理股、生态股、管理股、行政审批股、环评股、总量控制股、综合股、法制股、人事股、财务股、宣教股、辐射站、监控中心、环境监察大队、稽查一队、稽查二队、环境保护监测站、党办、应急办、12369举报中心、监察室、调度中心。下属7个中队:大槐树环境监察中队、甘亭环境监察中队、万安环境监察中队、堤村环境监察中队、广胜寺环境监察中队、赵城环境监察中队、山焦直属中队;中队下设19个环境监察分队:大槐树一分队、大槐树二分队、大槐树三分队、大槐树四分队、甘亭分队、曲亭分队、辛村分队、龙马分队、万安分队、万西分队、左木分队、堤村分队、刘家垣分队、山头分队、广胜寺分队、苏堡分队、赵城分队、赵北分队、兴唐寺分队。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临汾市生态环境局洪洞分局2020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临汾市生态环境局洪洞分局2020年收入预算总表
三、临汾市生态环境局洪洞分局2020支出预算总表
四、临汾市生态环境局洪洞分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五、临汾市生态环境局洪洞分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六、临汾市生态环境局洪洞分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表
七、临汾市生态环境局洪洞分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八、临汾市生态环境局洪洞分局2020年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预算表
九、临汾市生态环境局洪洞分局2020年项目支出明细表
十、临汾市生态环境局洪洞分局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一、临汾市生态环境局洪洞分局2020年提前告知专项转移支付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临汾市生态环境局洪洞分局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临汾市生态环境局洪洞分局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一、2020年度部门预算与上年度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9年预算数据3064.04万元,2020年预算数据1932.41万元,与上年相比预算减少1131.63万元,原因为减少黄标车、老旧车淘汰补贴资金、第三方参与我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经费、生态红线勘界定标经费、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作经费项目。
二、“三公”经费增减原因:
上年度三公经费0元,本年度三公经费0元,增减变化0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6.94万元,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5.67万元,同比减少1.27万元,原因为退休4人,经费减少。
四、其他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2020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81.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171.36万元,全部为集中采购。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房屋情况:房屋面积768.6平米,价值54.99万元。
2、车辆情况:账面车辆数4辆,账面总价值121.02万元,其中:轿车2辆,账面价值29.32万元;专用车辆2辆,
账面价值91.7万元。
3、其它国有资产情况:其他固定资产账面价值1234.69万元。
(三)绩效管理情况:
2020年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16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95.76万元,其中:洪洞分局2020年度工作经费30万元;洪洞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万元;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执法类监测委托有资质单位监测(2019)20万元;洪洞县地下水水质采样及送检费用5万元;生态环境攻坚指挥部工作经费10万元;洪洞县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环保局”点位变更项目30万元;洪洞分局基层站所2020年度工作经费16万元;洪洞分局2020年度租赁费25万元;环保执法人员定位管理系统9.9万元;续交移动环境执法终端经费71.36万元;仪器检定费用3.5万元;湿扫车、雾炮车运行费用10万元;饮用水源地及乡镇级以下饮用水源地自查报告及评估报告5万元;执法服装费60万元;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委托有资质单位监测30万元;更换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设备5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临汾市生态环境局洪洞分局
2020年5月16日
主办单位: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承办单位: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12000921号 网站标识码:1410240020
联系电话:0357-6222148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洪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