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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洞县水利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2020-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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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保障全县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定全县水利战略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制定全县水利建设的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全县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全县水利建设投资安排意见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县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活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全县水资源统一监督管理,拟定全县中长期供水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全县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负责全县重要流域、区域以及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全县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负责全县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订河、湖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审定水域纳污能力和排污口的设置,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指导全县饮用水水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全县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发布全县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全县水资源公报。

(四)负责防治水旱灾害,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全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水利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拟定节约用水办法,编制节约用水规划,指导和推动节水型建设工作。

(六)指导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全县河湖及河口、河岸滩涂的治理开发,办理县际河流的有关事务,指导全县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有控制性或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承担全县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

(七)负责防止水土流失,拟定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组织实施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负责有关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施设的验收工作。

(八)负责并指导全县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全县农田水利基本设施;指导全县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农村水利社会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县农村水能源开发工作。

(九)组织编制、审查全县中小型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负责水利行业招投标活动的监督。

(十)负责全县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等水事纠纷。指导全县水行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全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指导全县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县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一)开展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全县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监督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渔业资源、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的保护和管理、组织指导水生生物病害防治工作。

(十三)承担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洪洞县水利局为正科级建制,是洪洞县人民政府主管水行政的工作部门,下设办公室、农村水利股、水利管理股、水土保持股四个职能股室,局机关现有行政在职人员10人,下属水工队在职人员79人,水资源在职人员162人,水保站在职人员55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洪洞县水利局2020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洪洞县水利局2020年收入预算总表

三、洪洞县水利局2020支出预算总表

四、洪洞县水利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五、洪洞县水利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六、洪洞县水利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表

七、洪洞县水利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八、洪洞县水利局2020年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预算表

九、洪洞县水利局2020年项目支出明细表

十、洪洞县水利局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一、洪洞县水利局2020年提前告知专项转移支付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洪洞县水利局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洪洞县水利局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部门预算与上年度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9年预算数据816.44万元,2020年预算数据5021.89万元,与上年相比预算增加4205.45万元,原因为下属单位数据汇入局机关。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20年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金额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金额6万元,与上年比无变化。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15.73万元,我单位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14.5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6万元,原因为减少一人。

四、其他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72.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金额582.4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账面车辆9辆,价值74.2万元。

2、房屋情况:无。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其他固定资产价值76.05万元。

(三)绩效管理情况

2020年我单位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9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金额3358.71万元,其中:2020年省级水利转移支付资金7.1万元,2020年提前下达水利转移支付资金100.69万元,河长制经费50万元,洪安涧河蓄水美化工程资金2500万元,水库工程管理范围划界经费40万元,水利转移支付资金298.8万元,水资源监控计量设施及运行维护项目50万元,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183万元,水资源公用经费45.36万元,水资源人员工资及采暖补贴266.1924万元,水资源人员养老保险144.0854万元,水资源人员职业年金144.8891万元,水资源遗属补助0.5424万元。涉及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拨款179.0474万元,其中:水保站公用经费15.4万元,水保站人员工资及采暖补贴60.144万元,水保站遗属补助3.2544万元,水保站职工养老保险62.6016万元,职工职业年金缴费31.6474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山西省洪洞县水利局

2020年5月26日

水利局2020年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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