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承办单位: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12000921号 网站标识码:1410240020
联系电话:0357-6222148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洪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
(一)本部门职责
县商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商务、促进外来投资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商务、促进外来投资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等有关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对外开放、促进外来投资的法律、法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起草我县国内外贸易、对外援助、对外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的措施和实施办法;负责拟定全县招商引资的相关政策和产业规划,全方位推进招商引资、对外合作和投资促进工作。
2.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拟定全县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拟定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措施和方案;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拟定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措施;参与拟定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市场的相关政策、措施;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
3、指导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工作。
4、负责全县重点投资领域招商项目的征集、策划、包装、推介发布和签约工作;负责县级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开工、建设、投产的全程跟踪、服务和督导,协调解决属于县级层面事权的问题;协调、指导投资商投诉受理工作,受理投资商投诉事项;负责组织全县重大招商引资、投资促进活动及投资洽谈会、博览会、研讨会等活动;负责组织参加国际国内及省市举办的大型投资洽谈会、博览会、研讨会等活动;组织和参加投资洽谈相关活动。
5、指导全县外商投资审批管理工作,负责核准、审核申报我县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其变更等事项,依法审报重大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承担全县外商投资统计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洪办发〔2019〕1号)《中共洪洞县委办公室 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洪洞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成立洪洞县商务局,属县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洪洞县促进外来投资局牌子。县商务局行政编制10名,事业编制16人。下设办公室、外贸外资股、市场管理股、商贸服务股、商务综合行政执法队。下属单位洪洞县促进外来投资服务中心,正科级建制,全额事业单位,事业编制8人,一正一副。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洪洞县商务局2020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洪洞县商务局2020年收入预算总表
(三)洪洞县商务局2020支出预算总表
(四)洪洞县商务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五)洪洞县商务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六)洪洞县商务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表
(七)洪洞县商务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八)洪洞县商务局2020年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预算表
(九)洪洞县商务局2020年项目支出明细表
(十)洪洞县商务局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一)洪洞县商务局2020年提前告知专项转移支付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洪洞县商务局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洪洞县商务局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部门预算与上年度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县商务局于2019年3月成立,没有预算,划拨了工作经费、人员工资、保险等共计120.4元,2020年预算200.7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80.3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人员在不同月份调入,部分工资在本单位发放,洪洞县促进外来投资服务中心机构改革变为商务局的二级单位。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三公经费:与上年无变动。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去年我局人员全部从其他单位调入,没有预算,也没有机关运行经费。今年我局根据实际人数测算机关运行经费。
(四)其他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我单位2020年无政府采购。
2、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车辆情况:无车辆
房屋情况:占用洪洞县人民政府
其他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其他国有资产账面价值89000元。
(五)绩效管理情况
2020年商务局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8 万元。其中:招商引资日常工作经费15万元,商务综合行政执法经费3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洪洞县商务局
2020年5月23日
主办单位: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承办单位: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12000921号 网站标识码:1410240020
联系电话:0357-6222148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洪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