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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洞县白石中学校2020年度部门决算

2021-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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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洞县白石中学校2020年度

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概况

一、单位职责

1、负责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对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教育。

2、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努力提高教学质量,不断研究和改进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3、负责制定学校教育发展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和落实工作。

4、负责按照教育主管部门发布的指导性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5、负责依据国家主管部门有关教学计划、课程设置等方面的规定,决定和实施本校的教学计划,组织教学评比、集体备课,对学生进行统一考核、考试等。

6、负责学籍管理。

7、负责聘任、培训、考核教师,依法奖励或处分有关教师和职工。

8、负责科学管理、合理使用学校的设施和经费,并积极筹措资金,改善办学条件。

9、负责维护学校、师生的合法权益,有权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进行非法干涉。

10、依法接受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检查指导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二、机构设置情况

洪洞县白石中学内设办公室、教导处、教研室、政教处(德育处)、总务处等科室。截止2020年底共有教职工37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20年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2020年收入决算表

三、2020年支出决算表

四、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洪洞县白石中学2020年度部门决算收入463.08万元、支出463.08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入增加34.56万元,增长8.06%,支出增加25.56万元,增长5.84%。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的普调,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标准提高等原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洪洞县白石中学2020年度收入决算总计463.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3.08万元,占100%;我单位无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洪洞县白石中学2020年度支出决算总计463.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3.74万元,占82.87%;项目支出79.34万元,占17.1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洪洞县白石中学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63.08万元、支出463.08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入增加34.56万元,增长8.06%,支出增加25.56万元,增长5.84%。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的普调,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标准提高等原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洪洞县白石中学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预算361.17万元,支出决算463.08万元,占本年度支出总额的100%。与2019年相比,支出增加25.56万元,增长5.84%。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的普调,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标准提高等原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年初预算294.97万元,支出决算384.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31%,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3%。具体情况如下:

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年初预算289.01万元,支出决算305.0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的普调及新分配教师工资。

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年初预算5.96万元,支出决算79.3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年初预算只做县级配套部分,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上级资金及学生资助部分为年中教科局调拨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37.78万元,支出决算为48.90万元,完成预算的132.16%,主要原因为2020年新分配教师的养老保险及2017-2019年退休人员的职业年金在本年追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养老保险支出(项)。年初预算37.78万元,支出37.78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职业年金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11.11万元,主要原因为2017-2019年退休人员的职业年金在本年追加。

3.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29.2万元,支出决算为29.81万元,完成预算的102.09%,主要原因为2020年新分配教师的住房公积金为追加资金。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支出(项)。年初预算29.2万元,支出决算为29.81万元,主要原因为2020年新分配教师的住房公积金为追加资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洪洞县白石中学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3.7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57.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用经费26.26万元,主要包括取暖费、工会经费和福利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洪洞县白石中学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19年与2020年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19年与2020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2020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全部为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19年与2020年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截至2020年12月31日,洪洞县白石中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3)公务接待费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19年与2020年未发生公务接待费。全部为国内公务接待支出,共接待批次0批次,0人次。

八、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洪洞县白石中学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大于)预算数的原因为:决算数与预算数无变化,与2019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支出总计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2019年2020年预算决算没有政府性基金支出。

九、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洪洞县白石中学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0%,决算数小于(大于)预算数的原因为:决算数与预算数无变化。与2019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支出总计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2019年2020年预算决算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洪洞县白石中学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 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决算数小于(大于)预算数的原因为:决算数与预算数无变化。与2019年相比,支出总计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2019年2020年预算决算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洪洞县白石中学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占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占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占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白石中学房屋建筑物建筑面积13892.2平方米,价值1101.12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套;截至2020年12月底,保留公务用车0辆,在建工程0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我单位对2020年度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基本达到了设定的绩效目标。

2、部门决算中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该项目自评得分为96分。该项目全年预算数69.59万元,全年执行数69.59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能够按时完成项目绩效测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年初预算经济科目不够精准,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无法预测。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完成教育教学活动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务等方面支出。公用经费具体支出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公用经费补助资金不得用于教职工福利、临时聘用人员工资等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等方面的支出。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洪洞县白石中学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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