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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洪洞县社会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024-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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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政办函〔202416号        

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洪洞县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洪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县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社会组织管理能力,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临汾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临政办函20241)的通知文件要求,县政府决定成立洪洞县社会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晋办发〔201761 和《山西省加强行业协会商会综合监管办法试行晋办发〔202122精神,领导统筹全县社会组织工作,完善工作机制,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协调解决全县社会组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事项

二、组成人员

  长:刘向明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春芳    县民政局局长

  员: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委非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书记

杨国庆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毛丽丽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李安安    县网络中心主任

郭永民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宋泽红    县教局副局长

武智杰    县工业和息化局副局长

李耀华    县公安局副局长

王根林    县司法局党组成员

韩亚静    县财政局副局长

刘洪记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会主席

乔马刚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马希康    县商务局党组成员

李亮亮    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李金标    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一级主任

许建伟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

安多星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李刚刚    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党组成员

周福耀    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

郭治泳    临汾市生态环境局洪洞分局党组成员

      县总工会副主席

王梦思    团县委副书记

许小娟    县妇联副主席

李俊玲    县科协副主席

王晓明    县工商联副主席

刘文善    县残联副理事长

冯国章    中国人民银行洪洞县支行副行长

郭卫峰    县税务局副局长

张和平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洪洞局负责人

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承担县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及相关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民政局局长张春芳同志兼任。县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现履职人员自行替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动态调整,不再另行发文。 


                             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4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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