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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政办函〔2024〕23号
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确定洪洞县疾控中心建设标准化实验室
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的批复
县疾控中心、有关单位:
县疾控中心《关于确定洪洞县疾控中心建设标准化实验室项目实施主体的请示》(洪疾控字〔2024〕2号)已收悉,经第50次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现通知如下:
同意县疾控中心为洪洞县疾控中心建设标准化实验室项目实施主体,请有关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
特此批复。
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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