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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委托洪洞县委办公室作为洪洞县党政机关办公设备购置项目主体的批复

2024-07-05
【字体:

洪政办函〔202442号        

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委托洪洞县委办公室作为洪洞县党政机关

办公设备购置项目主体的批复

县委办、相关单位:

县委办《关于实施洪洞县党政机关办公设备购置项目的请示》(洪办字〔202413号)收悉。经县政府52次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委托中共洪洞县委办公室作为洪洞县党政机关办公设备购置项目实施主体。请相关单位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7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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