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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委托洪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作为洪洞县五一路(朝阳街至玉峰街)片区地下管网更新改造工程建设主体的批复

2024-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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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政办函〔202443号        

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委托洪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作为洪洞县五一路(朝阳街至玉峰街)片区地下管网

更新改造工程建设主体的批复

洪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相关单位:

洪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确定洪洞县五一路(朝阳街至玉峰街)片区地下管网更新改造工程建设主体的请示》(洪建字〔202481号)收悉。经第114次县委常委会、县政府50次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委托洪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作为洪洞县五一路(朝阳街至玉峰街)片区地下管网更新改造工程建设主体,并全权办理相关事宜。请相关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政策,依法按程序组织实施。

                      

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7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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