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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洪洞县2023年“市场主体提升年”行动计划》宣布失效的通知

2024-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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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政办函〔202445         

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对《洪洞县2023年“市场主体提升年”行动计划》宣布失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

为加强文件监督管理,经研究,决定对阶段性任务已经完成、适用期已过的《洪洞县2023市场主体提升年行动计划》(洪政办发〔202324号)文件宣布失效。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7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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