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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委托洪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为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项目、封闭化管理(一期)项目建设主体的批复

2024-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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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政办函20243

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委托洪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作为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

项目、封闭化管理(一期)项目建设主体

批复

洪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相关单位

《洪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确定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项目、封闭化管理(一期)项目建设主体的请示》(洪开管字20245)收悉,经县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洪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为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项目、封闭化管理(一期)项目建设主体,全权处理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相关事宜及全程监管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依法按程序组织实施


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111日           

    (此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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