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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洞县人民政府关于对洪洞县涧河小区等十六个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和洪洞县老干部局小区等十三个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的审查意见

2024-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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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政函20245

洪洞县人民政府

关于对洪洞县涧河小区等十六个老旧小区改造工程

和洪洞县老干部局小区等十三个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配套基础

设施(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的审查意见

洪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你单位上报申请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的洪洞县2022年和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文件及有关资料收悉。

按照《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投资规〔2022910号)要求,经认真审查,该项目符合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规定,项目立项、规划用地许可、资金申请报告、施工许可证等审批手续齐备有效,项目的主要建设条件基本落实,具备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的条件。有关审查情况如下:

一、为进一步完善洪洞县2022年和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相关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拟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以上两个项目已纳入我省中央补助支持老旧小区改造计划。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包括:涧河小区、住建局小区等16个老旧小区,项目总投资648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5507.45万元,涉及46栋楼1536户,建筑面积14.71万平方米。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包括:县人大小区、公路段小区等13个老旧小区,项目总投资5063.0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4345.49万元,涉及22648户,建筑面积7.19万平方米。

二、洪洞县涧河小区等十六个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的立项审批文件为《关于洪洞县涧河小区等十六个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洪行审发〔2021175号)项目总投资6485万元,建安投资5507.45万元;洪洞县老干部局小区等十三个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的立项审批文件为《关于洪洞县老干部小区等十三个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洪行审发〔2023207号),项目总投资5063.02万元,建安投资4345.49万元。两个项目的资金申请报告审批文件为《关于对洪洞县申报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改造等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项目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资金申请报告的批复》(临发改投资发〔202416号),项目单位为洪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项目责任人为刘莎莎(15534783999)。

三、截至目前,洪洞县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获得(含已落实)中央财政资金642.07万元、中央预算内资金0万元,资金缺口1187.5万元;洪洞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获得(含已落实)中央财政资金0万元、中央预算内资金0万元,资金缺口868.7万元。以上两个项目剩余资金由地方财政和小区业主解决。该项目不存在多头争取中央投资专项补助资金的情况。

四、洪洞县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于20232月开工建设,工程建设期12个月,已完成投资3566万元,预计20245月竣工;洪洞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拟于2024月开工建设,工程建设期12个月,已完成投资0万元,预计20255月竣工。

五、洪洞县2022年和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日常监管责任单位为洪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监管责任人为田亚鹏(手机13513656888)。


                                 洪洞县人民政府        

                                 2024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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