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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洞县人民政府关于洪洞县乡村振兴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河西片区基础设施乾峰大街中段)建设用地供地的批复

2023-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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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政函〔2023〕53号


洪洞县人民政府

关于洪洞县乡村振兴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河西片区基础设施乾峰大街中段)建设

用地供地的批复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对洪洞县乡村振兴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河西片区基础设施乾峰大街中段)建设用地拟供地的请示》(洪自然资〔2023〕150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划拨用地目录》,经研究,原则同意将洪洞县2021年第一批次(晋政地字〔2021〕261号)批复的部分建设用地,面积26771平方米,划拨给洪洞县财政金融合作发展中心,作为洪洞县乡村振兴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河西片区基础设施乾峰大街中段)建设用地。

请你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程序,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建设项目用地依法、合理使用。


洪洞县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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