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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洪洞县煤炭增产保供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3-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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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政办2023〕18号

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3年洪洞县煤炭增产保供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各煤矿企业:

2023年洪洞县煤炭增产保供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洪洞县煤炭增产保供实施方案

为积极响应国家煤炭增产保供和产能新增号召,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快煤炭先进产能释放,充分发挥我县煤炭产业优势,切实承担起我县煤炭生产供应保障责任,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煤炭生产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

全面统筹安全生产和增产保供,在稳定现有煤炭产量基础上,持续挖潜增产,加快核增产能转化为实际产量,加快建设煤矿施工转产,加快推进长期停缓建煤矿分类处置。力争全县年度规上原煤产量达到1000万吨,切实发挥煤炭经济“压舱石”作用。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兼顾。及时准确贯彻落实疫情防控最新政策措施,加快推动平稳转段,为职工健康上岗、安全生产创造条件,确保全县煤炭增产保供持续稳定。

——坚持分类施策。针对核增产能煤矿、技术改造煤矿、建设煤矿、长期停建煤矿等实际,坚持“一矿一策”,加快手续办理,促进煤矿依法合规释放产能。

——坚持着眼长远。加强各类资源配置、手续办理,接续项目核准,为持续、稳定能源供应奠定基础、提供保障。

——坚持安全保供。坚持“保安全就是保供应”理念,落实“三管三必须”,排查治理事故隐患,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把住增产保供的主动权。

二、推进举措

(一)加快生产煤矿稳产达产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督促煤矿企业进一步优化劳动组织,合理安排采掘衔接和生产计划,科学组织设备检修,保持正常生产节奏,均衡组织生产。严禁煤矿企业擅自停产停工、严禁煤矿发生事故后搞“一刀切”式区域性停产整顿。

严格生产能力公告管理制度,督促山西陆合集团恒泰南庄煤业、山西洪洞西山光道煤业2座原煤计划不达公告产能煤矿,制定达产措施,优化采掘部署,合理安排劳动组织,保障材料供应,提升技术装备水平,提高单产单进效率,扭转采掘衔接紧张局面。山西陆合集团恒泰南庄煤业提前研判空巷、采空情况,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报安全监管部门审批,保证安全、快速通过空巷、采空。山西洪洞西山光道煤业要加快掘进效率,确保采掘计划有序衔接。对全县生产煤矿重新进行一次生产能力核审,达不到生产公告能力的矿井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县应急管理局、县能源局按职责分别负责)

加快推进煤矿产能核增

按照应急管理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和核定标准的通知》(应急〔2021〕30号)和《关于加强煤炭先进产能核定工作的通知》(应急〔2022〕50号)要求,加快推进山西汾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三交河煤矿新增产能60万吨/年产能核增工作。抓住国家产能核增政策有利窗口期,在取得国家相关部委同意后,3个月内完成生产能力核定。(县能源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洪洞分局、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配合)

加快在建和技改煤矿投产达效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洪洞恒兴煤业、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洪洞陆成煤业2座正常建设矿井要积极协调股东关系,统筹做好煤矿建设机构、人员、资金、技术装备和参建单位管理工作,进一步优化施工组织设计,科学组织施工,“矿建、土建、安装”三类工程同步推进,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早日进入联合试运转。对进入联合试运转的煤矿,要做到满负荷试运转,抓紧时间完成各专项验收、综合竣工验收和证照手续办理。山西陆合集团万安煤业要继续按照技改施工组织设计,加快技改进度,2023年10月份进入联合试运转阶段,2023年12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县能源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洪洞分局、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配合)

(四)推进停缓建矿井分类处置

加快霍州煤电集团洪洞悦昌煤业、霍州煤电集团洪洞张端煤业2座兼并重组整合停缓建矿井分类处置,霍州煤电集团要发挥整合主体作用,利用市场化、法制化手段,坚持“一矿一策”的原则,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妥善解决资金困难、股东纠纷等问题,按照上报的分类处置方案,加快推进矿井分类处置,确保按照《关于推进长期停产停建和未开工煤矿分类处置的通知》(晋保供办发〔2022〕11号)要求,完成分类处置,推动煤矿尽快复工。(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洪洞分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行政审批局、县水利局、县能源局按职责分别负责,有关煤矿主体企业配合)

(五)推进煤炭资源接续配置

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有序推进煤炭资源接续配置保障煤矿稳产保供的意见》(晋政发〔2022〕2号)精神要求,霍州煤电集团洪洞亿隆煤业、山西陆合集团万安煤业、山西晋煤集团洪洞晋圣荣康煤业、山西洪洞西山光道煤业等煤炭资源接续配置煤矿,要组成专班,及时掌握相关政策,积极办理相关手续。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快增资源配置手续办理,改善矿井接续紧张、生产布局受限局面,提升煤炭资源效能。(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县发改局、县能源局配合)

(六)强化煤炭产量监测统计

相关企业要强化能源数据管理,健全完善煤炭产量统计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数据及时、真实、准确。职能部门要督导指导有关企业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能源统计报表制度报送原煤产量数据,同时加强数据审核,发现异常数据和较大波动要及时分析核实,累计数据要根据企业实际生产情况及时修正,并提供印证资料,切实做到依法依规、应统尽统。(县能源局、县统计局按职责分别负责)

(七)加快推进绿色智能高效开采

加快推进煤矿绿色智能高效开采。鼓励煤矿企业应用绿色开采工艺和技术,重点推进山西晋煤集团洪洞晋圣荣康煤业、山西汾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三交河煤矿2座煤矿无煤柱(110工法)开采试点建设,切实提高煤矿安全保障水平和资源回收率;重点推进山西晋煤集团洪洞晋圣荣康煤业保水开采试点项目建设推进工作,在实现安全开采的同时加强水资源保护。探索充填开采技术,矸石返井充填工艺,在基安达煤业老空巷预充填项目经验和成果的基础上,推广应用充填开采技术应用,降低企业排矸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实现绿色发展。

加快推进煤矿智能化改造,鼓励采用高新技术装备,全面提升生产效率和安全保障能力。2023年底继续建设完成山西晋煤集团洪洞晋圣荣康煤业、山西陆合集团万安煤业、山西汾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回坡底煤矿、山西陆合集团基安达煤业4座矿井4个智能化采掘工作面建设,完成山西汾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三交河煤矿、山西霍宝干河煤矿智能化建设(县能源局负责)

(八)持续推进霍州矿区规划编制

积极督促煤矿企业与规划修编单位对接,及时将核增产能、技术改造、调整建设规模及增扩资源等矿井列入规划修编。在矿区总体规划和规划环评批复前,督促已批复的产能核增煤矿、具备条件的长期停缓建及资源整合建设矿井,积极配合省发改部门向生态环境部门出具规划修编承诺,同步加快相关手续办理。(县发改局牵头,县能源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洪洞分局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煤炭增产保供和产能新增工作专班增加县交通运输局、县卫体局、县统计局等单位。确保煤炭增产保供工作有序推进。

(二)强化调度监测。各相关单位对负责工作推进情况实行周报告制度,每周五将负责工作推进情况报县工作专班办公室。各煤矿实行日调度、周报告、月分析工作制度,每天统计上报煤炭产量、销售量等数据,并进行进度测算,推进煤炭增产保供工作落实。

(三)强化惩戒问责。各单位、各煤矿主体企业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将思想统一到国家、省、市及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不折不扣落实好增产保供和产能新增各项工作措施。对相关部门上报工作进展不及时、落实工作推诿扯皮、不担当不作为、没有按时间节点完成任务的,县政府将启动问责机制,对相关单位进行约谈、通报,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对不履行承诺办理手续或手续办理缓慢的矿井,一律取消政策待遇;对长期不达产矿井,一律进行生产能力核减。

(四)强化监督检查。要高度重视煤炭安全生产,盯住不放心的煤矿和薄弱环节,落实监管责任,夯实安全基础,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底线。进一步压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隐患排查,统筹处理好安全生产和增产保供的关系,保证安全投入,进一步加快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改造,不断提高煤矿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和水平。坚决杜绝以“超能力生产”代替“增产保供”,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防范“重生产轻安全”倾向和产生松懈情绪,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做到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不留空白、不留死角,保障煤炭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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