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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洞县人民政府关于对洪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用地供地的批复

2023-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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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政函〔2023〕9号  

洪洞县人民政府

关于对洪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用地供地的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对洪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用地拟供地的请示》(洪自然资〔2023〕65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划拨用地目录》,经研究,原则同意将洪洞经济技术开发区二〇二一年第一批次(晋政地字〔2022〕274号)批复的部分建设用地0.6201公顷划拨给洪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为洪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用地

请你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程序,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建设项目用地依法、合理使用。

洪洞县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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