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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洞县人民政府关于临汾市洪洞县小水电清理整改综合评估报告的批复

2022-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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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政函〔2022〕46号


洪洞县人民政府

关于临汾市洪洞县小水电清理整改综合评估报告的批复


县水利局:

你局《关于申请临汾市洪洞县小水电清理整改综合评估报告批复的请示》(洪水字〔2022〕188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明姜水电站一级站、三条沟水电站列为退出类;明姜水电站二级站、明姜水电站三级站、李村水电站,列为整改类。

你局要严格按照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要求,尽快开展小水电整改或退出工作,确保如期完成小水电清理整改任务。

洪洞县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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