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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小型水库管护机制改革的批复

2023-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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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政办函〔2022〕34号

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小型水库管护机制改革的批复

县水利局、相关乡镇:

县水利局上报的《关于上报洪洞县小型水库管护机制改革的请示》(洪水管202243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原则同意对我县四座小型水库实行区域集中管护模式,以水库属地乡镇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为管护主体,即:军民水库、下纪落水库管护主体为:大槐树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南李村水库管护主体为万安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北伏牛水库管护主体为明姜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小型水库管护机制改革任务推进过程中,县水利局要加强业务指导,确保小型水库管护机制改革工作任务高标准完成,管护主体要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健全常态化管护机制,切实保障我县小型水库安全高效运行。

                       

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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