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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洪洞县黄河干支流取耗水指标细化方案》的通知

2022-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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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政办函2022〕21

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洪洞县黄河干支流取耗水指标

细化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

《洪洞县黄河干支流取耗水指标细化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洪洞县黄河干支流取耗水指标细化方案

根据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汾市黄河干支流耗水指标细化方案》(临政办函2022〕12号)精神,按照用水总量控制、供水工程规模、取水许可批复、现状供用水情况,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用水需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量指标

临汾市市级分配我县黄河流域耗水指标9473万立方米,折算取水指标11478万立方米。其中,汾河流域耗水指标9017万立方米,取水指标10971万立方米;沁河流域耗水指标456万立方米,取水指标507万立方米。

二、黄河干支流取水指标

大槐树镇2335.44万立方米,赵城镇890.66万立方米,广胜寺镇1198.6万立方米,甘亭镇882万立方米,辛村镇911万立方米,万安镇680万立方米,明姜镇1567.37万立方米,苏堡镇256.68万立方米,曲亭镇946.5万立方米,刘家垣镇1.5万立方米,堤村乡617.9万立方米,兴唐寺乡0.9万立方米,龙马乡792万立方米,淹底乡244.2万立方米,山目乡1.25万立方米,预留县控指标152万立方米。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参照2021年用水情况对取水进行了细化,具体结果见附表。

三、指标调控


()统一调度。我县将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根据当年来水预测情况,按照“丰增枯减”的原则,结合实际对各取用水户黄河干支流年度用水计划及生态用水进行统一调度管理,实施动态管控。对用水矛盾突出的河流或河段,根据不同水情,依管理权限,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水量调度管理。

()总量控制。本方案综合考虑全县地下水控制指标和非常规水利用量,在用水量基本满足需求的情况下,对地表水指标进行统筹分配。各取用水户在满足全县整体供水格局的前提下可根据水资源可利用量、供用水实际量、取水许可办理及工程建设情况,经县水利局批准后,在总量控制范围内调剂使用。

()县控机动。为满足未来发展用水需求和重大战略用水需求,洪洞县汾河流域预留152万立方米取水指标作为县控指标。全县重大产业布局和重要用水需求可按程序申请,经县政府同意后调整使用。

()适时调整。在本方案执行过程中,经县政府同意,县水利局可根据各取用水户用水实际或中期评估结果进行适当调整。全市总体方案调整后,县水利局可根据下达我县指标情况适时调整各用水户指标。

附件:洪洞县黄河干支流取水指标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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