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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县开展加油站依法规范安全经营专项整治的通知

2022-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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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政办函202217    

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在全开展加油站依法规范

安全经营专项整治的通知

乡(镇)人民政府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成品油经营行为落实加油站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确保加油站依法合规、有序经营促进成品油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加油站依法规范安全经营专项整治的通知》(临政办函202228号)文件精神,政府研究决定从2022年7月6日至12月31日在全开展加油站依法规范安全经营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规范加油站安全经营、促进成品油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为目标,以加强油品管控、整治安全隐患、打击偷逃税款为重点通过专项整治消除一批安全隐患打击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建立一套务实管用、科学高效的监管体系,厘清责任建立机制促进我成品油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二、整治对象

范围内的所有成品油经营企业(加油站)。

三、整治重点

(一)公安方面

1.视频记录不能按规定保存90天

2.视频记录无法正常调取

3.反恐设备配备、摆放不到位

4.摄像头未对准加油机

5.未按规定安装一键报警装置

6.其他违法行为。

(二)市场监管方面

1.无证无照经营

2.加油站计量器具不符合相关规定

3.油品质量不合格;

4.其他违法行为。

(三)应急管理方面

1.应急物资储备短缺

2.未按规定开展应急演练

3.配电室未按要求设置警示标识

4.卸油区隔离柱、警示牌等应急设备配备不到位

5.未按要求签订安全责任书

6.其他安全隐患。

(四)消防安全方面

1.疏散指示、安全出口标志未按标准配置

2.私拉乱接电线、照明灯

3.违规使用液化气

4.消防安全演练、培训及防火巡查、检查不规范记录不全档案资料不健全

5.防火门设置不符合标准

6.宿舍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

7.消防制度建设不完善

8.其他消防安全隐患。

(五)税务方面

1.破坏、修改税控装置修改加油机主板、加油数据出现多笔上传一笔,液位仪无法正常显示油品进销存记录。发现问题不属本部门查处范围的移交相关执法部门

2.加油台账、纳税申报额与实际销售额不符

3.其他涉税违法行为。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阶段7月6日-7月10日组织召开动员会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专项部署进一步细化方案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全面启动加油站依法规范安全经营专项整治工作。

第二阶段自查整改阶段7月11日-8月9日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全县范围所有加油站,对照整治重点开展自查。按照边自查、边整改、边建制度的工作思路同步进行、互相促进。坚持把即整即改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坚持边查边改、以改促查、以查促治。

第三阶段督导检查阶段8月10日-12月20日各部门抽调专人成立督导组持续开展加油站依法规范安全经营专项整治督导检查工作,督促隐患整改以督导检查推动安全生产和规范经营各项措施落实,切实把好成品油安全、质量、税控、环保等关口,促进全成品油市场秩序和消费环境持续向好。

第四阶段总结提升阶段12月21日-12月31日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完善加油站监督管理机制,全面提升成品油市场管理水平常态化推进加油站依法规范安全经营。

五、组织机构

成立洪洞县加油站依法规范安全经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冯定国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

商务局局长

  师珠宝应急管理局局长

梁爱军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黄龙骏 公安局副局长

王三锁综合检验检测中心主任

靳文毅税务局局长

消防救援队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组织全加油站依法规范安全经营专项整治工作,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难点堵点问题,指导督促各乡镇、各部门开展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商务局局长樊玎同志兼任。

六、职责分工

商务局负责综合协调全加油站依法规范安全经营专项检查工作督促指导各职能部门落实好相关工作

公安局依法打击成品油领域犯罪活动依法打击有关部门移交的成品油领域犯罪案件。

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职责组织开展清除无证无照经营的黑加油站(点)工作,对加油站计量器具、油品质量进行检查。

应急管理局督促加油站履行法定安全职责依法查处加油站安全违法行为。

消防救援负责依法查处加油站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税务局负责对涉嫌瞒报收入、偷税漏税、纳税信息申报异常的企业进行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依法惩处。

综合检验检测中心负责配合各职能部门做好计量器具的检定、专用设备的铅封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本辖区内加油站依法规范安全生产等专项整治相关工作。负责本辖区内加油站的巡查督查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乡镇直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对照检查要求,明确目标和任务,认真查摆问题,抓好工作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单位要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推进,分管领导要带队开展督查,不折不扣抓好专项整治工作落实。

(三)深入细致排查。乡镇要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对辖区内所有加油站进行一次全覆盖排查整治不定期进行查。县直部门要建立“黑名单”制度,对性质恶劣、拒不配合督查检查和问题整改不积极、履查履犯的加油站,列入“黑名单”。构建源头治理、规范有序、合法经营、违法严惩的成品油市场监管体系,确保各类安全隐患得以全面治理。

(四)强化督查指导。督导组要不定期开展督导工作指导各乡镇、各部门按要求抓好专项整治督导各加油站依法规范安全经营,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五)定期调度通报。商务局要对各乡镇、各部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定期调度,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同时,要对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定期通报总结好的经验做法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六)严肃追责问责。发现工作懈怠、不推不动、落实不力、失责失职的要按照相关规定,对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情节严重的要按程序移交县纪委监委,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726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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