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文件 > 函复类公文

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委托洪洞县水利局作为汾河干流洪洞县霍州界~恒富大街桥综合治理(堤村~ 恒富大街)建设主体的批复

2022-11-25
【字体:

洪政办函202230号    

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委托洪洞县水利局作为汾河干流洪洞县

霍州界~恒富大街桥综合治理(堤村~

恒富大街)建设主体的批复

县水利局、各相关单位

你局《关于实施汾河干流洪洞县霍州界~恒富大街桥综合治理工程(堤村~恒富大街)的请示》(洪水字2022192)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委托洪洞县水利局作为汾河干流洪洞县霍州界~恒富大街桥综合治理工程(堤村~恒富大街)项目建设主体。请你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承办单位: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12000921号  网站标识码:1410240020

联系电话:0357-6222148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洪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

晋公网安备 141024020004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