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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洪洞县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专班的通知

2022-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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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政办函〔2022〕5号    

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洪洞县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

倍增工作专班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洪洞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县直各有关单位:

全面创优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大力开展好“市场主体建设年”活动,深入实施市场主体倍增一揽子政策,确保实现“十四五”全县营商环境全面创新提升、市场主体倍增目标,更好服务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参照省、市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专班方案,结合洪洞县实际,决定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成立县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场主体倍增工作专班(以下简称专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长:李俊平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张志君   洪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县委常委、副县长、县委办主任

冯定国   县委常委、副县长

闫志伟   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县政府副县长

郭会军   县政府副县长

高彦民   县政府副县长

刘向明   县政府副县长

员:县纪委监委中共洪洞县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科技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洪洞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统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能源局、县法院、县工商联、县融媒体中心、县民营经济发展中心等部门主要负责人。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负责工作专班日常工作。

任:冯定国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主任:师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局长

二、工作职责

统筹推进全县市场主体倍增工程,统筹推进全县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统筹协调、监督指导、考核评估各乡镇、各单位贯彻落实各项政策措施情况,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研究拟提请领导小组审议的有关事项,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工作专班实行集中办公,人员按照“硬抽人、抽硬人”的原则从县直部分成员单位抽调20招聘劳务派遣10人,劳务派遣人员到位后,根据工作需要视情调整。专班下设综合组、宣传组、工作指导组、督查组、考核评估组。

(一)综合组

长: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李刚刚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党组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协调、联络、会议等日常运转工作,每月组织召开一次专班办公室会议,每季度向专班组长汇报工作情况;

负责统筹协调各小组工作;负责市场主体倍增工程、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等任务清单梳理、汇总、分解工作;负责沟通联系县入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建立协同联动机制;负责综合性材料起草工作;

负责辅导培训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宣传组

长:张红红   县委宣传部二级主任科员

副组长:   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宣传报道工作,在洪洞电视台及各类宣传网站、APP客户端开设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专栏,营造高频率全方位的宣传氛围;负责编发工作简报,复制推广先进经验,宣传推介洪洞典型做法;收集汇总企业群众办事创业的困难、问题和诉求,提出解决方案;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工作指导组(9个)

共设9个工作指导组,每个指导组由1个行业重点部门牵头开展工作,牵头部门要明确一名股级联络人与其他工作组、县政府各相关科室对接,下沉指导前做好计划,下沉指导后及时收集问题、督促整改、推进落实,梳理汇总下沉指导情况报送综合组。

主要职责:负责推动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市场主体倍增工程、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等各项政策措施及任务推进落实情况,每两个下沉指导不少于两次;协调解决推进各乡镇、各部门市场主体倍增工程、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等各项政策措施落实中的困难和问题,对抓落实过程中的共性问题进行研究分析,提出解决的配套制度办法;完成领导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1、工作指导一组

长:张志君   洪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洪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部

                 部长   

洪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部牵头,负责协调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区范围内大槐树镇、赵城镇、明姜镇等相关市场主体的入区工作。         

2、工作指导

长:   县委常委、宣传部

副组长: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付雪海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长

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牵头,负责推动指导辛村镇、淹底乡、县政府办公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总工会、县考核办、县消防救援支队、县烟草公司、县档案馆。

3、工作指导

长:   县委常委、副县长、县委办主任

副组长: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贾旭亮   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牵头,负责推动指导大槐树镇、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4、工作指导

长:冯定国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县商务局局长

由县商务局牵头,负责推动指导万安镇、龙马乡、县商务局、县审计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税务局、临汾银保监分局洪洞监管组、人行、县金融办。

5、工作指导

长:闫志伟   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李俊青   县政府值守中心主任

郭建新   县司法局局长

由县司法局牵头,负责推动指导山目乡、刘家垣镇、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信访局、县法院。

6、工作指导

长: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郝晓荣   县政府值守中心副主任

胡永平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由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负责推动指导赵城镇、兴唐寺乡、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统计局、县能源局、县民营经济发展中心、县城联社、国网洪洞供电公司县工商联、县邮政管理局

7、工作指导

长:郭会军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李俊青   县政府值守中心主任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推动导曲亭镇、苏堡镇、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供销社、县气象局团县委。

8、工作指导

长:高彦民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史国宏   县政府办二级主任科员

梁爱军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负责推动导广胜寺镇、甘亭镇、县教育科技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县医疗保障局、县新闻出版局、县科协、县文联。

9、工作指导

长:刘向明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郭双平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推动导明姜镇、堤村乡、县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洪洞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残联、县妇联

(四)督查组

长:李红洲   县委督查室主任

副组长:高荣荣   县政府办督查股科员

主要职责:负责核查督办影响企业群众就业创业等损害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件、突出问题;负责每季度对各乡镇、各部门组织开展一次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专项督查工作,并向专班办公室综合组提交督查报告;负责研究提出向有关部门移交涉纪涉法问题线索的建议;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核评估

长:   委非公和社会组织工委书记、目标责任考核股股长                             

副组长:   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局长

主要职责:负责每月排队通报各乡镇、各单位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重大改革推进、重点工作序时进度、预期目标任务完成等情况;每季度对全县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形成评估报告报专班;负责研究制定考核工作办法、组织实施考核、提出奖惩建议等工作;负责对接省市工作专班组织开展政策落实成效第三方评估、市场主体评价、专家评议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工作机制

(一)清单管理机制

各工作指导组督促指导各乡镇、各单位对照市场主体倍增工程、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等政策文件涉及本乡镇、本单位的任务,逐项进行“六定”(定目标、定任务、定措施、定进度、定责任、定标准),分别建立“五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问题清单、措施清单、结果清单),实行矩阵管理、挂图作战、精准施策、挂账销号,确保各项政策举措落地见效、兑现到位。

(二)定期调度机制

建立“半月报告、单月会商、双月研判、季度调度”制度。各乡镇、各单位明确1名股级联络员,梳理汇总工作进展情况,每月10日、25日向综合组报告。综合组每单月5号前召开协商推进会议,落实专班工作部署,掌握各领域各行业工作进展。专班办公室每双月5号前召开分析研判会议,研究分析阶段性存在问题、提出对策,征集提交专班研究解决的重大问题;专班办公室每季度首月3号前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全县市场主体倍增工程、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工作进展,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等,进展缓慢或者季度排名靠后单位向领导小组作专门汇报。综合组可根据工作实际或者受领导小组指派,不定期进行重点工作调度和专项工作调度。

(三)工作通报机制

每月对各乡镇各单位促进市场主体发展相关指标完成情况、重点工作序时进度、预期目标任务完成等进行排队通报,并在电视台等市场主体倍增宣传专栏进行通报。对各单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重大改革推进情况、重点工作序时进度等进行通报。定期编发工作简报,报送领导小组并印发各乡镇、各单位。对推进落实中的重大事项、重要情况视情不定期通报。

)督查督办机制

建立与县委督查、县政府督查的协同联动机制,对县委、县政府议定事项和领导小组、工作专班交办的事项、市场主体“急难愁盼”问题、推进工作不力或者推诿扯皮问题,以及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政策不到位典型问题等,分类建立督查督办台账,督促指导各乡镇、各单位及时办理,重大事项纳入“13710”督办系统,限期解决。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专项督查,督查结果向领导小组专题汇报并及时反馈各乡镇、各单位

(五)责任追究机制

加强与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等单位沟通协调,建立健全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问题处理责任追究机制。对推进落实不力、进度滞后的进行约谈,对严重损害营商环境的向有关部门移交相关问题线索

)考核激励机制

考核评估组建立“季评估、年考核”制度。每季度对全县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形成评估报告报专班。每年年初对各乡镇、各单位上一年度推进落实市场主体倍增工程、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等情况进行考核,并纳入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对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并建议组织人事部门作为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可参照县级做法成立专班,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责任部门,压实工作责任,统筹抓好本乡镇市场主体倍增工程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靠前指挥,一线推进,建立抓落实的专项工作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确保各项改革任务有序推进。

(二)加强人员力量。委组织部负责从涉及主体倍增工作的相关单位抽调20业务骨干,抽调人员不再承担原单位工作专班通过劳务派遣方式补充配备10名工作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到岗后,视情况调整抽调人员。工作专班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管理,考核结果报委组织部备案,并反馈原单位计入个人档案。对工作不力或者不能胜任工作的,专班报请委组织部予以退回调换。

(三)加强经费保障。专班购置专门办公设备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交通费、办公场地费等,参照直机关单位标准纳入财政预算,由县财政予以保障。

                         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5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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