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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政办函〔2022〕5号
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洪洞县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
倍增工作专班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洪洞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创优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大力开展好“市场主体建设年”活动,深入实施市场主体倍增“一揽子”政策,确保实现“十四五”全县营商环境全面创新提升、市场主体倍增目标,更好服务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参照省、市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专班方案,结合洪洞县实际,决定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成立县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专班(以下简称专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 长:李俊平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张志君 洪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王 欣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徐 玉 县委常委、副县长、县委办主任
冯定国 县委常委、副县长
闫志伟 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柳 勇 县政府副县长
郭会军 县政府副县长
高彦民 县政府副县长
刘向明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县纪委监委、中共洪洞县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科技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洪洞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统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能源局、县法院、县工商联、县融媒体中心、县民营经济发展中心等部门主要负责人。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负责工作专班日常工作。
主 任:冯定国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主任:师 健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 莉 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局长
二、工作职责
统筹推进全县市场主体倍增工程,统筹推进全县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统筹协调、监督指导、考核评估各乡镇、各单位贯彻落实各项政策措施情况,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研究拟提请领导小组审议的有关事项,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工作专班实行集中办公,人员按照“硬抽人、抽硬人”的原则从县直部分成员单位抽调20人,招聘劳务派遣10人,劳务派遣人员到位后,根据工作需要视情调整。专班下设综合组、宣传组、工作指导组、督查组、考核评估组。
(一)综合组
组 长:张 莉 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李刚刚 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党组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协调、联络、会议等日常运转工作,每月组织召开一次专班办公室会议,每季度向专班组长汇报工作情况;
负责统筹协调各小组工作;负责市场主体倍增工程、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等任务清单梳理、汇总、分解工作;负责沟通联系县入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建立协同联动机制;负责综合性材料起草工作;
负责辅导培训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宣传组
组 长:张红红 县委宣传部二级主任科员
副组长:师建平 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宣传报道工作,在洪洞电视台及各类宣传网站、APP客户端开设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专栏,营造高频率全方位的宣传氛围;负责编发工作简报,复制推广先进经验,宣传推介洪洞典型做法;收集汇总企业群众办事创业的困难、问题和诉求,提出解决方案;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工作指导组(9个)
共设9个工作指导组,每个指导组由1个行业重点部门牵头开展工作,牵头部门要明确一名股级联络人与其他工作组、县政府各相关科室对接,下沉指导前做好计划,下沉指导后及时收集问题、督促整改、推进落实,梳理汇总下沉指导情况报送综合组。
主要职责:负责推动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市场主体倍增工程、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等各项政策措施及任务推进落实情况,每两个月下沉指导不少于两次;协调解决推进各乡镇、各部门市场主体倍增工程、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等各项政策措施落实中的困难和问题,对抓落实过程中的共性问题进行研究分析,提出解决的配套制度办法;完成领导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1、工作指导一组
组 长:张志君 洪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杨 南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 轩 洪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部
部长
由洪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部牵头,负责协调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区范围内大槐树镇、赵城镇、明姜镇等相关市场主体的入区工作。
2、工作指导二组
组 长:王 欣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副组长:杨 南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付雪海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长
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牵头,负责推动指导辛村镇、淹底乡、县政府办公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总工会、县考核办、县消防救援支队、县烟草公司、县档案馆。
3、工作指导三组
组 长:徐 玉 县委常委、副县长、县委办主任
副组长:师 健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贾旭亮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牵头,负责推动指导大槐树镇、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4、工作指导四组
组 长:冯定国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师 健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樊 玎 县商务局局长
由县商务局牵头,负责推动指导万安镇、龙马乡、县商务局、县审计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税务局、临汾银保监分局洪洞监管组、人行、县金融办。
5、工作指导五组
组 长:闫志伟 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李俊青 县政府值守中心主任
郭建新 县司法局局长
由县司法局牵头,负责推动指导山目乡、刘家垣镇、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信访局、县法院。
6、工作指导六组
组 长:柳 勇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郝晓荣 县政府值守中心副主任
胡永平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由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负责推动指导赵城镇、兴唐寺乡、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统计局、县能源局、县民营经济发展中心、县城联社、国网洪洞供电公司、县工商联、县邮政管理局。
7、工作指导七组
组 长:郭会军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李俊青 县政府值守中心主任
乔 强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推动指导曲亭镇、苏堡镇、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供销社、县气象局、团县委。
8、工作指导八组
组 长:高彦民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史国宏 县政府办二级主任科员
梁爱军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负责推动指导广胜寺镇、甘亭镇、县教育科技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县医疗保障局、县新闻出版局、县科协、县文联。
9、工作指导九组
组 长:刘向明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师 健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郭双平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推动指导明姜镇、堤村乡、县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洪洞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残联、县妇联。
(四)督查组
组 长:李红洲 县委督查室主任
副组长:高荣荣 县政府办督查股科员
主要职责:负责核查督办影响企业群众就业创业等损害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件、突出问题;负责每季度对各乡镇、各部门组织开展一次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专项督查工作,并向专班办公室综合组提交督查报告;负责研究提出向有关部门移交涉纪涉法问题线索的建议;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考核评估组
组 长:郭 慧 县委非公和社会组织工委书记、目标责任考核股股长
副组长:张 莉 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局长
主要职责:负责每月排队通报各乡镇、各单位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重大改革推进、重点工作序时进度、预期目标任务完成等情况;每季度对全县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形成评估报告报专班;负责研究制定考核工作办法、组织实施考核、提出奖惩建议等工作;负责对接省市工作专班组织开展政策落实成效第三方评估、市场主体评价、专家评议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工作机制
(一)清单管理机制
各工作指导组督促指导各乡镇、各单位对照市场主体倍增工程、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等政策文件涉及本乡镇、本单位的任务,逐项进行“六定”(定目标、定任务、定措施、定进度、定责任、定标准),分别建立“五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问题清单、措施清单、结果清单),实行矩阵管理、挂图作战、精准施策、挂账销号,确保各项政策举措落地见效、兑现到位。
(二)定期调度机制
建立“半月报告、单月会商、双月研判、季度调度”制度。各乡镇、各单位明确1名股级联络员,梳理汇总工作进展情况,每月10日、25日向综合组报告。综合组每单月5号前召开协商推进会议,落实专班工作部署,掌握各领域各行业工作进展。专班办公室每双月5号前召开分析研判会议,研究分析阶段性存在问题、提出对策,征集提交专班研究解决的重大问题;专班办公室每季度首月3号前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全县市场主体倍增工程、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工作进展,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等,进展缓慢或者季度排名靠后单位向领导小组作专门汇报。综合组可根据工作实际或者受领导小组指派,不定期进行重点工作调度和专项工作调度。
(三)工作通报机制
每月对各乡镇、各单位促进市场主体发展相关指标完成情况、重点工作序时进度、预期目标任务完成等进行排队通报,并在电视台等市场主体倍增宣传专栏进行通报。对各单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重大改革推进情况、重点工作序时进度等进行通报。定期编发工作简报,报送领导小组并印发各乡镇、各单位。对推进落实中的重大事项、重要情况视情不定期通报。
(四)督查督办机制
建立与县委督查股、县政府督查股的协同联动机制,对县委、县政府议定事项和领导小组、工作专班交办的事项、市场主体“急难愁盼”问题、推进工作不力或者推诿扯皮问题,以及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政策不到位典型问题等,分类建立督查督办台账,督促指导各乡镇、各单位及时办理,重大事项纳入“13710”督办系统,限期解决。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专项督查,督查结果向领导小组专题汇报并及时反馈各乡镇、各单位。
(五)责任追究机制
加强与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等单位沟通协调,建立健全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问题处理责任追究机制。对推进落实不力、进度滞后的进行约谈,对严重损害营商环境的,向有关部门移交相关问题线索。
(六)考核激励机制
考核评估组建立“季评估、年考核”制度。每季度对全县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形成评估报告报专班。每年年初对各乡镇、各单位上一年度推进落实市场主体倍增工程、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等情况进行考核,并纳入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对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并建议组织人事部门作为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可参照县级做法成立专班,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责任部门,压实工作责任,统筹抓好本乡镇市场主体倍增工程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靠前指挥,一线推进,建立抓落实的专项工作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确保各项改革任务有序推进。
(二)加强人员力量。县委组织部负责从涉及主体倍增工作的相关单位抽调20名业务骨干,抽调人员不再承担原单位工作,专班通过劳务派遣方式补充配备10名工作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到岗后,视情况调整抽调人员。工作专班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管理,考核结果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并反馈原单位计入个人档案。对工作不力或者不能胜任工作的,专班报请县委组织部予以退回调换。
(三)加强经费保障。专班购置专门办公设备,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交通费、办公场地费等,参照县直机关单位标准纳入财政预算,由县财政予以保障。
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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