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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洪洞县城区周边国省干线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0-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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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洪洞县城区周边国省干线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洪政办发〔2020 25号


各有关乡镇、县直有关部门:

《洪洞县城区周边国省干线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洪洞县城区周边国省干线公路路域环境整治

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临汾市2020年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重要举措》,扎实推进我县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打好蓝天保卫战,根据《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重要举措的通知》(临政办发〔202010号)和《山西省公路局临汾分局关于开展市区周边国省干线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的函》(晋公临养函〔20208号)文件安排,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紧紧围绕“安全畅通、舒适美观”的工作目标,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协调推进、分类整治、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原则,建立健全综合整治长效机制,为全力打赢蓝天保卫战,减少公路输入污染,有效降低二次扬尘,营造公路“畅、安、舒、美、洁”的通行环境。

二、工作目标

对城区周边国省干线公路沿线平交道口与门店前场地进行全面硬化。

三、组织保障

政府成立洪洞县城区周边国省干线公路沿线平交道口与门店前全硬化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指导专项行动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长:徐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师    县电子政务中心主任

        王振华    公路管理段段长

郭双平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员:张志明    县交通运输局主任科员

李小将    县财政局总会计师

张新海    大槐树镇镇长

王德芳    明姜镇镇长

纪华武    甘亭镇镇长

   曲亭镇镇长

王三宝    赵城镇镇长

杨建国    堤村乡乡长

   辛村乡乡长

郭小栋    龙马乡乡长

王建民    公路管理段副段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洪洞公路管理段,负责统筹协调此项路域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并及时整理按时报送相关资料。

四、整治任务及职责分工

整治任务共计106890㎡。其中:村道平交道口104200㎡机耕平交道口82280㎡,厂矿企业平交道口37处18376㎡,门店前场地3982034㎡

整治标准:

(一)水泥混凝土,厚度18公分,范围:村道口、机耕道、门店前场地;

(二)水泥混凝土,厚度20公分以上,范围:厂矿企业道口。

整治范围:

1. G108国道霍州洪洞界(K829+780)至洪洞临汾界( K879+780)段50公里,其中:堤村乡(k829+780--k841+934)12公里,赵城镇(k841+934--k850+900)9公里,明姜镇(850+900-k857+760)7公里,大槐树镇(k857+760--k871+700)14公里,甘亭镇(k871+700--880+055)8公里。

2. G309国道洪洞长临高速曲亭口( K987+900)至甘亭(108国道平交口)段13公里,其中:曲亭镇(k987+435--995+435)8公里,甘亭镇(k995+435--k1000+988)5公里。

3.省道桃临线洪洞堤村(K119+825)至临汾洪洞界(K144+825)段25公里,其中:堤村乡(k119+825--k126+700)7公里,辛村乡(k126+700--k144+242)18公里。

4.省道桃临线(k144+240)处龙马乡村道平交道口一处,共计750㎡。

组织实施责任单位:沿线各乡(镇)人民政府

专项整治工作联系单位:公路管理段、县交通运输局

五、资金补助

采取群防群治,厂矿企业平交道口由企业自筹资金,门店、商铺采取政府补,个人自筹相结合的办法实施,机耕道、村道口由政府补助

六、整治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2020年3月23日至2020年3月31日)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根据职责分别制定实施方案,对照任务清单摸底调查,建立整治清单和台账,做到排查准确,性质类别甄别清晰,数据统计真实清楚。

(二)整治实施阶段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建设资金由财政直接拨付各乡镇,由各乡镇具体组织实施,各乡镇要建立工作清单,制定措施,明确工作内容、标准、时间节点和责任人,组织有序实施,确保按期完成,并于每周四上午10时前将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打算按时上报洪洞公路管理段和交通运输局。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7月10日)

公路管理段和交通运输局进行督促检查技术指导,各有关乡镇进行全面验收,验收合格后由乡镇拨付工程款。

七、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本次行动事关我县的对外形象,各成员单位要提高认识,精心部署,严格标准,抓好落实,要成立相关的组织领导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做到工作目标明确、措施得力、治理精准、效果明显,确保各项整治工作任务按期高质量、高标准的完成。

(二)强化宣传,依法整治。本次专项行动工作点多线长、涉及面广,矛盾多,任务重。各成员单位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公路沿线群众文明创建意识。深入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确保治理工作有序推进。

(三)完善机制,巩固成果。在集中治理的基础上,各成员单位要强化日常管理,建立长效机制,持续营造安全畅通、整洁美观的公路通行环境,为我县生态环境的综合治理、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提供支撑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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