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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洪洞县提升教师素质实施“双挂”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0-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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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

关于印发《洪洞县提升教师素质实施“双挂”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洪政办发202042


各有关单位:

《洪洞县提升教师素质实施“双挂”工程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洪洞县提升教师素质实施“双挂”工程

为进一步深化我县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临汾市提升教师素质实施“双挂”工程工作方案》(临政办发﹝2019﹞37号)文件精神和要求,2020年起在我县中小学教师队伍中实施“双挂”工程,即“上挂”跟岗学习,定期组织基层学校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等到全国优秀中小学进行跟岗锻炼,学习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下挂”示范指导,选派城镇优秀教师到乡村学校挂职任教,起到示范引领和指导作用,带动和促进基层学校教育教学水平的提升。为开展好“双挂”工程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和省、市《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围绕《洪洞县教育振兴三年行动计划》,加快培养造就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新时代高素质教师队伍,全面推进我县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实施时间及范围

(一)实施时间。“双挂”工程实施时间为20202022年,共分6期进行。

1: 20205-20207月;

2期:20209-20211月;

3期:20212-20216月;

4期:20219-20221月;

5期:20222-20226月;

6期:20229-20231

每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时间为3个月(不包括往返及考评时间)。

(二)实施范围。教育系统在编在岗教师,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下挂”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原则上具有县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教学能手称号或获得县级及以上表彰的一线优秀教师;其他优秀的青年教师和管理人员均可入范围。

名额分配

根据市教育局分配名额,我县三年(20202022年)“上挂”人数共计52,由县教科局从各级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教学能手或县级及以上表彰的一线优秀教师中选派三年“下挂”人数共计500,由各派出单位组织优秀教师申报或由教科局按需抽调

实施办法

(一)“上挂”工程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二)“下挂”工程由县教科局统筹安排,具体负责“下挂”人员派出单位和接收单位的衔接工作,确保参与”工程的所有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1.工作形式。结合我县教师队伍严重缺编的现状,将“送教入校”与“下挂”工程结合起来同步实施。由县教科局根据乡村学校实际需求分学科、分片区实施下挂工程。

2.人员组成。根据我县优质师资分布情况,将东街小学、玉峰街实验小学、大槐树中心校西街小学、古槐小学、山焦第一小学、洪洞一中、洪洞二中、大槐树一中、山焦中学、三维中学、教师进修学校、教科局教研室定为“下挂”人员派出单位。其他特别优秀的青年教师和管理人员教科局按需抽调。

3.工作方式。“下挂”人员在完成所在学校既定工作任务的前提下,按学科和乡村学校需求分组,以讲座、示范课、公开课等形式“送教入校”,充分发挥我县本土优质师资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和促进乡村学校教育教学水平的提升

4.管理考核。县教科局组织选拔各“下挂”学科总负责人,根据乡村学校实际需求,将“下挂人员按学科分片区进行分组,确定各小组负责人及行政联络员,科学制定每期“下挂”活动次数及工作量。各学科负责人在正式“下挂”前要组织“下挂”人员对乡村学校学科教学现状进行充分调研,在调研的基础上合理制定每期“下挂”工作总体任务目标并同各小组负责人商定每次“下挂”活动具体工作任务。每次“下挂”活动结束后,各接收单位要对“下挂”人员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估,评估不合格者,不计入“下挂”工作量,并在全县通报批评;累计两次评估不合格者取消该组成员三年内评优评模资格。

五、组织保障

为加强对“双挂”工程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双挂”工程工作扎实有效开展,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双挂”工程,县教科局要成立“洪洞县教育系统提升教师素质实施‘双挂’工程工作”领导组,具体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双挂”工程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督促各中心校、县直学校按要求抓好“双挂”工程工作的落实。

、工作要求

(一)“上挂”人员由县教科局严格根据市教育局要求选拔上报。“下挂”人员由各派出单位组织教师申报,经学校认真遴选后报县教科局备案,县教科局根据市教育局分配名额及实际工作需要确定每期“下挂”人员。

(二)各“下挂”人员派出单位要鼓励教师踊跃报名参与“下挂”,认真遴选优质师资,为“下挂”教师提供充足的时间及物资保障;各接收单位要尽力为“下挂”教师提供良好的软硬件条件,为优秀教师搭建发挥专业特长的送教平台,充分发挥我县本土优质师资的示范引领作用。

(三)2020年-2022年期间,县教科局、人社局要对参与“双挂”的优秀教师在职称评聘、教师节评优评模方面予以优先照顾,县教科局同时还要对参与“双挂”的优秀教师在学科带头人及骨干教师晋级、续聘中予以优先。

”教师补助资金及所需经费由县财政局有关要求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每期“双挂”工作结束后,选派教师要对“双挂”期间的思想学习和工作等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接收单位和派出单位要通过考察和民主评议等方式,对“双挂”人员的综合表现作出鉴定,由接收单位给出鉴定等次(等次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并填写《临汾市“双挂”工程教师个人鉴定表》(附件4)一式四份,派出单位、接收单位、人事档案和本人各一份。各接收单位要对“下挂”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将师生反馈意见与建议汇总后报县教科局。

)“双挂”工程是我为进一步提升教师素质实施的一项重要工作,各部门、各学校务必高度重视,切实把政策精神落到实处。“上挂”人员学习期满后,要积极发挥作用,牢记教育初心,总结学习经验,形成教学成果,把学到的先进经验学用结合,用于教育教学实践。“下挂”人员在下挂期间,要充分发挥个人学科优势,起到示范引领和指导作用。通过“双挂”工程,切实提高我教育教学水平,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均衡提升,为我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供有力的师资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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