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文件 > 函复类公文

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洪洞县劳动力建档立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0-03-31
【字体:

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洪洞县劳动力建档立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洪政办发〔2020〕2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洪洞县劳动力建档立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按照进度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洪洞劳动力建档立卡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书记楼阳生同志“对全省劳动力建档立卡,摸清底数”的重要部署和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劳动力建档立卡工作方案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0﹞7号)和《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临汾市劳动力建档立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临人社发2020﹞10号)要求,结合我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对全劳动力信息进行建档立卡登记,全面、精准掌握我劳动力基本信息、就业创业、培训求职意愿等情况,建成规范统一的劳动力档案,是新形势下加快完善保障全民的社会保障制度,实现精准决策、精准服务、精准培训、精准就业,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提高政府施政工作效率的迫切需要。

二、范围对象

建档立卡对象包括全范围内(含非我户籍三年以上常住人口) 14周岁以上有劳动能力的城乡人口。

三、工作目标

(一)2020年3月底,完成贫困劳动力的建档立卡;4月底前,完成2020年度高校毕业生的建档立卡;6月底前,完成农村劳动力的建档立卡;8月底前,完成城镇劳动力的建档立卡。

(二)2020年8月底前,通过为每个劳动者建档立卡,掌握劳动力基本信息,了解培训意愿,摸清就业需求,通过对全劳动力培训供需数据分析和评估,为宏观决策提供政策依据,为精准实施技能培训、就业服务奠定基础。同时,以全劳动力建档立卡工作为契机,积极引导建档立卡劳动力申领社会保障卡,激活社保及金融账户、签发电子社保卡、下载注册“民生山西”APP,进一步提升社保卡服务能力。

(三)2020 年10 月底前,完成全劳动力建档立卡工作;11 月底前,全面启用山西劳动力建档立卡信息系统经办业务

四、部门职责

(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做好我县劳动力建档立卡组织实施、业务检查指导工作,建立信息化管理平台,开展数据集中管理、动态更新管理,并建立后期持续管理机制,实现全县劳动力建档立卡。

(二)财政部门:要将县、乡(镇)、村三级工作经费如宣传、培训、信息数据采集、网络建设、入户采集设备、统一标识等费用足额列入财政预算。

(三)公安部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建立数据交换机制,提供户籍人员及居住证人口数据及相关变动信息。

(四)民政部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建立数据交换机制,提供低保家庭等社会救助对象相关信息。

(五)教科部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建立数据交换机制,提供学校14周岁以上就读学生人数及人员信息。

(六)医疗保障部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建立数据交换机制,负责提供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等基本信息。

(七)扶贫部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建立数据交换机制,负责提供14周岁以上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员信息。

(八)残联部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建立数据交换机制,提供残疾人员等特殊群体相关信息。

(九)司法部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建立数据交换机制,提供受到刑事诉讼等特殊群体的相关信息。

(十)退役军人管理部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建立数据交换机制,提供退役军人相关信息。

(十一)乡镇政府:全面负责本乡镇的劳动力建档立卡工作,包括组织协调人员、政策宣传、数据采集、入户调查、汇总上报,并做好调查人员后勤保障工作。

、方法步骤

(一)主动作为,稳步推进。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根据省市劳动力建档立卡工作要求和信息采集经办流程,按照统一标准体系、统一信息系统、统一更新标准的要求,结合实际在开展农村劳动力调查的基础上,结合社保卡发放情况和当地实际,积极、高效推进此项工作。

(二)精准采集,完善数据。一是发挥优势,信息共享。发挥人社系统内部公共就业、养老、工伤、失业和信息中心等部门机构的优势,以现有社保卡持卡库数据和公共就业信息平台数据为基础,对应确定的数据指标体系,实现信息共享,形成劳动力基础信息集。二是进村入户,加强采集。对于无法导入共享的数据,依托辖区乡镇、社区、企业、校,采取进村入户实地采集和网络填报采集相结合的办法,进行信息采集登记,将本区域范围内的劳动力资源的基本情况、就业经历、培训经历、培训计划、就业意愿和培训成效等信息,全部采集录入到全省劳动力建档立卡信息管理系统。

(三)动态管理,及时更新。通过全省劳动力建档立卡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对劳动力信息的动态更新。对人社系统内部业务数据和外部共享数据,在数据导入之初就要做好系统对接,实时做好数据的同步更新。对系统无法对接的外部数据,要做好数据的定期拷贝更新,同时要开通建立线上数据填报、更新通道,引导辖区劳动力,通过线上方式主动填报和及时对变更信息进行更新。

(四)精准分析,科学应用。通过对劳动力建档立卡,提供劳动力个人信息的管理服务,汇总、分析、研判劳动力产业分布、人员结构、求职趋势等数据,为宏观决策和制定政策提供依据;为人社业务经办提供劳动力基本信息、求职意愿和就业服务跨地区共享;为劳动力提供“订单培训、菜单培训、滚动培训”等优质、精准的培训、就业服务;为企业用工和招商引资提供数据参考;为精准扶贫提供贫困劳动力和异地搬迁劳动力实名信息、就失业信息、培训就业需求等动态监测和数据分析服务;为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推动农民工市民化,享受均等化服务提供支持。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洪洞县劳动力建档立卡计划工作小组,负责统筹安排劳动力建档立卡计划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组名单附后)。各乡(镇)要按照本方案要求,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并结合本乡(镇)实际,精心制定本乡(镇)“全县劳动力建档立卡”的具体细则,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要统筹安排工作力量,优化管理服务流程,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我县“全县劳动力建档立卡”工作顺利实施并取得预期成效。

(二)加强部门协作。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作配合。人社部门、各乡镇负责实施计划的具体工作;财政部门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保障工作经费;公安、教科、民政、医保、司法、退役军人、扶贫、残联等部门要积极配合,推动部门建信息资源共享,促进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能力全面提升。

(三)加强宣传引导。县人社局要负责制定宣传计划,通过组织召开相关会议、开展专题宣传、组织专家解读、印发宣传手册、深入基层宣传以及开展社会监督等方式,凝聚社会共识,提升全民意识,营造良好氛围。

(四)加强监督检查。县劳动力建档立卡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要根据方案确定的工作进度,适时组织开展监督工作,对各乡镇推进情况定期检查,对不能按进度要求完成工作的各乡镇进行通报批评。县政府要成立督察组进行督查,对不能完成任务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实行追责。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承办单位: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12000921号  网站标识码:1410240020

联系电话:0357-6222148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洪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

晋公网安备 14102402000402号

适老化无障碍服务认证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