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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洪洞县委办公室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培育龙头品牌扎实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集群发展的实施意见

2020-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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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洪洞县委办公室

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培育龙头品牌扎实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集群发展的实施意见

洪办发〔202035

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补齐我县现代农业发展的“短板”,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十大产业集群发展的意见》(晋政发〔2020〕5号)《中共临汾市委临汾市人民政府关于培育百强龙头十大品牌扎实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十大产业集群发展的实施意见》(临发〔2020〕3号)精神,县委、县政府决定加大扶持力度,重点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区域公用品牌,扎实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集群发展,全面提升我县农业高质量发展水平,不断促进农民增收、乡村振兴。结合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精神,紧紧围绕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市委“1343”和县委“抓好党建、守好底线、树好形象、谋好发展、惠好民生”工作思路,按照特色化、标准化、市场化、龙头引领和科技引领的“三化两引领”发展理念,更新思想观念,紧跟时代步伐,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扶持、企业主体、合理布局、科技支撑、绿色发展的原则,以全面提升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为目标,以壮大3家市级以上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为抓手,以打造5大区域公用品牌为引领,以项目建设为动力,聚焦精深加工环节,持续推进“五链”聚合,主动外引外联,对接国内外企业集团,做强果品、饮品、酿品、功能保健品四大优势产业集群,推动菜品、中医药品、主食糕品、化妆品四大特色产业集群,做大畜产品潜力产业集群,培育市场潜力大、科技含量高、增收效益好的特色产业和优势产品,建立健全特色鲜明、结构合理、链条完整的农产品精深加工体系,形成“现代农业+”强劲发展势头,全力推动农产品加工业向精细化、特色化、功能化发展,切实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步伐。

二、发展目标

2020年,全县农产品加工业产值达到11亿元,培育引进年销售收入4000万元以上重点骨干企业1个,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1个。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 14000元左右。

2022年,农产品加工业产值达到13亿元,培育引进年销售收入4000万元以上重点骨干企业2个,推动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 16000元左右。

“十四五”末,农产品加工业产值达到15亿元,培育引进年销售收入4000万元以上重点骨干企业3个,认定县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1个,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0000元左右。

三、规划布局和重点任务

(一)做强四大优势产业集群

1.果品产业集群

以刘家垣镇、曲亭镇、兴唐寺乡、山头乡、左木乡等为主要区域,依托苹果、梨、核桃、山楂等鲜干果优质原料生产基地,打造高端鲜果、脱水果品等产品,拓展精深加工产业。

支持洪洞县黄土地天然果蔬食品厂等骨干企业,重点开发小明馋嘴派、山西醋糕等休闲产品。鼓励加工企业研发水果罐头、山楂条、柿饼等低糖果脯蜜线系列产品,提高果品附加值。

2020年、2022年,全县果品加工年产值分别达到300万元、800万元;到“十四五”末,果品加工产业年产值达到1000万元。

2.饮品产业集群

以大槐树镇、赵城镇等为主要区域,以牡丹花朵茶和花蕊茶、金丝皇菊茶、构树茶、桑叶茶等为重点,大力开发极具市场开发价值的药茶产品。

支持山西汾河牡丹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洪洞县争慧种植有限公司、洪洞县旺霖种养有限公司等药茶企业,深度挖掘药茶文化和功效,加大产品研发和市场推广力度,打造药茶品牌。

2020年、2022年,全县饮品年产值分别达到1000万元、2000万元,其中药茶产业年产值分别达到800万元、1500万元;到“十四五”末,饮品年产值达到3000万元,其中药茶产业年产值达到2000万元。

3.功能保健品产业集群

以曲亭镇、苏堡镇、刘家垣镇、辛村乡、明姜镇、龙马乡、赵城镇等为主要区域,以功能性麦纤粉、功能性小麦、功能性杂粮为重点,开发牡丹籽油、富硒小麦、功能小米、功能大豆等产品。

支持山西汾河牡丹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硒康乐商贸有限公司、山西众一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洪洞县中士干果种植有限公司等骨干企业,建设核桃、牡丹、有机和富硒小麦、肉牛等生产基地,重点开发功能性精深加工产品。鼓励骨干企业瞄准大众健康需求,依托富硒小麦、干果、药食同源食品等核心资源,拓展健康养生、减肥美容、延缓衰老、补充营养等食品功能,研发全生命周期的功能食品。支持企业在少年益智食品、中年降脂降糖食品、老年补钙补硒助眠食品上下功夫,开发富硒小米食品、有机小麦食品、核桃益智粉等功能食品,做大做强功能食品产业。支持山西众一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重点开发麦纤粉等产品;支持山西硒康乐商贸有限公司研发富硒面粉等系列产品;支持洪洞县旺霖种养有限公司研发种植的构树茶、桑叶茶等系列产品;支持山西汾河牡丹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依托牡丹资源,引进优秀企业和科研团队,通过校企院企合作,研发牡丹的保健功能,开发更多的系列保健产品。鼓励骨干企业开展保健功能功效成分研究,开发更多高端保健食品,把我县独特的资源优势转化为保健食品产业发展优势。

2020年、2022年,全县功能保健食品产业年产值分别达到2000万元、3000万元;到“十四五”末,产业年产值达到5000万元。

4.酿品产业集群

以辛村乡为主要区域,开发蘑菇香醋等产品,向保健醋领域拓展。

支持酿造企业提档升级,推进企业园区化发展、标准化生产,瞄准目标人群,加强品牌营销。支持洪洞广和聚酿造有限公司等酿醋企业做大做强,改变醋业“小”行业现状,挖掘其开胃、抑菌、软化血管、降压等保健功效,在区域外布局建设品牌店、形象店、体验店。

2020年、2022年,全县酿品产业年产值分别达到1000万元、2000万元;到“十四五”末,产业年产值突破3000万元。                                               

做优四大特色产业集群,打造洪洞亮点

5.主食糕品产业集群

建立功能(富硒)小麦示范区、优质专用小麦示范区、中强筋小麦示范区、有机旱作小麦示范区。围绕杂粮主食化、营养化、时尚化、方便化,聚焦薯类等特色杂粮,建立优质薯类生产基地。

支持骨干企业打造优质原料基地,生产富硒小麦粉、专用小麦粉、全麦粉、年馍、麻花、麻托、烘焙食品等营养主食产品,推动我县优质小麦主食产业发展。支持山西硒康乐商贸有限公司改造扩能,扩大方便食品生产规模。支持山西众一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开发冲调食品等时尚产品,满足消费者“就好这一口”的风味需求。鼓励企业创新工艺、创新理念,推进主食糕品精细化生产,开发富硒麻托、麻花系列产品、槐花饼、月饼、糕点等时尚美食,实现城乡居民“就爱这一款”的美好追求。

2020年、2022年,全县主食糕品产业年产值分别达到1000万元、2000万元;到“十四五”末,主食糕品产业年产值达到3000万元。

6.中医药品产业集群

以淹底乡、曲亭镇、苏堡镇、刘家垣镇、堤村乡、明姜镇等为主要区域,建立健全连翘、生地、柴胡、远志等中药材种植、初加工、包装、仓储、运输、销售等现代生产体系,加大线上线下宣传力度,提高洪洞中药材知名度,形成立足洪洞、辐射全省、全国的标准化中医药仓储物流网络。

2020年、2022年,全县中医药品产业年产值分别达到1亿元、1.5亿元;到“十四五”末,产业年产值达到2亿元。

7.畜产品产业集群

以大槐树镇、赵城镇、甘亭镇等为主要区域,以分割肉、熟肉、方便食品为重点,支持养殖企业建设畜禽屠宰、加工项目,提升肉制品加工转化能力。鼓励企业投资建设屠宰、加工项目;发展猪头肉、熏鸡、烧鸡等产品,研制更多满足市场需求和消费时尚的食品、方便食品、休闲食品。

2020年、2022年,全县畜产品年产值分别达到1000万元、2000万元;到“十四五”末,产业年产值达到3000万元。

8.化妆品产业集群

顺应化妆品无害化、纯天然发展趋势,以赵城镇等为主要区域,以天然植物油、功能性化妆品为重点,开发高端化妆品。

支持山西汾河牡丹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依托我县特有的牡丹资源,利用先进的生物技术提取牡丹花、牡丹籽中VA、VE、尼克酸、胡萝卜素、不饱和脂肪酸、生物类黄酮等抗氧化因子、组织修复因子、保湿因子,开发高品质、高价值、纯天然的牡丹花瓣系列、牡丹籽油系列护肤、延缓衰老功能性化妆品。支持山西众一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利用麦麸含有的天然植物油、维生素、酵素、蛋白质,开发麦纤粉面膜。鼓励研发美容、护肤等香醋日化用品,拓展产品功能。

2022年,全县化妆品年产值达到300万元;到“十四五”末力争年产值突破600万元。

四、政策支持

(一)对接市级农业高质量转型发展研究院。借力市级农业高质量转型发展研究院,对接优秀策划、规划、设计、营销等专业团队,帮助企业在产业规划、产品设计、市场营销、品牌提升等方面提供智力、人才支持。(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二)优先保障农业龙头企业用地。农业龙头企业用地优先纳入供地计划,优先安排用地指标,优先办理用地手续。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应预留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各乡镇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新增建设用地项目报批时,优先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积极推进采取长期租赁、先出租后出让、租让结合等方式供应土地。可在规定期限内按合同约定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降低土地使用成本。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可以通过入股、租用等方式直接用于十大产业集群发展。设施农业属于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不需落实占补平衡。将农业种植养殖配建的保鲜冷藏、晾晒存贮、农机库房、分拣包装、废弃物处理、管理看护房等辅助设施用地纳入农用地管理,可以使用耕地,根据生产实际合理确定辅助设施用地规模上限。设施农业用地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经营者向乡镇政府备案,乡镇政府定期汇总情况后汇交至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设施农业用地被非农建设占用的,应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原地类为耕地的应落实占补平衡。(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三)支持农业企业规模化发展。按照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农户通过委托流转方式,流转土地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统一入股、出租到园区或企业,形成规模化经营。科学规划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预留用地空间,提供用地条件。(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农村经营管理服务中心、县自然资源局)

(四)加大农业企业自建项目奖补。对带动能力强、产业链条长、科技含量高的农业龙头企业自建项目(财政资金扶持过的项目除外)投资额20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奖补100万元。(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

(五)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新认定为市级、省级、国家级龙头的农业企业,一次性分别奖补10万元、50万元、100万元;新认定为市级、省级、国家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一次性分别奖补5万元、8万元、10万元;新认定为市级、省级、国家级的家庭农场,一次性分别奖补3万元、5万元、8万元;新认定为市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一次性奖补30 万元。(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农村经营管理服务中心、县财政局)

(六)加大品牌培育力度。支持麦纤粉、富硒小麦、牡丹花茶、构树茶、红枣片、蘑菇香醋、红薯粉条、金丝黄菊等区域公用品牌打造,扶持推介3个农业企业品牌、5个知名农产品品牌,形成“区域公用品牌+企业产品品牌”的母子品牌模式。对首次获得中国质量奖、提名奖和山西省质量奖、提名奖的农业龙头企业,在享受现有奖励额度的基础上,分别给予品牌培育一次性补助200万元、100万元和50万元、25万元。(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财政局)

(七)支持农业企业开展科技研发。建立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的一次性奖补90万元、20万元。对建成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产品加工园、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科技园的农业龙头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对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星创天地的农业龙头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30万元、20万元、10万元。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双创”大赛的一等奖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3万元,二等奖分别奖励8万元、4万元、2万元,三等奖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1万元。支持农业企业开展新产品新技术研发、课题研究、专利开发等活动,通过认定后给予一定奖补。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申报科研项目时,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支持。(责任单位:县委人才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科技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

(八)支持农业龙头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具有引导示范作用的农业龙头企业实施精深加工技改项目,将给予重点补助和奖励。(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

(九)鼓励高层次人才到农业龙头企业工作。鼓励支持我县农业龙头企业积极引进培养产业发展紧缺急需的高层次人才,聚力打造院士工作站、博士工作站、县级人才工作基地等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平台。在我县农业龙头企业工作的高层次人才,按规定享受生活补助、科研补助、购房补助等相关人才补助政策。(责任单位:县委人才办、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

(十)加大农业龙头企业贷款贴息扶持力度。农业龙头企业纳入省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的,按照规定享受省级有关优惠政策。纳入市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的,实际贷款利率上浮比例在同期贷款基准利率75%以下的银行贷款,申报市财政按照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75%的利息予以奖补,单个经营主体年度奖补总额不超过20万元。(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

(十一)鼓励农业龙头企业进军资本市场。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在主板、新三板、山西股权交易中心等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上市、融资,对在主板上市的民营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在新三板挂牌的民营企业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在山西股权交易中心晋兴板挂牌的民营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探索县级政府产业基金以股权、债权等多种投资形式,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县政府办)

(十二)加强对农业龙头企业的信贷支持。健全商业性、合作性、政策性相结合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县域新增贷款主要用于支持产业集群建设。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农业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创新对外来投资企业的授信和审贷模式,合理设置担保方式、贷款期限和还款方式。金融机构、担保机构要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接受农业生产设备、运输工具、厂房抵押贷款,推动温室大棚、养殖圈舍、大型农机、土地经营权依法合规抵押融资,探索开展圈舍和活体畜禽抵押、养殖场抵押、乡村景区企业经营权和门票收费权质押、存单质押、应收账款质押贷款担保业务,推出更多免抵押、免担保、低利率、可持续的普惠金融产品,促进信贷逐年递增,实现普惠型涉农贷款增速总体高于全县各项贷款平均增速。(责任单位:县政府办、临汾银保监分局洪洞监管组、中国人民银行洪洞县支行)

(十三)落实税收扶持政策。落实农产品增值税抵扣、龙头企业科研投入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降低农业龙头企业运行成本。(责任单位:县税务局)

(十四)支持仓储物流体系建设。整合各部门物流体系建设扶持资金,落实县级财政对农村物流领域的企业贷款贴息、专项补贴,构建县、乡、村三级农村现代物流基础设施网络体系。引导民间资本以独资、合资、参股、联营等形式,布局建设鲜干果、蔬菜、杂粮、畜禽等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基地和中药材流通贸易区,推广“冷链物流+交易”“连锁直销+冷链配送”“网络化冷库+生鲜加工配送”等新型冷链物流配送方式,共同投资发展现代农村物流产业。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供销合作社、邮政快递企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产地分拣包装、冷藏保鲜、仓储运输、初加工等设施,落实在农村建设的保鲜仓储设施用电实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政策。(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省洪洞县分公司、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

(十五)支持智慧农业项目建设。依托现有资源优势,加快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第五代移动通信网络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领域的应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智慧农业项目,落实财政资金补贴,并且在技术、人才等方面重点支持。(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产业振兴的要求,各级党委、政府一把手是推进十大产业集群的第一责任人,明确牵头单位,制定考核办法,专责推进产业发展。县政府成立推进十大产业集群发展工作组,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职尽责,列出政策清单,加大骨干企业培育力度,全力推动重点园区、重点项目建设。乡镇要把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集群发展摆在突出位置,成立主要领导牵头的工作组,采取得力措施,全力抓好落实。对产业集群推进工作实行严格考核,探索工作推进成效奖励机制。(责任单位:县产业集群工作组,各乡镇)

(二)建设原料基地。按照“标准化、规模化、良种化、机械化”的要求,科学建设产业原料生产基地。到“十四五”末,建设药茶原料示范生产基地0.5万亩,中药材示范生产基地3万亩;改造中低产果园0.2万亩,打造标准化规模生猪养殖场3个,标准化肉羊养殖场1个,年屠宰300万羽规模肉鸡屠宰场1个,为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集群发展提供高品质原料保障。(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三)壮大经营主体。加强对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指导服务,2020年市级以上龙头企业达到7家以上。加快培育引进基地型、加工型、流通型等骨干企业,每年至少打造1个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的规模企业。从2020年开始,各乡镇都要围绕产业集群集中打造农业科技示范园、星创天地、创新创业孵化实训基地、农产品加工技术集成基地,引领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教育科技局、县商务局,各乡镇)

(四)推进融合发展。推动农林文旅康体养跨界融合,依托酒醋文化、茶帮文化等历史传承,做好传统手工技艺、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旅游资源,做好资源挖掘、保护、传承和创新工作。推进农业绿色生产,加强农业污染防治,保护与节约利用农业资源,打造绿色发展典型。(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各乡镇)

(五)提高服务效率。全面优化服务流程,简化审批环节,精简申报材料,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的模式,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以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把服务企业的事项办好。要将符合条件的项目列入重点项目库,寻求国家、省级政策扶持,推动项目建设。要把引进对接农业项目作为重点任务,组建招商小分队,通过产业招商、以商招商等形式,“走出去”开展项目推介、招商引资等活动,引进更多的知名企业落户我县。探索建立相关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格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制、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质量追溯制和责任追究制,构建制度完善、风险可控、监管有效的质量安全保障体系。(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

(六)广泛宣传引导。协调各类媒体及时报道十大产业新闻动态、工作进展、先进人物、重点企业等相关信息,同时利用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宣传农产品精深加工十大产业集群,提升相关产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以现代、时尚、国际化视野,加强十大产业广告宣传,发展线上线下互动,创新连锁营销方式,走进国内外高档餐厅、高端市场,形成全社会广泛关注、各界力量踊跃参与的良好氛围,共同推动十大产业集群向纵深发展。(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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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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