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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洪洞县委办公室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洪洞县2020年城区靓城提质“三大行动”深化提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0-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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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洪洞县委办公室

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洪洞县2020年城提质“三大行动”深化提质实施方案》的通知

洪办20208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洪洞县2020年城区靓城提质“三大行动”深化提质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落实。

中共洪洞县委办公室    

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25日       


洪洞县2020年城提质“三大行动”

深化提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城市面貌,塑造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质,推进高质量发展,巩固六城同创成果,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开展临汾市城提质“三大行动”实施意见》(临办字202010号)文件精神,决定对区主次干道进行深化整治提升,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紧紧围绕市委“1343”工作思路,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广泛动员全体市民,大打一场城市品质提升总体战、攻坚战,努消除城市脏、乱、差、堵等不文明现象,切实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质,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巩固我县六城同创成果。

二、工作原则

靓城提质“三大行动”坚持“一提、二精、三全、四治”的工作原则。

“一提”: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的指示要求,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二精”:通过精细化管理、精准化服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全”:集中整治要全过程、全天候、全覆盖,实现城市管理无死角、无盲区。

“四治”:通过治脏、治乱、治差、治堵行动,彻底消除“城市病”,实现城市环境面貌的根本性改观。

三、总体目标

通过持续两年开展靓城提质“三大行动”,确保县城建成区达到市容整洁、环境优美、秩序良好、道路畅通、群众满意的目标。分年度目标为2020年底,完成县城建成区主要街道的“三拆三下三进”整治任务,县城打造2条精品示范街(恒富东街、虹通路)2021年底,完成县城建成区内主次干道的“三拆三下三进”整治任务,全面实现城提质“三大行动”的目标。

、整治任务及标准

城提质“三大行动”主要任务分为“三拆、三下、三进”三类

“三拆”主要是指拆除违法违章建筑、拆除不必要的挡墙、拆除有碍观的建筑。

1.拆除违法违章建筑

1对压占城市道路规划红线、侵占城市规划绿地、压占各类市政管线的违法违章建筑进行拆除。

2对临街、楼顶、楼宇间各类无合法用地、规划手续或手续不全的建筑物、构筑物原则上进行拆除。

3影响城市形象、无法拆除的建筑,用景观围墙或者绿化遮挡。

4夜景亮化着力于表现街道或建筑特色,以点、线、面的表现方式,展示建筑的本质美与个性美。

(县自然资源局牵头,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槐树镇配合

2.拆除不必要的围挡围墙

1对临街各类围挡围墙进行集中规范整治,可兼顾管理要拆除或改造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的围挡一律拆除,恢复原貌。

2对临街残垣断壁墙体进行拆除或翻新。对陈旧、脏乱、脱落、缺损的围墙,进行整体修补、局部装饰,确保围墙立面净整洁,实现与周边环境的协调统一。

3对具备拆墙透绿条件的机关单位、公园、居住区等区城的围墙,本着宜拆则拆、宜改则改的原则进行整治改造,营造开放包容的城市景观环境。

(县自然资源局牵头,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槐树镇配合

3.拆除有碍观瞻的建筑

1对有碍城市观瞻的建筑物、构筑物,根据“一事一议”的原则,合理赔付后进行拆除。

2对临街第五立面上的大红大蓝彩钢房、不影响城市总体规划的临时建筑进行喷涂处理,原则采用灰色国标色卡CSBO51426-2001进行喷涂。

(县自然资源局牵头,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槐树镇配合

“三下:主要是指广告下墙、附着物下墙和管线下地。

1.广告下墙

1对沿街楼顶、楼面广告牌和标识字根据我县“创卫”标准进行拆除。

2按照“一楼一标、一店一牌”的原则,以整体建筑为单元依规设置临街立面牌匾,统一规格、式样、材质、色调,达到整齐规范、色彩和谐、风貌统一的目标。

3门店招牌具有专属颜色、款式等,尺寸材质与周边门店招牌一致,色彩应尽量与周边门店和建筑外立面协调。

4禁止在楼顶设置名称招牌禁止在临街建筑玻璃幕墙、观光电梯内、玻璃门张贴或设置户外招牌禁止使用高纯度的大红大绿等艳俗色彩作为底板色禁止使用横幅、喷绘布、泡沫板、简易彩色扣板等广告材质禁止设置过龙门式户外招牌禁止户外招牌延伸至道路禁止利用架空线路、变压器、配电箱、电杆、交通标志等专用设施设置户外广告招牌禁止在室外楼梯扶手、台阶设置户外广告。

5建筑物产权单位可以在自有用地范围内设置落地式名称招牌,落地式名称招牌采用景观文化石、空字体等形式设置招牌数量不超过所属建筑物主要出入口的个数同一建筑物内有多家单位的,由建筑物产权单位负责整体设计集中式户外招牌,不得各自设置。

6招牌统一按照我县创卫时门头牌匾安装要求:门头牌高度要求为1.6米,商户名称的字体大小要求为70厘米,联系电话字体大小为10厘米效果图必须为实地效果,商户将计划安装的牌匾效果用电脑软件合成到实地照片上,与相邻门店已有牌匾形成对比牌匾布局设计原则上只能在居中位置设置商户名称,联系方式只能在牌匾的右下角设置竖型牌匾原则上不予安装,加装“经营项目”的小字一律不予安装;对于全国加盟店,商户必须提供加盟协议及总部关于牌面的相关要求,审批过程中可根据实地相关情况予以认可。

7LED显示屏广告仅允许附着商业建筑或混合功能建筑的商业部分设置,同一建筑物的同一立面仅允许设置1块LED显示屏。LED显示屏禁止播放声音,避免造成噪声污染。LED显示屏要按相关要求发布公共信息和公益宣传语,公共信息和公益宣传内容应达到刊播总量的30%。

8公共交通运营车辆不得在车辆正面、前后风挡玻璃及两侧车窗上设置车体广告,不得全部遮盖原车体颜色,设置的车体广告不得影响乘客识别和乘坐。

9临时性户外广告设施必须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批许可,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宣传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槐树镇等部门配合

2.附着物下墙

1规设置的烟囱、储物筐、雨棚(遮阳棚)等进行拆除对存在安全隐患、长期废弃不用、残损破旧的临街空调外挂机、防护网进行拆除对确需保留的,通过增设格栅的办法进行美化装饰。原则上同一建筑的色彩、材质应协调统一。

2对外露管道、落水管、通信线路上引等附着物,应采用防水、耐磨、阻燃材质,通过扣板的方式进行美化改造,并与建筑、墙体色彩协调一致。

3对擅自设立的落地式附着物进行拆除整合规范出租车秒时牌、便民导视牌及街路牌等,实现合理布局、一牌多用、科学设置、整洁有序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自然资源局、民政局、交通运输局、交警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槐树镇等部门配合

3.管线下地

1弱电线路全部入地对供电线路的斜拉线、横跨马路零星线路进行入地改造对各类线杆进行清洗、除锈、刷漆等处理,并设置反光漆、反光条等警示标识。

2对公安天眼、交警监控、信号灯架空线路、零星通信架空管线、户外广告和门头招牌用电线路进行入地改造暂时不具备入地条件、无安全隐患、确需继续使用的,按照“多杆合一、多箱合”和“捆扎、贴、入管”的原则,重新更换、规范设置并作美化处理

3对箱式变压器、杆式变压器、电力通信网柜、配电箱等移动光交接箱进行迁建改造,无法建的进行清洗、除锈、漆等处理,并采用铝单板、彩绘、加装护栏或扣板等方式进行美化改造。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公安局、广播电视台、华润恒富天然气公司、县供电公司、电信洪洞分公司、联通洪洞分公司、移动洪洞分公司具体实施

“三进”主要是指停车进位、停车进库和洗车进场。

1.停车进位

1严厉整治机非混行、人非混行、随意调头等行为,对照实际主干道重点地段设置中央隔离、机非隔离、人非隔离设施。

2严厉整治占用盲道、人行道、车行道、草坪绿地停车等乱停乱放行为,机动和非机动车辆停放入位、朝向准确、整齐有序。

3根据停车需求,科学设置路内、路外停车位,规范管理现有停车位。

4对具备条件的主道开口、出口进行规范化治理。

(县交警队牵头,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

2.停车进库

1鼓励临街单位、小区内部停车场对外开放。

2对挪他用或挤占停车场、地下停车库的整改到位、恢复功能或异地重建。

(县交警队头,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按照职分工负责

3.洗车进场

1规范“马路洗车”行为,占用城市道路等公共场所从事洗车经营的,一律取缔。

2室内洗车场需配备污水沉淀池、污水隔离沟等设施设备,达不到排污标准的,一律关停。

3洗车场无排污、环保等相关资质或资质不全的,全部暂停经营并完善相关手续,拒不整改的,一律关停并依法处罚。

(县交警队牵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临汾市生态环境局洪洞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

(四)靓城提质“三大行动”中涉及城中村范围内的所有任务由大槐树镇负责实施。

、实施步骤

城提质“三大行动”整治时间为2020年3月25日至202010月31日根据疫情防控情况作适当调整,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为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3月25-3月30

召开动员大会安排部署有关单位根据整治标准,进一步开展实地摸排,建立工作台账,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落实措施,压实责任宣传部门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媒体等平台,全方位、多层次进行传动员,引导各单位和市民群众广泛参与、积极配合,营造浓厚论氛围和有利工作环境。

第二阶段为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3月30-9月30日

各有关单位要对照实地摸排发现的任务和质量标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倒排工期,挂图作战,迅速全面开展集中整治同时,要对整治后的主次干道进行标准规划设计,对沿街建筑立面进行绿化、亮化、美化、文化改造,点对点的逐一核查清零。

第三阶段为成效评估阶段2020年10月1日-10月31日

各有关单位对年度整治工作成效进行认真检点和评估总结,查摆工作得失,总结工作经验,形成整体报告并上报工作专班同时,要进一步完善整治方案,制定2021年工作思和任务计划,确保靓城提质“三大行动”高质量、高标准完成。

六、工作措施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靓城提质“三大行动”是落实楼阳生书记视察临汾时指示精神的一项重要工作。县委政府成立县城建成区靓城提质“三大行动”工作领导组县政府成立靓城提质“三大行动”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县城建成区靓城提质“三大行动”4个分指挥部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好各牵头负责的整治工作。各有关单位也要提高站位,高度重视,对于具体负责的工作要底数清、措施硬、责任实,确保整治到位对于配合的工作,要积极主动、密切协作,确保形成合力。

严肃纪律,强化督导

工作专班要组织强有力的督导力量,对整治行动的标准、质量、进度进行跟踪督导、业务指导,督促整治任务的推进、验收等工作,收集、整理、总整治资料和进度,定期向“三大行动”工作办公室汇报整治任务进展。

(三)严格组织实施

县直各有关部门、相关单位要按照分阶段推进要求,开展摸底排查,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三大行动”深化提质实施方案,着力解决“脏乱差堵”等影响城市品质提升的主要问题。要坚持社会联动,注重典型培育和示范引领,加强宣传引导,使靓城提质“三大行动”成为全县上下的共同责任、共同行动。

)注重长效管理

靓城提质“三大行动”结束后,县直各有关部门、相关单位要及时总结整治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建立城市管理综合协调机制,完善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推动城市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法制化、长效化的轨道。

各分指挥部指挥长单位要通过认真排查,4月15日前将“靓城提质“三大行动”深化提质任务清单”、工作推进计划及工作联络人报回领导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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