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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五一”节日期间及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018-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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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五一”节日期间及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

“五一”节将至,人员出行大量增加,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更加复杂,任务更加繁重。根据省、市、县4月份会议精神及《刘予强市长对“五一”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文化旅游市场等安全工作的批示抄清》,为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和近期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五一”节日期间及近期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强化责任,深入研判,全力防范事故发生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强、严、树”专项治理活动,深刻剖析、认真反思,强化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入研判本辖区、本行业、本领域


存在的风险隐患,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实施全面的安全风险辨识,完善风险治理体系和防控预案、防范措施等,坚决防止影响安全稳定的事件、事故发生。

    二、突出重点,强化排查,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1、特种设备方面。工商部门对各类游览游乐设施设备特别是带有危险性的旅游项目和设备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维护,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

2、人员密集场所方面。文物旅游、公安、消防等部门要对各商场、宾馆、风景名胜区、公园、旅游景点、各类游乐园等公众聚集场所进行严格检查、严防拥堵、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发生。消防部门要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3、大型活动方面。公安部门要加强大型公共活动的审批、监管力度,强化安全管理,妥善制定并严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文化部门要强化对各类大型文艺、文体、演艺活动的监督、检查力度,严防发生意外事件。文物旅游部门要强化广胜寺庙会、大槐树寻根祭祖园等景区的安全管理工作,加强排查、检查力度,确保安全。各类大型活动要严格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做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4、道路交通运输方面交警、交通、农机部门要加大对道路的巡逻、管控力度,结合各自职责加大对道路交通违章的查纠力度,严肃查纠带病车辆上路、无牌无证、农用车非法载客、客货混装以及“三超”(超限、超载、超速)“三驶”(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违规违章行为,特别要针对春季踏青、郊游、旅游增多的特点,加强对旅游包车、长途客车的执法检查,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交通、交警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对各旅游景区,尤其要针对广胜寺“三月十八”庙会期间景区周边道路隐患进行全面清理排查、检查,对安全设施不全的陡坡、急弯等危险路段,抓紧设立安全标志和防护设施。交通运输局要对运输企业进行严格检查,严把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四关”。

   5、防汛方面。安监(煤炭)局要加强对矿井安全状况的巡检、排查,坚决防止溃水淹井事故发生,要督促露天开采矿山企业对排水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防排水系统畅通。水利部门及各乡镇要切实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专人值守监控制度,及时启动汛期安全工作预案,严防事故发生。住建部门要强化对市政防汛排查、检查,及时启动防汛应急预案,确保县城安全度汛。

 6、建筑施工方面。住建部门要对建筑工地、职工宿舍、临建设施等建筑和重点部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严格落实高空作业设备设施的防风加固措施。要针对汛期雨量增加、灾害天气多发、地质环境易受影响等特点,提前采取防范应对措施,及时撤人和停止相关作业。要督促建筑施工企业把防止深基坑片帮垮塌、塌陷、边坡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等作为监控重点。加强对高层建筑悬挂物、广告牌,塔吊等的检查,防止发生建筑施工事故。

7、冶金工贸方面。安监(煤炭)局要加强冶金煤气管理、加强铁水钢水吊运管理,规范有限空间安全操作,规范交叉作业安全管理,严格检修维修操作程序,加大易发生粉尘爆炸的作业场所安全管理,严格液氨制冷企业安全管理。做好防雷、防高温、防暴雨、防静电的安全管理。

8、易燃易爆物品方面。公安、交警、交通、安监等部门及各乡镇要依据各自职责对县域范围内私自从事非法生产、储存、运输、贩卖、销售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易制毒等易燃易爆物品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9、“黑”加油站点方面。经信部门牵头,工商、公安、安监等部门及各乡镇要加大对非法违法“黑”加油站(点)的打击力度,严防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10、私挖滥采方面。国土部门及各相关乡镇要加大对私挖滥采行为的打击力度,对私挖滥采行为要坚持露头就打,严打严查,严防事故发生。

11、城镇燃气方面。住建、工商、交通部门及各乡镇要大力排查液化气非法充装、销售、贩卖等行为;要大力排查非法加气站(点)、非法加气车,三轮车非法运输、经营燃气等行为。住建、工商、交通、交警等部门要强化对广胜寺庙会、大槐树寻根祭祖园“五一”节日期间使用、运输、储存液化气等易燃易爆燃料等行为的排查、检查,严防事故发生。

12、环保提标改造项目方面。住建、经信、环保、安监、工商和质监、消防大队等相关单位及各乡镇,要严格贯彻落实相关要求,加强对环保提标改造项目的安全监管,依据各自职责加强巡查、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将各环保提标改造项目停工、停用措施落实到位;各相关部门及乡镇要按照文件精神,组织好验收及审核工作,未经验收及审核严禁施工建设及投入使用;停工、停建、停产期间安全管理工作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严格依据各自职责及相关文件精神贯彻落实。 

13、地质灾害方面。国土资源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落实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主体责任,做好地质灾害排查、治理、搬迁、地质灾害隐患点防范和宣传培训、应急演练等工作。

    14、其他方面。其它各行业、领域由各相关单位依据各自职责结合省、市、县会议精神,在本行业、本领域内开展好“五一”节日期间及近期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严防事故发生。各乡镇、各部门依据职责对证照不全停产、停建企业加强监管,严防停产、停建期间,非法组织生产经营、施工建设,要对非法组织施工建设,非法组织生产经营企业纳入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严格落实好“属地监管”职责,在本辖区内开展隐患排查、检查工作,确保一方平安。

三、强化值守、做好应急,确保各项措施到位

      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完善预警预报、应急联动机制,强化预测、预报、预警。要进一步完善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做好各预警预报和应急救援装备、物资、队伍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发生事故险情及时、科学、有效、正确应对和处置。     

                             

           

                       

                        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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