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文件 > 函复类公文

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洪洞县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应急专项预案》的通知

2018-08-24
【字体:

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洪洞县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应急专项预案》的通知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洪洞县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应急专项预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10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洪洞县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应急专项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规范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洪洞县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应急专项预案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反应机制,迅速、有序、高效组织各种应急反应行动、救助遇险人员、控制突发事件扩展,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和社会影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以下主要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山西省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安监第17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临汾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工作原则

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遵循预防为主、有备无患的原则,加强防范意识,努力减少未遂事件的发生,常抓不懈,防患未然,做好应急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2)以人为本,防治结合。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救援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装备、设施和手段,切实加强应急救援的科学指挥和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依靠各级领导、专家和群众,充分认识社会力量的基础作用,建立健全组织和动员人民群众参与应对突发事件的长效机制。

3)依法规范,加强管理。本着对国家、社会、员工和公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应急管理,使应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4)整合资源,协同应对。按照“统一组织领导,整合社会资源,发挥专业优势,提高装备水平”的总体思路,充分利用政府、社会救援力量,建立责任明确、反应迅速、指挥有力、措施有效的应急救援体系。充分依靠和发挥公安干警、消防队员、武装部及民兵预备役官兵在处置突发事件中的重要作用,实现组织、资源、信息的有机整合,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的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

城镇燃气管道和企业厂区内燃气管道不使用本预案。

1.5事件分级

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按事件对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将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分为特别重大事件(Ⅰ级)、重大事件(Ⅱ级)、较大事件(Ⅲ级)和一般事件(Ⅳ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件(Ⅰ级)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 

2造成100人以上重伤、中毒;

3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重大事件(Ⅱ级)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

2造成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中毒;

3造成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较大事件(Ⅲ级)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

2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中毒;

3造成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一般事件(Ⅳ级)

1造成3人以下死亡;

2造成10人以下重伤、中毒;

3造成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件;

1.6应急预案体系

由县、乡镇和天然气长输管道企业构成三级应急预案体系,相关乡镇和天然气长输管道企业分别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和必要的现场处置方案并与本预案相衔接。

1.7事故风险描述

(1)燃烧和爆炸危险性

长输管道口径大、压力高、输送介质易燃易爆,管道沿线地质、地形、气象、水文、社会、人文条件复杂,管道面临的主要风险有。

输送介质危险。管道输送的介质是天然气,主要成分是甲烷,还含有少量乙烷、丁烷、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硫化氢等。具有易燃、易爆、热膨胀性、易扩散性等特性。

易燃性:天然气属于甲类火灾危险物质。天然气在空气中只要较小的点染能量就会燃烧,因此具有较大的火灾危险性。对于天然气长输管道,可能发生的火灾类型为喷射火,闪火,火球等。

易爆性:天然气与空气组成混合气体,其浓度处于一定范围时,遇火即发生爆炸。天然气(甲烷)的爆炸极限范围为5-16(%V/V体积比)。

热膨胀性:天然气的体积随温度升高膨胀特别明显。如果站场储存容器遭受暴晒或者靠近高温热源,容器内的介质受热膨胀造成容器内压增大而膨胀。这种热胀冷缩作用往往损坏储存容器,造成介质泄露。

易扩散性:天然气在泄漏时,常常在作业场所或储存区弥散、扩散。当管道系统密封不严时,天然气极易发生泄露,并可随风四处扩散,遇到明火极易引起火灾或爆炸。

低毒性:天然气所含有的烷烃属低毒性物质,主要有毒成分是硫化氢。甲烷属“单纯窒息性”气体,高浓度时因缺氧引起窒息,空气中甲烷浓度达到25%-30%时出现头晕,呼吸加速、运动失调。

(2)自然灾害导致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大

天然气长输管道线路包括管道本身、干线阀室、加压站、清管站,通过河流、山谷、铁路、公路的穿(跨)越的构筑物,阴极保护设施,以及管线沿线的简易便路。从天然气管道本身及在洪洞段走向及沿途地质、气象、水文、地震等有关材料分析,引发事故灾难因素为双向性的,有可能来自管道本身,也有可能外部因素引发。由于受自然影响及参考管道介质理化性质及运营本身安全性,洪洞段范围内天然气长输管道可能发生火灾、爆炸、中毒等重大灾情。

(3)易遭受人为因素破坏

管道途径行政区域多,沿线社会、人文情况复杂。所经区域多是公路、乡村聚居地。人类工程开发活动较多。因此,存在的风险有:工程施工导致管道破坏;其他工业、交通事故导致管道破坏。

(4)窒息事故

当天然气泄漏并使空气中天然气浓度达到其爆炸极限(5-15%)时,遇明火可发生爆炸事故;当空气中天然气浓度超过其爆炸上限(15%)时,遇到明火会燃烧,若燃烧点周围有建构筑物或易燃物,有可能引发火灾事故。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对周围环境和居民影响有可能较为严重,其主要破坏形式为:非受限蒸气云爆炸引起的冲击波超压破坏;闪火、喷射火热辐射损伤等。如果高压天然气管道破裂,会产生巨大的冲击波,有可能对周围建筑物和环境造成破坏,也有可能引发火灾。

(5)健康危害

    纯甲烷对人基本无毒,只有在极高浓度时成为单纯性窒息剂。皮肤接触液化气体可导致冻伤。天然气主要组分为甲烷。其毒性因其他化学组成的不同而异。

注:上述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2.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应急组织体系

洪洞县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应急组织机构由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及其办公室、指挥中心各成员单位、技术专家组、抢险救援组、治安警戒组以及医疗救护组等专业应急救援工作组组成。

2.2指挥机构及职责

2.2.1县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洪洞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天然气长输管道管道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总指挥由县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主任、县发改、安监局局长担任。

县指挥部成员单位由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应急办)、县发改局、县安监(煤炭局)局、县工商质监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气象局、县农委、县林业局、县卫计局、县委宣传部、县消防队、县交警队、县供电公司、电信、联通、移动等通讯公司(以下简称通讯公司)、事发地乡(镇)政府及天然气长输管道企业组成。县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及企业分管领导为县指挥部成员。

县指挥部职责:

1全面负责本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天然气长输管道建设、运行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

2组织、指挥、协调、督促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天然气长输管道应急工作;

3决定启动、实施、终止一般(Ⅳ级)事件的应急响应和应急行动;

4负责制订一般(Ⅳ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5协助上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相关特别重大天然气长输管道建设、运行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

6向市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相关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7负责突发事件信息的发布工作。

2.2.2县指挥部办公室设置及职责

县指挥部办公室,作为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县发改局。办公室主任由发改局局长兼任。

办公室职责:

1贯彻落实县指挥部的各项工作部署;

2收集汇总分析各相关部门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信息,及时向县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通报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3组织协调一般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的预防、处置工作,同时监督、落实应急处置重大决策的实施;

4对相关部门和重点企业应急准备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5定期组织修订县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

6负责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应急相关知识宣传培训

7建立完善和管理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专家库;

8完成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2.2.3县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办公室:承接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报告;请示总指挥启动应急预案;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赶赴现场;牵头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救援工作;及时向委、政府报告救援进展情况;协调各部门做好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次生灾害的预防及善后处置工作。处理管道建设和保护的重大问题;指导、监督管道企业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依法查处危害天然气长输管道建设和安全的违法行为。

县安监局:负责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落实天然气长输管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参与事故应急救援。

县工商质监局:负责对长输管道企业属于特种设备的管道生产和检验检测进行监督管理;参与组织协调天然气长输管道突然事件中特种设备的应急救援,检查特种设备预防次生事件发生;参与突发事件调查处理。

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公安消防队伍进行现场救援,制定泄漏、爆炸和灭火的扑救处置方案;组织搜救伤员;控制易燃易爆物质泄漏、有关设备容器的冷却和救援后的洗消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人员疏散和事件现场警戒;参与组织现场的应急抢险救援及遇难人员身份确认工作;实施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参与突发事件调查处理。

县民政局:负责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造成受灾人员的基本生活救助及因灾死亡人员遗体的火化。

县财政局:负责突发事件应急专项经费预算和日常经费的保障。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发布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全面分析并及时提供影响油气管道安全地域和事件发生地域的地质情况;负责查处毗邻天然气长输管道保护范围的无证开采、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等违法违规行为。

县环保局:负责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对大气、水体、土壤环境造成影响的环境应急监测工作,并根据监测结果及时提出次生环境污染的防控建议;监督事件责任单位及专业处置单位对现场产生的危险废物实施无害化处置工作;参与突发事件调查处理;完成县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住建局:负责提供突发事件发生地市政管线规划批复情况,并参与研究处置措施和施救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管道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严查管道周边违法施工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违规建筑物占压管道等行为;监管天然气长输管道建设;参与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应急工程抢险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根据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需要,协同做好应急救援所需车辆的保障工作;组织公路抢修和维护,保障抢险救灾人员、应急救援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运输车辆畅通。

县水利局:负责协调天然气长输管道企业做好穿越河流的管道设施的防汛工作;需要在管道通过区域泄洪的,应当在泄洪方案确定后,及时将泄洪量和泄洪时间通知天然气长输管道保护工作的主管部门和企业。

县气象局:负责提供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发生地及抢险救援过程中的气象信息。

县农委:负责提供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发生地农业资源信息。

县林业局:负责提供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发生地林业资源信息。

县卫计局:负责组织协调事发地卫生部门开展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根据县指挥部的指令及应急工作需要,协调调动市及周边市、县医疗卫生资源给予指导和援助。

县委宣传部:根据县指挥部的安排,负责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做好媒体记者的组织、管理和引导工作。

县消防队:负责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泄露、着火、爆炸)的抢险救援工作

县交警队:实施事发区域的交通管制和疏导,保障应急工作交通顺畅。

公司:负责组织协调各电信运营企业做好通信保障应急工作。

县供电公司:负责协调对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电力保障工作。

事发地人民政府: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事发地乡(镇)政府、城区社区管委会及时向县指挥部报告事件情况,并在第一时间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当发生一般(Ⅳ级)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时,事发地乡(镇)政府、城区社区管委会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提供相关保障。

有关天然气长输管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行业安全管理规定,完善应急机制、预警措施;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监控与管理,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完善管道设施标识、警示牌,加强管道巡护和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按照本预案要求编制、修订企业应急预案,按有关规定进行备案;储备应急物资,保证应急投入,做好应急准备;突发事件发生后,依据单位自救和政府实施救援相结合的原则,事发企业应迅速启动本企业应急预案,负责人立即向事发地人民政府主管油气长输管道建设和保护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事件情况及已采取的处置措施,在应急救援中按照现场应急指挥部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技术和设备支持,做好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防止事态扩大。

2.3应急工作组组成及职责

县指挥部下设技术专家组、抢险救援组、治安警戒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环境监测组、宣传报道组、善后处置组等应急工作组。

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

2.3.1技术专家组

由县天然气长输管道应急救援指挥部聘请安全管理、应急救援、医疗救护、卫生防疫、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工程抢险等相关专业部门专家组成。

职责:负责开展应急管理课题研究,为本县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提供决策建议;对一般(Ⅳ级)突发事件发生和发展趋势、救灾方案、处置方法、灾害损失和恢复方案等进行研究、评估,并提出相关建议;发生一般(Ⅳ级)突发事件时,向县应急救援指挥部提供科学有效的决策咨询方案;参与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评审工作,参与应急管理宣教培训、演练评估及相关学术交流与合作活动。

2.3.2抢险救援组

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成员单位:县公安局、县安监(煤炭)局、事发地乡(镇)政府、事发企业

职责:负责实施县指挥部批准的抢险救援方案;组织救援人员进入事件现场,实施抢险救援,防范次生事件等。

2.3.3治安警戒组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成员单位:事发地乡(镇)政府、事发企业

职责:负责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生产事件现场治安警戒、人员疏散、秩序维护、交通疏导,保障应急救援高效有序进行;依法控制事件责任人。

2.3.4医疗救护组

牵头单位:县卫计局

成员单位: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

职责:负责组织协调调配救护车和医疗卫生人员,开展伤员或中毒人员急救转运、救治和现场卫生防疫工作;组织协调卫生应急药品、器械等物资调配和质量监督管理。

2.3.5后勤保障组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成员单位: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气象局、县供电公司、通公司

职责:负责抢险救援物资的联系及调配;保障各级指挥人员、抢险人员生活与休息场所;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提供气象信息;与相关电力企业保持联络,保证抢险救援事件现场电力供应;负责事件现场抢险物资存放与保管;负责开辟救援绿色通道,协助调集、征用救援物资器材、装备、设备,组织公路抢修、维护,保障公路运输畅通。

2.3.6环境监测组

牵头单位:县环保局

成员单位:县水利局、县气象局

职责:负责事件现场大气、水质、土壤的环境应急监测工作,并根据监测结果及时提出次生环境污染的防控建议。

2.3.7宣传报道组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成员单位:广电中心、报社、事发地乡(镇)政府

职责:维护现场正常的新闻采访秩序,及时做好新闻发布工作,正确引导媒体和公众舆论;完成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2.3.8善后处置组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成员单位:县公安局、事发地乡(镇)政府、事发企业。

职责:负责做好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抚恤、理赔工作;负责处理尸体及有关善后工作。

3.预警与预警响应

3.1预警方式

预警方式分为企业内部人员预警;110预警;119预警;气象台预警;广大居民预警;企业调度中心预警。

(一)管网及设施预警

1、所有在役运行管网,巡检人员巡检时发现异常及时上报。

2、管道及设施沿线发放、张贴安全宣传单,向民众公布公司24小时应急中心值班电话,(0357-6287812、0357-6680944)当管网出现异常时,民众可通过拨打应急值班电话的形式预警。

(二)企业内部预警

当企业生产、作业过程中出现异常时,现场人员通过手机或固定电话及时上报企业应急中心调度中心(0357-6680944)的形式进行预警。

(三)公安110、119预警

当燃气管线及设施发生事故,广大民众可以通过110、119的形式进行预警。

(四)调度远传监测系统预警

当班调度随时关注燃气输送,监测系统监测的压力、流量、气柜高度等数值,输送系统压力、流量、高度发生异常或系统监测到异常,发出报警信号的形式预警。

(五)门站预警

当门站发生故障或上游故障,气源供应出现短缺征兆时,门站值班人员应立即向应急中心(0357-6287812、0357-6680944)汇报。

(六)企业调度中心预警

当管道发生故障时,企业调度中心应跟踪及时掌握情况,随时做好供停燃气预警。

(七)气象台预警

    当出现极端天气时企业当班调度应急中心或调度中心获取随时关注气象预报。由气象台在新闻媒体公告预警信息或通知。

3.2信息监测预警

县应急办负责对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信息的接收、处置、统计分析,经核实后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市政府和市安监局;有关企业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对重点危险源进行监控和信息分析,对可能引发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的其他灾害进行预警;建立健全监测预警联动机制。

3.3预警分级

根据事件预计可能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危害程度等因素,预警级别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I级为最高级别。

Ⅰ级预警(红色):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突发事件会随时发生,事态正在趋于严重。

Ⅱ级预警(橙色):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及以上突发事件。突发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Ⅲ级预警(黄色):预计将要发生较大以上突发事件。突发事件已经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

Ⅳ级预警(蓝色):预计将要发生一般以上突发事件。突发事件即将来临,事态可能会扩大。

3.4预警发布

红色、橙色预警公告由市(或省)政府负责发布。政府负责向全及事发地发布黄色、蓝色预警公告。县政府根据省、市预警发布情况,并结合实际做好应急响应。

预警发布内容包括:预警区域或场所、险情类别、预警级别、预警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灾情概要、有关预防预警措施、工作要求和发布机关等。发布方式采取广播、电视、微信、短信等方式。

3.5预警响应

预警信息发布后,预警区域内各有关单位要采取有效预防措施,预防突发事件进一步发生。蓝色预警公告发布后,县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进入应急状态,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响应的准备工作。县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分析事件灾难预警信息,对特别严重的情况建议政府及时提升预警级别。

各有关应急救援队伍在接到红色、橙色、黄色、蓝色预警信息后,分别进入相应的应急准备状态。

进入红色应急准备,有关应急救援队伍进入临战状态;指挥部人员24小时坚守岗位,开通全部通讯联络方式,对可能发生的事件全面分析;救援队伍开展临战前动员,对救援人员进行分组、对救援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各项保障措施,重型应急装备根据需要进入临战状态;完善应急响应行动方案,完成一切临战准备,队伍处于待命出发状态。

进入橙色应急准备,有关应急救援队伍实施领导带班值班;值班人员加强与有关方面的联系;救援队伍开始战备动员,对应急救援任务进行讨论分析;根据应急救援任务需求补充应急物资,轻型应急装备进入应急准备状态;完成一切临战准备。

进入黄色应急准备,有关应急救援队伍要加强应急值班,建立与有关方面的联系;救援队全体人员停止休假、探亲;启封、检修、补充应急装备和物资;制订应急响应行动方案,开展战前应急训练。

进入蓝色应急准备,各相关单位实行24小时值守,保持通信联络畅通,相关部门密切关注事态发展趋势。

4.应急响应

4.1响应分级

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发生后,涉事企业及事发地乡(镇)政府应当根据事件等级立即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并按规定及时上报事件信息。

一级应急响应由省指挥部或由省指挥部配合国家有关部委实施。二级应急响应由省指挥部组织实施,事发地各级政府按照省指挥部要求密切配合,进行应急处置。三级应急响应由事发地市级政府组织实施,省指挥部办公室进入预警状态,为扩大应急做好准备。四级应急响应由事发地县级政府组织实施,事发地县级政府进入预警状态,为扩大应急做好准备。

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发生在易造成重大影响的地区或重要时段时,可适当提高响应级别。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事件损失情况及其发展趋势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4.2事件报告

接到Ⅳ级以上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报告审核后要及时上报至市指挥部办公室或政府相关行业监管部门。

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发生后,长输管道企业应立即采取应对措施并在30分钟内电话上报县应急指挥部,事件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在45分钟内报告政府。

政府接到事件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上级政府。事件紧急的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然后再呈送文字报告;来不及呈送详细报告的,可先做简要报告,然后根据事态的发展和处理情况,随时续报。事发地政府及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件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发生一般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事发地政府应当在接到事件报告后45分钟内直接向县政府报告。

报告事件信息,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事件发生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产能等基本情况;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件现场情况;事件的简要经过(包括应急救援情况);事件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4.3响应程序

县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的过程可分为接警、判断响应级别、应急启动、控制及救援行动、扩大应急、应急状态解除等步骤。针对应急响应分步骤制定应急程序,并按事先制定程序指导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响应程序包括:

1)进入启动准备状态时,根据事件发展态势和现场救援进展情况,县指挥部执行如下响应程序:通知有关专家、救援队伍、县指挥部成员和有关单位做好应急准备;向事发地政府提出救援指导意见;派有关人员赶赴事件现场指导救援;提供相关的预案、专家、队伍、装备、物资等信息,组织专家咨询。

2)进入启动状态时,根据事件发展态势和现场救援进展情况,县指挥部执行如下响应程序:通知指挥部成员集合,组建事件现场救援指挥部及应急工作组;组织专家咨询,提出救援指挥协调方案,提供相关的预案、队伍、装备、物资等信息;有关领导赶赴事件现场进行组织、协调、指挥救援;通知有关部门做好交通、通信、气象、物资、经费等应急救援保障工作;调动有关队伍、专家参加现场救援工作,调动有关装备、物资支援现场救援;及时向公众及媒体发布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信息,掌握公众反映及舆论动态,回复有关质询。

4.4指挥和协调

事件发生后,发生事件的企业应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组织先期的抢险救援,控制事件进一步发展,并向县应急办报告,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较大、一般事件由事发地市、县政府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按照相关处置预案,统一协调指挥救援。一般突发事件发生后,按照本预案启动应急响应,县指挥部协调指挥的主要内容是:

根据现场救援工作需要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力量布局,协调调动有关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保障救援需要;组织有关专家指导现场救援工作,提出现场抢险救援方案,制订防止突发事件引发次生灾害的方案;针对事件引发或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适时通知有关方面启动相关应急响应;协调事件发生地相邻地区配合、支援救援工作。

4.5现场紧急处置

根据事件现场情况,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情况时,县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涉及跨县、跨领域影响严重的紧急处置方案,由县指挥部协调实施,影响特别严重的报市政府。

针对天然气长输管道中出现的气体泄漏、火灾、爆炸、中毒等事件特点,在实施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过程中,要注意做好以下工作:

迅速组织事件发生地周围群众撤离危险区域,维护好社会治安,同时做好撤离群众的生活安置工作;封锁事件现场和危险区域。迅速撤离、疏散现场人员,设置警示标志,同时设法保护相邻装置、设备,防止静电火花,并尽量将易燃易爆物品搬离危险区域,防止事态扩大和引发次生突发事件灾害;事件现场如有人员伤亡,立即调集相关医疗专家、医疗设备进行现场医疗救治,适时进行转移治疗;设置警戒线、划定安全区域,对事件现场和周边地区进行可燃气体分析、有毒气体分析、大气环境监测和气象预报;及时制订事件抢险救援方案(通风、灭火等),并组织实施;做好现场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避免烧伤、中毒等人身伤害;保护国家重要设施和目标,防止对江河、湖泊、交通干线和环境等造成重大影响。

4.6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根据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的特点以及应急人员的职责,采取不同的防护措施:应急救援指挥人员、医务人员和其他不进入污染区域的应急人员一般配备过滤式防毒面罩、防护服、防毒手套、防毒靴等;工程抢险、消防和侦检等进入污染区域的应急人员应配备可燃有毒气体监测仪、密闭型防毒面罩、防静电型、防火型防护服和空气呼吸器等。

4.7群众的安全防护

根据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特点,组织和指导群众就地取材(如毛巾、湿布、口罩等),采用简易有效的防护措施保护自己。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疏散程序(包括指挥机构疏散组织、疏散范围、疏散方式、疏散路线、疏散人员的生活安排等)。组织群众撤离危险区域时,应选择安全的撤离路线,避免横穿危险区域。进入安全区域后,应尽快去除受污染的衣物,防止进一步的伤害。

4.8信息发布

县指挥部负责突发事件信息对外发布工作。信息应当准确、客观,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稳定和人心安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发布或散布未经核实或没有事实依据的信息和传言。

4.9应急结束

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件隐患消除后,事件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一般事件Ⅳ级)由县一级指挥部现场确认后,宣布应急处置结束。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一般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善后处置由县政府组织,事发企业负责处理。

善后处置事项包括人员安置、赔偿,征用物资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突发事件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灾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5.2调查与评估

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调查工作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执行。县指挥部负责对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情况进行总结,根据事发现场检测、鉴定的数据,分析突发事件原因,评估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情况。一般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的检测与评估报告要及时报送指挥部办公室。

6.应急保障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县指挥部成员和有关单位负责人要确保联络畅通,单位的调度值班电话要保证24小时有人值守,值班电话:0357-6211209。

县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建立、更新县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天然气长输管道企业应急机构以及消防救援队伍、危化救护队、应急救援专家、救援装备物资生产或储备单位的通信联络信息库。

6.2救援装备保障

天然气长输管道企业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装备,天然气长输管道主管单位和各级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部门、本地区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需要和特点,依托现有资源,建立特种装备的储备制度,建立特种专业队伍,储备有关特种装备;统一清理、登记可供应急响应单位使用的装备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建立完善相应的保障措施。

6.3应急队伍保障

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队伍以天然气管道企业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基础,以省属大中型化工企业的应急救援队伍为重点,按照有关规定配备人员、装备,开展培训、演练。

公安消防部队是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重要力量。其他兼职消防力量及社区群众性应急队伍是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重要补充力量。

6.4交通运输保障

在应急响应时,县政府组织对突发事件现场进行交通管制,并组织和调集足够的交通运输工具,开设应急救援专用通道,保证应急救援车辆快速到达救援现场。

6.5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医疗卫生保障,组织协调县内卫生资源对伤员实施医疗救治,并根据人员伤亡情况和医疗卫生保障需要,设立医疗卫生救护队。医疗卫生救护队伍接到指令后要迅速进入现场指定区域实施医疗急救,医疗机构负责实施后续救治。

6.6治安保障

县公安局、事发地乡(镇)政府组织现场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维持现场秩序,及时疏散群众。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联防,协助做好治安工作。

6.7经费保障

对需由财政保障的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资金,按照现行财权、事权划分的原则分级保障。天然气长输管道企业应当做好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必要的资金准备。

6.8物资保障

县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储备应急救援必要的物资和装备。

天然气长输管道企业根据企业规模,按照生产条件和有关要求,储备必要的救灾设备和物资。

6.9技术储备与保障

县指挥部办公室和天然气长输管道企业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技术人才资源和技术装备资源,提供在应急状态下的技术支持。

应急响应状态下,县气象局要为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决策和响应行动提供气象信息支撑。

7.监督管理

7.1信息宣传

县指挥部各成员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向公众及天然气长输管道企业员工宣传天然气储运的危险性、发生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以及逃生避险知识,应急救援有关法律法规、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常识。

7.2人员培训

县指挥部有关单位和天然气长输管道企业要制订落实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及管理人员的培训计划,提高其专业技能及应急处置能力。开展对社会应急救援志愿者的招募、组织、培训,建立专业应急队伍、企业专兼职救援队伍和社会志愿者共同参与的应急救援体系。

7.3预案演练

县指挥部指导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演习、演练工作。

天然气长输管道企业按有关规定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7.4预案评估

县指挥部办公室对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实施全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并经常检验应急预案的实战性,评估其有效性,针对实际情况及时修改和更新。

7.5其他要求

1公安消防部队、天然气长输管道企业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应作为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抢险救援的重要力量。

2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经费按有关规定办理。

3对应急救援组织不力、造成事件损失扩大的,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4天然气长输管道企业应当制定综合应急预案和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专项预案,并在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

8.名词术语的定义与说明

8.1管道附属设施

本预案所称管道附属设施包括:

1管道的加压站、分输站、清管站、阀室、放空设施;

2管道的水工防护设施、防风设施、防雷设施、抗震设施、通信设施、安全监控设施、电力设施、管堤、管桥以及管道专用涵洞、隧道等穿跨越设施;

3管道的阴极保护站、阴极保护测试桩、阳极地床、杂散电流排流站等防腐设施;

4管道穿越铁路、公路的检漏装置;

5管道的其他附属设施。

8.2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所涉及的机构和人员发生重大改变,或在执行中发现存在重大缺陷时,由县指挥部办公室及时组织修订。县指挥部办公室定期组织对本预案评审,并及时根据评审结论组织修订。

8.3奖励与责任追究

8.3.1奖励

在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中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在预防突发事件或抢险救灾中表现突出,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免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的;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以及有其他特殊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8.3.2责任追究

在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中不按照规定制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救援义务的;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突发事件灾难真实情况的;拒不执行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盗窃、挪用、贪污应急救援资金或者物资的;阻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进行破坏活动的;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以及其他危害应急工作行为的,对责任人员依法依规问责。

8.4预案制订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发改局牵头制,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预案由县发改局负责解释。

8.5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承办单位: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12000921号  网站标识码:1410240020

联系电话:0357-6222148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洪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

晋公网安备 14102402000402号

适老化无障碍服务认证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