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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洪洞县委办公室
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洪洞教育现代化2035》《加快推进洪洞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9—2022)》《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洪办发〔2019〕94号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现将《洪洞教育现代化2035》《加快推进洪洞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9—2022)》《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实施。
中共洪洞县委办公室
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26日
洪洞教育现代化2035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和《山西教育现代化2035》、《临汾教育现代化2035》,加快推进洪洞教育现代化建设,结合我县教育实际,制定《洪洞教育现代化2035》。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在党和国家事业中,教育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地位。教育承载着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迫切需要教育高质量发展,迫切需要加快建设教育现代化强县。县委县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教育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切实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全面加强,教育综合改革全面深化,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教育资源逐步拓展,教育公平取得较大进展,教育服务经济社会能力不断增强,洪洞教育的面貌正发生着历史性的变化。2017年,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督导评估认定后,县域义务教育向优质均衡迈进。2018年,全县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2%,小学、初中入学率达到100%,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88%,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就业率(升学率)达到90%以上,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提高到10.65年,为实现教育现代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当前,我县的发展正处在一个大调整、大转型交织并存的历史关头,一个大挑战、大机遇相互叠加的关键路口,是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攻坚期、关键期,必须更加重视教育,努力培养出更多更好能够满足党、国家、人民、时代需要的人才。新时代的洪洞教育面临前所未有的新机遇、新形势、新挑战。
进入新时代,党中央为教育发展指明了方向,向教育赋予新使命。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建设教育强国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工程,必须把教育事业放在优先位置,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习近平总书记对教育工作作出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中深刻阐释了“培养什么样的人、如何培养人、为谁培养人”“办什么样的教育、怎样办教育、为谁办教育”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理论。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提出工作要求、作出战略部署,为加快推动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指明了方向。省委骆惠宁书记在全省教育大会上明确了山西教育现代化战略部署,强调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山西长远发展提供智力和人才支撑。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洪洞教育加快振兴,迈向教育现代化的步伐更加坚定。
进入新时代,面对教育新形势新任务,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县教育发展仍不平衡、不充分,与人民群众对更好教育的期盼还有差距,还不能完全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新要求新期盼。主要表现在:教育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与先进地区有一定差距,自身城乡、校际之间不均衡的问题仍然突出,实现公平而高质量的发展还需要付出更大努力,办人民满意教育任重道远;一些职能部门、乡镇对教育工作重视不够,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的良好格局尚未完全形成;优质教育资源总供给不足、配置不尽合理,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还没有解决彻底;职业教育体系不够完善,解决职业教育与洪洞经济融合方面的措施不力,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功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教师队伍的发展受体制机制和社会的多元影响,内在活力激发不够,教师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不够深入,民办学校管理粗放,数量占比过大,办学不够规范。这些“顽疾”从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洪洞教育的发展,也影响了教育现代化建设的速度和进程。
教育是强国之本,是兴国之源。当前,洪洞教育机遇前所未有,挑战前所未有,必须增强战略意识、全局意识、责任意识、紧迫意识,抢抓历史机遇,超前谋划布局,把解决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作为长期面对的主题,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推动我县教育不断朝着更高质量、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方向前进,以教育现代化为洪洞现代化建设奠定基础、提供支撑。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和全县教育振兴大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发展抓公平、改革抓体制、安全抓责任、整体抓质量、保证抓党建,立足洪洞教育实际,改革创新,对标一流,以凝聚人心、完善人格、开发人力、培育人才、造福人民为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县、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洪洞转型发展,决胜全面小康、实现振兴崛起,提供更加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更加注重以德为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育人为本,以德为先”,把品德教育、理想信念教育摆在首要位置,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创新育人模式,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的全过程、各环节,增强学生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社会责任感、法治意识、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更加注重全面发展。大力发展素质教育,促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有机融合,全面提升学生意志品质、思维能力、创新精神等综合素质,提高身心健康发展水平,培育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更加注重服务人民。把满足人民群众接受优质教育的美好向往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有教无类,保障每个人平等受教育的权利,努力提供公平、优质、包容的教育,为每个人成长成才创造条件,让人人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
——更加注重共建共享。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坚持政府主导、全社会多元参与,充分调动政府、社会、企业等各方的积极性,促进公办、民办教育协调发展;统筹利用社会资源,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建设,共同参与治理,共享教育改革发展成果的新格局。
——坚持党的领导。要以党建为引领,促进教育事业大发展。把加强党的领导作为教育事业的根本保证,着力加强教育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学校教育管理全过程,牢牢掌握教育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确保教育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发展。
——坚持优先发展。坚定实施科教兴县战略,始终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地位,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在组织领导、发展规划、资源保障等各方面都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确保教育领域建设优先投入、人才优先引进、困难优先解决。
——坚持育人为本。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全面发展,因材施教、知行合一,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教育服务供给模式和教育治理模式,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促进人的全面进步和发展。
——坚持优质均衡。深入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在投入、资源、布局均衡化优质化等方面下更大功夫;切实提高教育保障水平,优质教育资源更多向农村、偏远、贫困地区倾斜,向困难学生倾斜;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发展网络教育,共享教育资源,构建人人、时时、处处可学的网络化学习环境,让每个人都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
——坚持统筹协调。统筹教育与经济社会各领域发展,着力推进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城乡、区域和各级各类教育发展,抓重点、强弱项,补齐教育发展短板。坚持总体谋划,注重城乡发展协调,整体发展与优先发展协调,全面提高与重点突破协调,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家庭教育有机结合,协同推进教育现代化。
到2020年,全面实现“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目标,形成与新时代洪洞发展定位相适应的现代教育体系,形成有利于激发教育发展活力的体制机制,县域教育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主要发展指标达到或超过全市平均水平。到2035年,总体实现教育现代化,教育实现优质发展,服务经济更加有力,人民群众更加满意,迈入教育强县行列。
——构建终身学习现代教育体系。教育体系要素和人才培养结构更加合理,各级各类教育纵向衔接、横向沟通、协调发展,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学习方式多种多样、灵活便捷、相互融合。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密切配合、良性互动,形成终身化的教育体系,人民群众继续教育需求得到充分满足。
——学前教育普及又普惠发展。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形成完善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办园体制和政策保障体系,基本实现优质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全覆盖,为每一个幼儿提供更加便利、更加普惠、更加优质的学前教育,实现幼有所育。
——义务教育优质又均衡发展。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城乡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义务教育与城镇化协调发展,适龄儿童少年接受良好义务教育,义务教育巩固及完成水平和学生学业质量进入全市前列。
——高中教育特色又多样发展。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城乡新增劳动力普遍接受高中阶段教育。建立起多元、优质、特色发展的高中阶段教育体系,每所普通高中实现特色发展、优质发展,有效满足学生个性化、多样化发展需求,学生自主发展能力显著增强。
——职业教育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形成政府统筹管理、社会多元办学的格局,形成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重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以县职业中学为重点,建成1—2所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打造一批紧密对接产业发展的高水平特色专业、实训基地、“双师型”教师队伍、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培养一大批技术技能型人才,有效满足洪洞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
——普及融合发展特殊教育。形成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职融通、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建立更加完善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儿童少年助学政策体系,让具备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都能得到合适的教育,获得自我发展的能力。
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任务,贯穿到教育改革发展全过程,落实到推进教育现代化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确保落实见行、落地见效。
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推动教育改革发展的强大思想武器和根本遵循,切实“学懂弄通做实”。持续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培训,实现对各级分管教育的领导、广大教育行政管理干部、各级各类校长和教师的培训全覆盖,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融入中小学教育,通过课上课下、校内校外、线上线下等多种途径,广泛开展学习和实践活动,让中小学生在潜移默化中增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情感认同,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筑牢根基,打好底色,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加强学校思想政治教育,政治课教师与其他课程教师共同承担思想政治教育职责,同向同行、协同推进,不断增强广大师生的认同感,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忠实信仰者和坚定践行者。
通过打造一批示范课堂、推出一批精品网络公开课、组建一批专家宣讲队伍,让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成为校园最强劲的旋律、最嘹亮的声音。
要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提升教育质量,形成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培养一代又一代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立志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奋斗终身的有用人才。
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坚持以立德为根本、树人为核心,把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贯穿学校教育各领域和全过程;强化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构建梯次推进、系统衔接的一体化德育体系;家庭、学校、政府、社会协同育人,构建校内外育人共同体;不断提高学生思想水平、政治觉悟、道德品质、文化素养,引导广大师生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
狠抓思想政治教育,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学校各项工作的生命线。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让爱国主义精神在学生心中牢牢扎根。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教育引导学生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教育引导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深入开展法治教育,引导学生尊崇宪法,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开展国际理解教育,引导学生增强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推动文明交流互鉴。强化综合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综合能力和创新思维,培养学生健康体魄和审美素养。充分发挥劳动综合育人功能,落实劳动教育指导纲要和综合实践课程指导纲要,教育引导学生崇尚劳动、尊重劳动。建立完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加强心理教育和疏导。深入开展生态文明教育,使学生增强生态意识,养成文明习惯。进一步强化国家安全和国防教育,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把国家安全教育覆盖国民教育各学段,融入教育教学活动各层面,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提升学生国家安全意识,提高维护国家安全能力,强化责任担当,筑牢国家安全防线。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积极开展校内外结合的科技教育活动,不断提升青少年的科学文化素养。大力推进绿色学校建设,创建平安校园、文明校园、和谐校园。大力推广普通话教学,规范使用汉字。
推进德育课程一体化建设,构建符合培养需要的课程体系。开发校本德育课程,倡导使用新型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教材,有条件的积极开发以培养综合素质为核心的跨学科课程和主题学习课程,并配套开发信息化资源,实现区域共享。充分利用现代科技和信息技术,加大微课程、在线课程、讲座式课程、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等开发力度。在教材体系建设中,坚定文化自信和学术自信,彰显中国立场、中国智慧、中国价值的信念和信心。对意识形态属性较强、涉及国家安全等内容,严格统一使用国家统编教材。
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充分尊重学生个性和差异,健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长效机制。倡导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以及走班制、选课制等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教学方式方法,形成更加科学的人才培养模式。学前教育尊重幼儿身心特点,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促进幼儿健康成长。改革义务教育办学模式,建立以优质学校为主体的教育共同体,有效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增强普通高中课程选择性,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育训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健全职业教育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的育人机制,注重培养学生工匠精神。
要加快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建设,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对困难群体进行精准帮扶,逐步缩小城乡、校际和群体教育差距,努力让全体人民享有高质量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
健全学前教育发展体制机制。落实国务院领导、省市统筹、以县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坚持政府为主、公益普惠,落实县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乡镇政府作用。健全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形成推动学前教育发展的合力,形成政府投入为主、家庭和社会合理分担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完善民办幼儿园分类管理、分类评估机制,促进民办幼儿园规范有序发展。
多渠道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坚持公益普惠基本方向,构建以普惠性资源为主体的办园体系,构建与普惠优质相适应的学前教育发展财政投入保障机制,新(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落实小区配建普惠性幼儿园政策,支持国有资产或集体资产、街道、村集体举办幼儿园。通过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方式,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大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
提高学前教育质量。严格幼儿园准入制度,建立科学保教质量监测评估体系,按照标准补足配齐幼儿园教师和保育员,推动幼儿园管理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实现幼儿园安全优质发展。落实县政府对幼儿园的监管责任,健全幼儿园办园行为基本规范。建立以县为主的学前教育教师动态调配机制,对师德师风、办园行为、办园方向等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
基本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依法落实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职责,综合考虑城镇化发展、新农村建设、户籍制度改革等对人口发展的影响,预留足够的义务教育学校用地,满足学生就近入学需求。健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机制,在财政拨款、学校建设、师资配置等方面向农村学校倾斜,实现义务教育与城镇化协调发展。建立健全“县管校聘”“校长职级制”、校长交流轮岗长效机制,整体提升城乡义务教育办学水平。建立以优质学校为主体的教育共同体,深入开展集团化办学、联盟化办学、大学区制办学等实践,实现管理互动、师资交流、资源共享、活动同步,缩小城乡、校际差距,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均衡,基本实现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
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在全县所有义务教育学校持续开展对标研判、依标整改工作,完善“一校一案”,全面改进和加强义务教育学校管理工作,将课业负担、学习效率、能力培养等作为中小学校管理和评价的重要标准,促进学校规范办学、科学管理,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管理现代化,全面提高“五育”教育水平。
完善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要建立健全控辍保学部门协调机制、目标责任制和联控联保机制,教育行政部门、乡镇政府、村(居)委会、学校和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控辍保学责任人,要依托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做好控辍保学动态监督工作。建立学习困难学生个性化帮扶机制,确保学生不因学习困难而失学。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儿童和随迁子女关爱与精准帮扶机制,确保学生不因贫困、残疾、上学不便等辍学。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健全控辍保学责任体系,落实政府、学校和监护人责任,保证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完整接受义务教育。
探索普通高中特色办学、多样化发展途径,以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为核心,以办学体制多样化、发展模式多样化、办学模式多样化和评价体系多样化为支撑,深化课程改革、创新教学方式、改革教学管理制度、改进教育教学评价,强化学校资源建设,探索建立加快普通高中特色办学、多样化发展的制度机制,促进普通高中合理定位发展方向,让不同学生在高中阶段都能得到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推进我县普通高中特色发展、多样化发展,高中阶段教育普及与完成水平进入全市前列。
鼓励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课程互选、学分互认、资源互通,促进普职融通。要以新课程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为牵引,以“生态重塑”的方式,全力推进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压紧压实责任,积极实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提升计划,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保障考改、课改基本需求;优化布局结构,推进小规模学校整合撤并;办好省级示范高中,统筹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健康发展,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落实国家高中育人方式改革意见,坚持发展核心素养,着力培养学生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切实改变将学校升学率和学生考试成绩作为考核评价普通高中教育质量唯一标准的做法,引导学校内涵发展、主动发展、提升质量。
完善特殊教育保障体系,实施差别化教育和个性化培养,为残疾儿童少年提供针对性的教育、康复和保健服务。优先让学生在普通中小学校接受教育,通过在普通中小学校随班就读、在特教学校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形式接受教育,努力使每一个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都实现应有发展。推进融合教育和全纳教育,培养残疾儿童少年形成全面融入社会所必须的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和职业技能。完成特殊教育学校资源中心建设,提高为残疾儿童少年提供教育服务的水平。
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统筹各类扶贫、惠民政策,推进教育精准脱贫,让贫困家庭的孩子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推进随迁子女入学待遇同城化。强化政府责任,积极妥善解决新型城镇化进程中新增市民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就学问题。
要坚持以促进就业和适应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全面提升职业教育办学水平,为促进洪洞发展和提高竞争力提供优质人才资源支撑。
优化中等职业教育结构,保持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大体相当。实施办学条件全面达标工程,加大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力度,加快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推进职业学校办学基础能力提档升级。多措并举打造“双师型”教师队伍,推进教师队伍素质和产教融合工作提档升级。建立职业学校专业设置与产业发展的动态调整机制,推进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提档升级。建设1—2所省级中职改革发展示范校,重点办好集学历教育和职业培训为一体的职业教育中心,充分发挥带动辐射功能。深化“放管服”和“引企入教”改革,形成多元办学格局。
要不断完善教师管理和发展机制,提高教师专业发展水平,到2035年,教师综合素质、专业化水平和创新能力大幅提升,教师管理体制机制科学高效,广大教师在岗位上有幸福感、事业上有成就感、社会上有荣誉感。
引导广大教师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教师的国家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和教育责任。加强思想政治课教师队伍建设,建设结构合理、能力过硬的思想政治课教师队伍。引导教师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同、理论认同和情感认同,自觉把党的教育方针贯彻到教育教学工作全过程。创新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方式方法,健全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强化社会实践参与,增强针对性实效性。
创新师德建设机制。将师德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建立健全覆盖幼儿园、中小学的师德建设体系,强化师德实践,推动师德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引导广大教师把教书育人和自我修养紧密结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实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选树、宣传一批师德建设先进典型,展现新时代教师队伍职业形象和精神风貌,形成强大正能量。
健全教师常态补充机制,完善中小学、学前教师准入和招聘制度。严格教师准入,规范招聘程序,新入职教师必须取得教师资格。提高新招聘教师学历门槛,逐步将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至专科,小学、初中教师学历提升至本科,普通高中教师学历提升至研究生(本科免费师范生除外)。积极探索符合教育行业特点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办法,强化对申请入职人员的品德和思想政治素质考察。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深入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
推进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和考核评价制度改革。优化教师岗位设置结构,细化层级,完善各级各类教师职称评聘和岗位管理制度,形成激励教师专业发展的长效机制。在现行标准上适当提高中小学高、中级教师岗位比例。完善符合中小学特点的岗位管理制度,实现职称与教师聘用衔接。将中小学教师到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经历作为申报高级教师职称和特级教师的必要条件。对长期在乡村基层和艰苦偏远地区的教师,在职称评聘方面予以倾斜。进一步完善职称评价标准,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建立完善教师退出机制,加强聘后管理,激发队伍活力。
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灵活开放的教师培养体系,提高教师专业素养和教书育人能力。建立培训学分银行,促进教师培训与学历教育衔接。完善各级各类学校教研制度,发挥教学名师的示范带动作用。着力营造双师型教师培育环境,建设高素质“双师型”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增强校长培训的针对性,造就一支政治过硬、品德高尚、业务精湛、治校有方的校长队伍。加快培养熟练应用信息技术的新型教师,实现新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
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发放机关公务员绩效考核奖励时,统筹考虑中小学教师的绩效工资;按照不低于500元/月的标准安排中小学班主任津贴专项资金,并逐步提高标准;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机关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从而更好发挥绩效激励的导向作用。着力提高乡村教师待遇,关心乡村教师工作生活,改善乡村教师工作生活条件。维护民办学校教师权益,完善学校、个人、政府合理分担的民办学校教师社会保障机制,保障其福利待遇。依法保障教师合法权益,提高教师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地位,让教师成为全社会尊重、令人羡慕的职业。
在全社会大力倡导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风尚。按照规定和相关要求组织开展评选表彰。加大向在教学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在偏远和贫困地区长期从教的教师的倾斜力度。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对教师出资奖励,有效调动教师长期从教、终身从教的积极性。
要以教育信息化推进教育现代化,形成以创新人才培养为核心的智慧教育新生态,形成“互联网+”条件下的人才培养新模式、教育服务供给新模式和教育治理新模式,形成支持个性化和智能化的智慧学习环境,形成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的智慧教育新体制机制,持续拓展智慧教育的广度、深度、力度和厚度。
大力提高中小学校园智能化水平,执行符合信息化要求的学校建设标准,引入“平台+教育”服务模式,持续推进及完善“三通两平台”建设,推动“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和“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提质增效,实现“校校用平台、班班用资源、人人用空间”,加强学校网络基础设施与多媒体终端配备,充分发挥一体化、智能化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健全数据更新、交换共享和应用服务机制。鼓励学校、教师、学习者和社会共同参与优质教育资源建设,开发数字化特色课程,建立完善数字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机制。逐步实现资源平台、管理平台的互通、衔接与开放。
适应教育信息化深度发展,推动信息技术深度融入教育。构建“互联网+教育”教学新模式,以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引领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促进教师专业发展。鼓励基于大数据分析,制定符合学生发展需求的个性化培养方案。利用教育信息化,对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进行分析评价,精准协助学校和教师及时改进教学。利用现代技术促进教育信息化创新优质教学资源的研发,促使教学质量提高、教学方式及管理得到优化。综合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统筹建设现代化智慧教室、虚拟仿真实验室和智慧校园,不断提升各级各类学校校园智能化水平。
优化政策环境,建立数字教育资源共享机制。以建成城乡一体、优质均衡、融合创新的洪洞“智慧教育”为目标,构建起多层次、全覆盖、智慧型教育信息化体系,有效实现教育管理信息化和教育教学信息化,保障基础教育资源服务平台的平稳运行,建立完善数字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充分发挥教育大数据在教育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规范面向中小学、利用互联网技术实施的学科类线上线下培训活动,为中小学生提供多样化、个性化教育服务。激发教育服务业创新,实现数字资源、优秀师资、教育数据等资源共享,有效解决偏远地区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迫切需要和目前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的矛盾。
加大信息安全防护力度,确保网络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全面贯彻落实《网络安全法》,建立健全网络安全机制,推进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协调同步发展。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并按要求开展等级测评等相关工作。构建学校网络安全体系,规范各学校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建设,形成自上而下、统一协调的工作模式。
要以学习者为中心,建立开放融合、方式灵活、资源丰富、学习便捷的终身学习体系,实现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职前教育与职后教育的有效衔接与贯通,建成学习型城市,保障市民享有终身学习机会。
将终身学习纳入区域、行业总体发展规划,建立完善覆盖城乡、开放便捷的终身学习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和完善政府统筹、部门行业分工负责、分类指导、协调合作的终身学习制度和继续教育管理体制。健全继续教育激励机制,推进继续教育与工作考核、岗位聘任(聘用)、职务(职称)评聘、职业注册等人事制度改革的衔接。鼓励个人多种形式接受继续教育,支持用人单位为从业人员提供继续教育,形成全民积极向学,随时、随地可学的制度环境。
加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的有机衔接,完善招生入学、弹性学分制及继续教育制度,实现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职前教育与职后教育、线上学习和线下学习沟通衔接。加快推进“学分银行”建设,记录学习者在不同学校、不同渠道取得的学习成果,为不同学习成果的认证、积累和转换提供基本依据,拓宽学习者成长成才渠道。广泛开展社区教育,大力发展老年教育,加快建立渠道畅通、方式灵活、资源丰富、学习便利的终身学习体系,建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
鼓励职业学校和社会化职业培训机构面向行业企业开展多种类型、多种形式的职工继续教育,开展大规模知识更新和技能培训。充分发挥社区学院、社区学校及社区教学点作用,大力开展农村成人教育。扩大社区教育学习资源供给,完善社区教育机构,引导职业学校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社区教育,培育多元化社区办学主体。丰富老年教育资源。推动各类学习型组织的建设,广泛开展学习型乡(镇、街道)、学习型社区、学习型单位、学习型家庭、学习型党组织等创建活动。
要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深化教育领域“管办评分离”和“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府科学管理和民主决策、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社会监督评价水平,构建多元参与、共建共享的协同治理新机制,实现教育治理的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全面增强教育部门依法行政能力,加大教育行政执法力度,加大教育系统简政放权力度,提升党员干部和广大师生的法治意识;完善教育信息公开制度,保障公民对教育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加强教育督导体系建设,完善问责制度,提高督导工作实效,将教育质量达标程度、教育质量提升幅度和学生学业水平的进步等多重测量因素纳入督导体系。狠抓责任落实,主动接受和积极配合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教育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完善报告制度、规范反馈制度、强化整改制度、健全复查制度、落实激励制度、严肃约谈制度、建立通报制度、压实问责制度。
完善政府服务机制,科学编制教育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增强规划的前瞻性、战略性和约束力,健全和完善规划实施机制。加强依法行政、简政放权、调配资源等宏观治理。实施行政审批清单、政府权力和责任清单管理,建立以“一站式服务”为核心的政府公共服务平台。深化“放管服”“管办评分离”改革,落实各级各类学校自主权,激发办学活力。坚持放权与监管同步,构建行政监管、信用管理、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优化公共服务,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完善网上办事和实体联动的政务服务平台,构建线上与线下服务、虚拟与现实服务的新型政府教育管理与服务模式。
完善以章程为统领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健全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规范有序的执行机制、有效制衡的监督机制。完善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校长负责制;完善校内权力运行机制,健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等制度,发挥群众团体在学校治理中的作用,不断提升办学质量;不断完善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制度,促进家校合作,促进教育健康发展;鼓励社会提供优质、多样、适合的教育资源和教育服务,积极参与教育治理,共同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
坚持民办学校的公益性,对民办学校实行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类管理,依法加强对民办学校办学行为的监督检查,完善民办教育行政执法和督导制度,强化对民办学校的督导评估。完善民办学校危机预警和干预机制。健全民办学校重组和退出机制,推动教育资源优化配置。健全完善民办教育领域社会信用体系。
党的全面领导是做好教育工作的根本保证。各级各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折不扣得到贯彻执行。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把教育改革发展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熟悉教育、关心教育、研究教育,及时研究解决教育现代化重大问题。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要把抓好学校党建工作作为办学治校的基本功,通过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把广大教职工和学生最广泛地凝聚团结起来,形成同心推进教育现代化的强大合力。
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育系统干部队伍。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突出政治标准,选优配强教育部门和学校领导班子,把政治过硬、品行优良、业务精通、锐意进取的优秀干部选配到领导岗位上来。注重从基层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大力发现储备年轻干部,注重培养专业能力、专业精神,增强干部队伍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和教育现代化建设要求的能力。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
加强纪律教育,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推进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切实维护校园和谐稳定。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成果,继续整治“四风”问题,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
坚持把教育投入作为支撑地区长远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投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配置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健全保证财政教育投入持续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确保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依法落实政府教育支出责任,加大财政教育投入。
完善多渠道教育经费筹措机制,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建立健全各级各类教育的生均经费拨款制度和生均拨款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健全非义务教育学校学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完善落实税收、土地、金融、人才等优惠政策,鼓励出资、捐资办学,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依法落实民办学校举办者筹措办学经费的法律责任,健全退出机制。加大教育经费统筹力度,整合优化经费使用方向。加强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完善教育内部审计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加强对教育经费使用的绩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及时调整经费投入结构,实现教育经费使用效益最大化。
保障教育投入稳步增长。学前教育实行政府、社会、家庭合理分担的投入体制,逐步增加政府对学前教育的投入。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落实好省级政府统筹落实、各级地方政府共同负担的经费投入体制,不断提高寄宿制学校和规模较小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水平。普通高中教育以财政投入为主、其它多种渠道筹措经费为辅,逐步提高财政投入水平。中等职业教育实行政府、行业和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等多渠道投入的机制。终身教育实行政府主导、多元投入的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各级各类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及教育经费监管机制。
构建全方位协同推进教育现代化的有效机制。将教育现代化建设纳入全县重大区域发展规划,做好与国家、全省、全市规划的衔接,强化战略目标、战略任务、重大改革和重大工程项目的协同规划和协同实施。健全跨部门统筹协调机制,建立统筹研究解决教育现代化重大问题的机制,依靠部门协同、区域协作,推进教育现代化。根据教育现代化远景目标,滚动编制阶段性实施方案,根据需要研究出台政策措施,实施专项工程项目。建立教育发展监测评价机制,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建立督导问责机制,健全督查制度,将教育现代化推进情况作为评价涉教部门、各乡镇履行教育职责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督导检查,主动接受人大执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各级各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强化责任,主动与教育现代化对标对表,制定科学可行的实施方案,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细化主攻方向和具体任务,建立重点工程项目任务台账,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实行挂账销号,抓好贯彻落实。搭建社会各界关心教育、建言教育、支持教育的平台,引导和鼓励社会机构、社会团体和社会公众多形式、多途径参与建设教育现代化。加强舆论宣传,准确解读规划和相关配套政策,广泛传播教育现代化理念,宣传报道重大战略举措和建设成果,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主动参与教育现代化建设的良好氛围。
加快推进洪洞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9-2022年)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加快推进山西教育现代化(2018-2022)》和《临汾教育现代化2035》《加快推进临汾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9-2022年)》,指导推进今后四年我县教育改革发展的具体实施,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根本任务,以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为根本保证,以促进公平和提高质量为时代主题,围绕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这一主线,聚焦教育发展的战略性问题、紧迫性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统筹实施各类工程项目和行动计划,着力深化改革、激发活力,着力补齐短板、优化结构,更好推进教育振兴的各项工作,确保我县教育振兴三年工作目标顺利实现。
(二)实施原则
坚持优先发展原则。加强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强化各级党委和政府责任,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财政资金投入和公共资源配置上优先保障教育。
坚持改革创新原则。深化教育改革创新,加快改革步伐,充分释放教育事业发展生机活力。加强对办学方向、标准、质量的规范引导,充分发挥学校办学主体作用,大胆探索和实验,为学校潜心治校办学创造良好环境。
坚持统筹谋划原则。遵循教育规律,结合本地实情,统筹各级各类教育资源,合理调整教育布局,实现教育发展与城镇化建设和人口变化相互协调。统筹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整体提升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
坚持立德树人原则。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思想政治理论课作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课程,大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科体系建设。
坚持促进公平原则。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保障公民依法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关注弱势群体,缩小教育差距,让每个孩子都能有学上、上好学。
坚持提高质量原则。着力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科学教育体系,各级各类学校在各自的层次上对标一流,办出特色,争创一流。大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整体素质。执行国家质量标准,开展质量检测评估,强化教育督导功能。
(三)总体目标
到2022年,各级各类教育实现更高水平、更有质量的发展,建成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形成更加完备的现代教育制度体系。教育总体实力显著增强,教育发展主要指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教育现代化建设取得重要进展,教育综合实力排在全市前列。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把学习研究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始终,全面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
1.增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时效性和针对性
要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摆上重要议程,将思想政治教育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话语权和管控权。乡镇党委和政府领导、学校书记校长等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推动思政工作,带头走进课堂,带头联系教师、学生,引导学生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厚植爱国主义情怀,把爱国情、强国志、报国行自觉融入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奋斗之中。
2.做好中小学德育工作
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提出的“要把统筹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程,推动思政课建设内涵式发展”要求。加强德育体系建设,促进各学段纵向衔接、各学科横向融通、课内外深度融合,使中小幼德育工作成为相互衔接、层层递进的有机整体。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着力在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加强品德修养、增长知识见识、培养奋斗精神、增强综合素质上下功夫。
全面提高德育教育质量。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继承革命传统、传承红色基因,深化中国梦主题宣传教育。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将中小学德育内容细化落实到各学科课程教学目标当中,融入渗透到教育教学全过程。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健全学生人格。广泛开展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培育“一校一品”特色校园文化精品,有重点、有步骤地推动临汾传统蒲剧剧目、洪洞道情、干板、通背拳、剪纸艺术、威风锣鼓等艺术形式走进校园、走进课堂。
加强校园文化建设。鼓励民间艺人、技艺大师、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参与学校教育教学。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网络教育平台建设,支持和鼓励学校网站开设传统文化专栏。博物馆、纪念馆、遗址等公共文化场所免费向中小学生开放。全面开展升国旗、唱国歌主题教育,广泛开展“学宪法、讲宪法”“开学第一课”“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十八岁成人仪式”以及时代楷模、道德模范、大国工匠进校园等多种形式的德育活动。
3.全面加强体育美育劳动教育
配齐配强体育教师,做好体育场馆建设和器材配备工作。深化体育教学改革,开足开好体育课,大力开展课余体育锻炼,切实保证学生每天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教会学生不低于2项运动技能,培养终生健身习惯。完善校园体育竞赛体系。推进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建设,深入开展健康教育,加强学校卫生管理机构和专职卫生技术人员队伍建设,规范学生健康体检,强化学生健康监测,做好传染病、常见病防控工作。
推进学校美育提升行动。改善美育基础设施,按照标准配齐美育设施设备。加强学校美育教学,开齐开足美育教学课程,教会学生1一2项艺术技能,提高学生审美能力。教育系统和各学校每年举办1次校园艺术节,推进艺术进校园活动。
推进国家规定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通用技术课程的落实,作为实施劳动教育的重要渠道,开足开好。要明确并保证劳动教育课时,义务教育阶段三到九年级切实开设综合实践活动中的劳动与技术教育课,普通高中阶段严格执行通用技术课程标准,课时可视情况相对集中。结合实际在地方和学校课程中加强劳动教育,开设家政、烹饪、手工、园艺、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相关课程。在德育、语文、历史等学科教学中加强劳动观念和态度的培养,在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教学中加强动手操作和劳动技能、职业技能的培养,在其他学科教学和少先队活动课中也应有机融入劳动教育内容。坚持校内劳动,组织校外劳动,鼓励家务劳动。大力提倡社会资源建设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综合实践基地,各中小学校结合研学旅行、团日队日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加强城乡学生交流,鼓励青少年走出校门,走进社区,走进农村,走进工厂。
(二)推动基础教育巩固提高
1.进一步扩大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
到2020年,基本建成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全县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5%,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7%,其中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原则上达到60%。到2022年,全县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7%,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92%,其中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原则上达到62%。
健全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保障体系。以县(市、区)为单位制定幼儿园布局规划。以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园为主体,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办园。完善和落实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切实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小区配套幼儿园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
落实政府在学前教育规划、投入、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的责任,完善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健全监管体系,促进规范发展。切实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落实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合理确定公办园收费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通过购买服务、综合奖补、减免租金等多种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园发展。分类管理民办幼儿园,坚决遏制过度逐利行为。
提高学前教育质量。推进幼儿园内涵发展,提高保教水平,建立健全学前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价体系,完善年检及备案公示制度,坚决克服和纠正“小学化”倾向。坚持保教并重,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为儿童创设丰富多彩的教育环境,为每一位适龄儿童提供公平而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按照配备标准配足配齐教职工。全面改善办园条件,实施农村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园舍条件、玩教具和幼儿图书配备应达到规定要求。
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山西省《关于统筹编制资源加强公办幼儿园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通过统筹编制资源,调剂余缺等措施,从公办中小学中调剂富余编制,切实解决公办幼儿园无编或缺编问题,按照配备标准配足配齐教职工,为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2.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到2022年,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城乡二元结构壁垒基本消除;义务教育与城镇化发展基本协调,城乡学校布局更加合理;全县消除大班额;乡村学校建设,包括乡村小规模学校、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城乡师资配置基本均衡,乡村教师待遇稳步提高、岗位吸引力大幅增强,乡村教学质量明显提升;健全控辍保学联控联保机制,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社会救助和教育资助力度,确保城乡学生不因贫失学辍学;保障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8%以上。群众满意程度提升显著,义务教育由基本均衡实现优质均衡发展。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全部达到国家底线和省定办学标准,确保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监测复查,力争通过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
建立优质资源城乡共享机制。认真落实《临汾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深入实施义务教育办学模式改革“城乡一体化”工程,科学编制学校布局规划,进一步规范校舍校产再利用工作。严格实行教育用地、新建配套学校建设方案联审联批制度。依法落实城镇新建居住区配套标准化公办学校建设,确保配套学校建设与住宅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进一步推进城乡间、校际间校长和教师交流工作,大力开展城镇优秀教师到农村和薄弱学校支教活动,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探索中小学校长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推进“校长职级制”改革。
提升学校办学品质。到2022年,基本实现“义务教育办学模式改革计划”,集团化、联盟办学、大学区制办学管理模式基本成熟,优质教育资源的覆盖面和辐射作用进一步加强。围绕“一校一品牌、一校一特色、一校一风格”的“小而精”“小而美”“小而优”的特色学校创建计划基本完成,部分学校形成多样化的教学风格和办学品牌。“一对一”“一对多”跨区域结对帮扶制度更加完善。运用“互联网+”思维推进乡村学校信息化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
狠抓学校教育常规管理。全面落实国家《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2019年对申请验收的学校评估验收80所,2020年要求全部通过。从学校文化建设、内涵提升、学生发展、管理规范、安全和谐等方面提升学校品质,提高学校管理标准化水平。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学生在校时间和作业量不超标,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家庭作业不超过60分钟,初中家庭作业不超过90分钟,高中也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作业难度不得超过课标要求,提高作业设计质量。教师对布置的作业要做到全批全改,严禁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让家长代为评改作业。切实扭转单纯以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和学校升学率评价中小学教育质量的倾向。
3.促进高中优质特色发展
到2022年,高中阶段教育质量全面提升,所有高中阶段学校达到国家和省定标准,全面实施新课程新教材,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5%以上,普通高中和中职教育结构更加合理,规模大体相当,形成高质量、多样化、可选择的高中教育格局。
按照《山西省普通高级中学办学基本标准(试行)》,加强优质高中建设,分类指导普通高中全面创优,不断扩大优质资源,努力做到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对办学规模过小、办学标准难以达到省定要求的薄弱学校予以撤并或积极引导其转型发展。健全普通高中管理体制,巩固提升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全县高中阶段办学条件达到省定标准,满足教育教学基本需求;分类指导普通高中全面创优,进一步提升高中阶段管理水平和办学质量。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实施高中育人质量提升工程。优化课程实施,按照实事求是、积极稳妥、分步实施的原则,分步推进实施新课程、使用新教材,开展全员培训,2019年起步2022年全部到位。创新教学组织管理,有序推进选课走班,深化课堂教学改革,优化教学管理,建立行政班与教学班并行的管理制度。深化高中教学改革,完善学校课程管理,建立分层分类、特色特需的课程体系和课程资源体系,提高课程的选择性,形成与新课程新高考相适应的教学组织形式、教学管理机制。推进学校评价制度改革,完善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推动有条件的普通高中与高校、科研机构等合作,协同开展创新拔尖后备人才培养。支持和规范民办高中发展。努力形成布局结构合理、规模大小适度、学校多样特色、条件保障有力的高中教育体系。
4.促进特殊教育优质融合发展
深入实施国家、省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坚持普特结合推进融合,全面提升全县残疾儿童少年教育水平。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送教上门和远程教育为补充,全面推进融合教育。各普通学校要积极招收适龄残疾学生,特殊教育学校要充分发挥资源中心的辐射、指导作用。继续实施并完善特殊教育协作体系,坚持普通学校与特教学校责任共担、资源共享、相互支撑。
持续推进融合教育,保障每个残疾儿童少年都能接受适合的教育。集中力量,促进特教学校办学条件、师资配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个别化教育方案全面推广,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的运行保障能力全面增强,教师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深化,教育质量稳步提升。完善资助体系,残疾学生资助实现全覆盖,并逐步对残疾学生在现有“三免两补”的基础上免伙食费,补特殊学习用品费和校服费等,为残疾学生提供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开展融合教育的学校进行无障碍环境改造。
5.严格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
提升学校服务能力。坚持依法规范、分类管理、综合施策、协同治理,着力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外负担和不合理的课内负担。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课程标准和学校教学计划,合理控制学生作业量。坚决查处中小学不遵守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建立课程实施监测制度,健全课程建设和管理反馈机制。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配合学校做好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工作。通过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多渠道筹措经费,支持中小学校提供丰富多彩的课后服务内容。
加强民办学校监管,确保区域内公民办学校比例适当,布局合理。严格控制民办学校占比过大问题,要逐步将民办学校在校生占比降到全国平均水平。规范民办学校办学、招生等行为,依法加强管理与监督,引导民办学校按照国家法律和教育规律办学,注重社会效益和公益属性,促进行业自律。
(三)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
利用5--10年的时间,我县职业教育基本完成由政府举办为主向政府统筹管理、社会多元办学的格局转变,由追求规模扩张向提高质量转变,由参照普通教育办学模式向企业社会参与、专业特色鲜明的类型教育转变,大幅提升新时代职业教育现代化水平。
1.全面提高职业学校办学能力
实施职业教育质量水平提升工程,落实政府和办学单位责任,加大经费投入,全面改善职业学校办学条件,到 2020年职业学校达到规定办学标准。充分发挥职教中心功能,重点办好县职业中学。
2.加强体制机制改革,形成多元办学格局
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职能转变,实现由“办”职业教育向“管理服务”转变。深化“引企入教”改革,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激发职业教育办学活力。
3.增强社会服务能力
支持职业学校通过产学研用合作,面向我县产业转型升级,开展产业共性技术研发与服务、技术转移、成果转化、高端人才培养等工作。落实职业学校实施学历教育与培训并举的法定职责,按照育训结合、长短结合、内外结合的要求,面向全体在校学生和全体社会成员开展高质量职业培训。大力落实《山西省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加强对农业农村、科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职业培训资源的统筹,县职教中心要充分利用教育教学资源,大面积开展职业培训,全面提升群众技能水平。
(四)全面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
到2022年,基本实现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健全、职业发展通道通畅、事权人权财权管理体制相统一、待遇保障有力,教师队伍规模、结构、素质能力满足教育发展需要。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造就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不断提高教师待遇,让广大教师安心从教、热心从教,在全社会树立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教育,让每位教师都树立人民教师无上光荣的理念,人人珍惜教师职业,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完善自己。进一步深化中小学教师考核机制,把中小学职称评聘、绩效工资考核作为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积极性的重要杠杆。全面实施“县管校聘”教师管理体制改革,有效整合教师资源,扩大教育行政部门用人自主权和学校办学自主权,调动校长和教师队伍工作积极性,激发工作动能。
1.加强教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
加强学校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加强党对教师队伍建设的领导,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学校党支部和教师党员,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充分发挥学校党支部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宣传引导凝聚师生的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党员教师的先锋模范作用,把广大师生凝聚在党的周围,确保党牢牢掌握教师队伍建设的领导权。选优配强学校党支部书记,注重选拔党性强、业务精、有威信、肯奉献的优秀党员教师担任学校党支部书记,实施学校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和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定期开展教师党支部书记轮训。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严格“三会一课”,健全主题党日活动制度,加强党员教师日常管理监督。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党员教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牢记党的宗旨,坚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一切行动听党指挥。
加强教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教育部门和学校要深刻认识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反渗透斗争的严峻性、复杂性和尖锐性,从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全局高度、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充分利用红色文化资源,着眼青年教师群体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加强理想信念教育,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做到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着眼立德树人,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将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健全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建设体系,推动师德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引导广大教师把教书育人和自我修养紧密结合,做到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实施师德建设行动计划,建立健全覆盖师德建设体系。从2019年起,各学校在职教师必须签订师德承诺书,为每名教师建立师德档案。实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对师德失范的教师在教师聘任、评优评先、职称评聘等工作中实行一票否决制。定期选树、宣传一批师德建设先进典型,展现新时代教师队伍职业形象和精神风貌。
2.提升教师队伍专业素质能力
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中小学教师队伍。提高新招聘教师学历门槛,逐步将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至专科,小学和初中教师学历提升至本科,将普通高中教师学历提升至研究生(本科免费师范生除外)。加强紧缺薄弱学科教师、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强化对申请入职人员的品德和思想政治素质考察。转变培训方式,继续实行继续教育“互联网+教师发展”全员培训工程,实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混合式研修,推动信息技术与教师培训有机融合。建立健全教师发展机构,加强专业培训者队伍建设,2022年前基本完成教师进修学校、教研、电教等部门有机整合。鼓励教师海外研修访学,鼓励教师在职学习提高。
强化全员培训。依托国家、省、市级培训以及山西省教科院与中国教师研修网开展的培训,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拓宽教师视野,转变教师观念,促进我县中小学教师专业水平和整体素质的提高。一是在编在岗的教师,每年必须参加一种形式一个主题的培训与考核;二是针对“县管校聘”后转岗任教和“教非所学”教师情况,加强心理学、教育学、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的培训;三是扎实开展新招聘教师岗前培训,培养其良好的师德规范,初步树立“立德树人”的教育思想和素质教育理念,初步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和有效的教学技能;四是建立城乡学校教师合作交流对口支援机制,进一步完善县级培训团队,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短期支教活动,多措并举促进全县城乡教师素质同步提高,教学质量稳步提升。五是教学管理人员培训,对校长和其他管理人员如教导主任、政教主任、教研室主任、班主任、教研员进行分等次、分类别培训,提高学校的管理和指导能力,以管理促进质量提升。组织实施“国培计划”、信息技术能力提升培训和全员培训项目,适应课程改革深化、信息技术普及和中高考改革对教师队伍新要求,提高培训水平,提升教师专业素质能力。严格执行新时代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等遴选评价标准,加强骨干优秀教师队伍建设,培养一批骨干教师和专家型教师。每年各级各类培训约10000人次。
打造高素质学前教师队伍。加强学前教育专业建设,优化培养课程体系,突出保教融合,强化实践性课程,大力培养热爱学前教育事业,幼儿为本、才艺兼备、擅长保教的高水平学前教师队伍。建立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制度,提升幼儿园教师科学保教能力。拓宽学前教育学历提升通道,引导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幼教从业人员通过学历和技能提升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加强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实施新办园、农村园和普惠性民办园教师(园长)专业能力提升工程。创新幼儿园教师培训模式,支持师范院校与示范性幼儿园协同建立幼儿园教师培养培训基地,推进集中培训与跟岗培训相结合的培训模式。
加强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队伍建设。重点开展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和乡村学校骨干校长、校长后备人才、名校长培养。2022年深入推进校长职级制改革,激发中小学办学创新活力,努力造就专家型、教育家型校长队伍。
实施职业学校技能型双师型教师建设计划。建立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教师招聘和管理制度,通过设立流动岗位吸引企业及社会高技能人才担任兼职教师、设立校内特聘岗位、落实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实施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升计划等办法和途径,加快职业学校双师型队伍建设步伐。
3.深化教师管理体制机制综合改革
加强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为适应教育现代化加快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紧迫需求,充分考虑新型城镇化、人口流动、全面两孩政策及高考改革等新情况,按照省级统筹、市域调剂、以县为主的原则,在现有编制总量内,统筹考虑、合理核定教职工编制,盘活事业编制存量,优化编制结构,向教师队伍倾斜,采取多种形式增加教师总量,优先保障教育发展需要。创新编制管理,加大教职工编制统筹配置和跨区域调整力度,根据公办中小学生源情况等原则上每3年调配一次编制。制定乡村学校和小规模学校编制核定办法,探索制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除用于公办幼儿园以外,严禁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截留中小学编制。严禁在编不在岗和以各种形式“吃空饷”。因培训、病休、生育等造成的教师临时性缺员,支持各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核定编制难以满足教学需要的,通过统筹县域事业单位编制“周转池”予以解决,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依法依规聘用学科教师。对工勤和教辅等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的岗位,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严禁中小学校私自使用代课教师。
优化县域内教师资源均衡配置。全面实行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编制部门负责核定编制总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核定岗位总量,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编制和岗位总量内统筹管理教师,学校按岗聘任、聘期管理。立足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切实解决教师结构性超缺编问题,推动优秀教师、校长向乡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深入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工作, 2020年,所有学校全部完成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认真实施 “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岗计划”。实行学区(乡镇)内短缺学科教师走教制度,政府根据实际制定走教教师补助政策。实施银龄讲学计划,鼓励乐于奉献、身体健康的退休优秀教师到乡村和基层学校支教讲学。
推进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和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在现行标准上适当提高中小学高、中级教师岗位比例。完善符合中小学特点的岗位管理制度,实现职称与教师聘用衔接。将中小学教师到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经历作为申报高级教师职称和特级教师的必要条件。对长期在乡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的教师,在职称评聘方面予以倾斜。进一步完善职称评价标准,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建立完善教师退出机制,加强聘后管理,激发队伍活力。防止形式主义的考核检查干扰正常教学。不得简单用升学率、学生考试成绩等评价教师。加强中小学校长考核评价,树立正确导向,完善优胜劣汰机制。
健全教师考评体系,突出政治品德、能力和业绩评价,把实施素质教育、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作为中小学教师考核评价的主要依据。完善分类管理和考核评价办法,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教师评优奖励、岗位聘用、绩效分配、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
4.不断提高教师地位待遇
完善中小学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发放机关公务员绩效考核奖励的同时,根据财力统筹考虑中小学教师的绩效工资。按照不低于500元/月的标准及时发放中小学班主任津贴,并逐步提高标准,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从而更好发挥绩效激励的导向作用。
大力提升乡村教师待遇。全面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关心乡村教师生活,不断提高补助标准,努力惠及更多乡村教师。加强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教师纳入当地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房等住房保障范围。为乡村教师健全完善相应生活、工作设施,丰富精神文化生活,关心乡村教师工作生活,稳定乡村青年教师队伍。培训进修、职称评聘、表彰奖励等向乡村青年教师倾斜。
保障民办学校教师权益。完善民办学校、个人、政府合理分担的民办学校教师社会保障机制,民办学校应与教师依法签订合同,按时足额支付工资,保障其福利待遇和其他合法权益,并为教师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鼓励民办学校按规定为教职工建立补充养老保险,改善教职工退休后的待遇。依法保障和落实民办学校教师在业务培训、职务聘任、教龄和工龄计算、表彰奖励等方面享有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权利。
提升教师社会地位。按照规定和相关要求组织开展评选表彰。做好国家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颁发工作。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对教师出资建立专项基金,对优秀教师进行物质奖励,对特困教师进行关爱救助。主动关爱教师,每年组织教师进行健康体检。依法取得教师资格并在市、县各级各类学校任教的教师,享受县内公立医院就医绿色通道,免费进入县内面向公众开放的各类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历史文化古迹、革命纪念馆,享受政府举办的旅游景点免费或半价优惠。
(五)全面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
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和师生信息素养,基本实现教学应用覆盖全体教师、学习应用覆盖全体学生、数字校园建设覆盖全体学校,基本建成“互联网+教育”大平台。以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为引领,将信息化工作重点从“三通两平台”转段升级到“三全两高一大”,推动教育信息化的全面发展。
1.构建“互联网+教育”支撑服务平台
继续深入推进“三通两平台”建设及教育教学应用,提升我县教育城域网应用水平,完成对所有中小学校的网络覆盖,完善我县基础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购买优质教育资源,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鼓励学校和企业共同开发在线学习教育平台,精准推送定制化教育服务,逐步使全县所有学校都能共享优质教育资源。
2.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
支持学校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开展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改革,逐步实现信息化教与学应用师生全覆盖。加大教师信息化培训和考核力度,实现优质教育资源的互惠共享,提升义务教育实施水平,实现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积极开展各项信息技术普及活动,促进全体教师、学生信息技术应用水平的不断提高,形成“课堂用、经常用、普遍用”的信息化教学新常态。
3.构建信息时代教育治理新模式
利用现代教育技术加快推动人才培养,基于大数据分析,制定符合学生发展需求的个性化培养方案。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区域协同教研,协助学校和教师及时改进教学,探索用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规范面向中小学、利用互联网技术实施的学科类线上线下培训活动,为中小学生提供多样化、个性化教育服务。不断完善教育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加强教育大数据应用,助力教育教学、管理和服务的改革发展。
4.完善教育信息化保障机制
全面贯彻落实《网络安全法》,落实网络安全主体责任,加大信息安全防护力度,确保网络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加强网站机构建设,规范网站管理制度,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构建全县中小学网络安全体系。规范各学校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建设,形成自上而下、统一协调的工作模式。
(六)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教育行动
积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教育行动,扎实推进教育脱贫攻坚,着力补齐农村地区教育短板,扎实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到2022年整体提高我县教育办学档次。
1.坚决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
以保障义务教育为核心,全面落实教育扶贫政策,补齐教育短板。稳步提升农村、贫困地区教育基本公共服务水平,重点在教师专业发展、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学校管理水平等软件建设上下功夫。健全教育精准资助标准化体系,强化全县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全面落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实现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全覆盖。完善义务教育综合控辍保学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教育行政部门、乡镇政府、村(居)委员、学校和适龄儿童父母等控辍保学责任。落实学籍系统和国家人口库比对核查机制,健全辍学高发区重点监测制度,实施精准控辍。依托寄宿制学校做好留守儿童教育关爱工作。
2.加大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力度
面向返乡农民工、退役士兵、在乡青年农民等群体,广泛开展学历教育和社会生活教育。统筹各类面向农村、农业、农民的培训资源,大力开展技术推广、扶贫开发和劳动力转移培训,加快培养新型职业农民,提升农村人力资源开发水平。
3.加大对特殊群体的关爱力度
加强留守儿童关爱工作,充分发挥学校在留守儿童关爱工作中的主阵地、主渠道、主课堂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留守儿童跟踪档案管理,加大“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力度,优先保障留守儿童就近入学,大力做好留守儿童家长劝返工作,提升监护人的责任意识和教育管理能力。通过系列措施,努力解决留守儿童亲情缺失、监护不利、学业困难、生活失助、心理失衡等实际问题,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七)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加快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步伐,创新办学体制机制,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提供制度支撑。
1.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在高中教育阶段要积极做好高考综合改革实施准备工作,按照全省统一安排部署,组织普通高中校长和教师认真研究高考命题、考试内容改革的新趋势,更好地引导实施素质教育,全面对接好即将实施的高考综合改革。
2.推进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改革
认真贯彻落实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改革政策,构建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制度体系,促进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落实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办法和相应的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捐资激励、土地划拨等政策,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民办学校。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促进民办学校依法诚信办学。严格民办学校准入,完善有序退出机制,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超标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倾向,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
三、重点工程
(一)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
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和高水平的人才培养体系,着力在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加强品德修养、增长知识见识、培养奋斗精神、增强综合素质上下功夫。围绕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系统推进课程思政、教师思政、网络思政、实践思政,以价值塑造为目标,引导广大师生拥护核心,听党话、跟党走。根据市工作安排,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积极创建绿色校园。
(二)学前教育普惠发展工程
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和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通过新(改、扩)建一批公办园,认定扶持发展一批普惠性民办园,依规整改一批小区配套园等举措,逐步扩大公益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建立公办幼儿园生均拨款和普惠性幼儿园扶持标准,完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教师配备严格执行准入标准,加强教师培训,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质量过硬的幼儿教师队伍;规范管理,科学保教,整体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努力构建更优质更普惠的学前教育服务。
(三)义务教育质量提升工程
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从学校文化建设、内涵提升、学生发展、管理规范、安全和谐等方面提升学校品质,提高学校管理标准化水平。大力推进义务教育特色学校建设,构建多样化的教学风格和办学品牌,重点在育人特色、管理特色、教学特色、课程特色、校园文化特色、学生活动特色、教师发展特色、信息化特色等方面创新工作思路,推动学校办出特色。充分发挥中小学课后服务主渠道作用,为学生提供丰富多彩的课后服务内容。建立健全校外培训机构治理长效机制。将课业负担、学习效率、能力培养等作为中小学校管理和评价标准,切实扭转单纯以考试成绩和学校升学率评价中小学教育质量的倾向。加快推进“县管校聘”和“校长职级制”改革,增强学校办学活力。加快推进办学模式改革,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充分发挥优质学校的示范辐射作用。优化课堂教学,注重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教学,倡导自主、合作、探究式学习,融合运用传统与现代技术手段,提高教师课堂教学效率和学生在校学习效率,充分发挥学校的主阵地作用。
(四)高中育人质量提升工程
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优化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科学评价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建立多元综合的评价体系;积极推进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全面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实施新修订的普通高中新课程,使用新教材,为学生提供丰富的课程选择;优化高中教学方式,深入推进课堂教学改革,优化高中教学方式,积极探索基于情境、问题导向的互动式、启发式、探究式、体验式等课堂教学,开展综合实践活动,强化实践育人,积极开展课题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性学习等活动,探索现代信息技术支持的新型教学方式;建立健全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因地制宜、因校制宜有序推进选课走班,构建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选课走班运行机制,建立与新课程新高考相适应的教学组织形式、教学管理机制;推进普通高中办学体制、培养模式多样化,鼓励普通高中办出特色。
(五)职业教育品牌建设工程
统筹资源,重点办好综合性、高标准的集学历教育和职业培训为一体的职业教育中心,围绕县域主导产业办好2-3个特色骨干专业,成为县人力资源开发、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技术培训与推广和扶贫开发的重要阵地。
(六)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工程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中共山西省委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通过实施教师队伍党建提升计划、师德建设行动计划、乡村教师培养计划、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计划、中职学校技能型双师型教师建设计划、中小学管理体制改革推进计划、教师地位待遇提升保障计划。继续开展争创“三优”(优秀班主任、优质高效课、优秀教研团队)评选活动,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带动作用,以活动促改革,以评价促提高,打造一批高素质、专业化的骨干教师队伍。创建首批中小学名班主任工作室,健全优秀班主任队伍培养机制,进一步推进优秀班主任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打造班主任工作特色品牌。
加快建设一支适应新时代教育改革需要、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全面提升国民素质和人力资源质量,加快推进洪洞教育现代化,引领和支持我县转型创新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
(七)基础教育设施建设工程
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打造“乡村温馨校园”。进一步优化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满足学生就学个性化需求。启动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建设试点工作。有闲置宿舍、食堂的改造成寄宿制学校;无寄宿条件的学校可通过新建食堂、宿舍满足部分学生住宿需求;规划的新建学校按寄宿制标准进行建设。加快乡镇寄宿制学校标准化建设。优化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加大乡镇寄宿制学校经费支持力度,加快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和改造工作,所有农村寄宿制学校食堂、宿舍、饮水、洗浴、厕所、取暖达到省定办学基本标准。到2022年,所有乡镇寄宿制学校满足辖区内适龄儿童寄宿率达到80%。继续加大教师周转房建设,进一步改善乡村教师生活条件。实施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提升计划。积极适应新高考改革发展需要,按照《山西省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要求,优化普通高中布局结构,进一步改善公办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大力改善洪洞三中、洪洞六中等乡村高中办学条件。
(八)校园综合治理工程
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夯实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责任制,逐级签订责任书,层层压实责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确保学校安全工作无盲点、无死角、全覆盖。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强化中小学幼儿园“三防”建设,坚持做好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演练工作,不断提高家长和教师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基本实现安全教育和安全信息平台使用全覆盖。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切实做到闭环管理,把隐患消除在事故前。规范民办学校有序发展,坚持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排查,强化民办学校常规管理,化解风险。创建省级、市级、县级平安校园,带动学校平安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的领导
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全面加强全县教育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着力提升学校党建工作质量,持续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坚持依法治教
全面树立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治教理念,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贯穿到教育工作各个环节中,将法治工作列为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通过学习培训、案例宣传、反思教育、实践总结等方式,提高教育工作者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能力,全面形成依法治教的思维,将法治理念落实到全县教育改革发展的实践和教育工作的各个环节中,全面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聘用制度,充分发挥教育法治的引领性、基础性、规范性、和保障性作用,为教育事业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全面增强教育部门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深化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落实和扩大中小学校在办学模式、育人方式、资源配置、人事管理等方面的自主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优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的新型关系。
全面提高学校依法治校水平,建立和完善学校章程和制度。着力突出宪法的核心地位,广泛深入开展对广大师生的法治教育,充分发挥普法宣传课堂主渠道和学校阵地作用,提高全体师生学法、守法、用法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教育行政联合执法机制,加大对学校违规办学、教师乱办班、收费、侵犯学生权益等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构建校园欺凌防治长效机制,打造平安校园。
(三)保障经费投入
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依法落实教育经费增长要求。健全以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教育投入保障体制,大幅度增加教育投入。逐年提高生均经费标准和财政拨款基本标准,确保公用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完善学校债务化解机制和债务风险控制机制,加大财政补助力度,积极化解公办学校基本建设债务。强化监督和审计,完善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监测,督促落实“一个不低于、两个只增不减”要求,确保公用经费支出合理。健全教育经费预算管理制度,优化教育经费支出结构,加强教育经费管理,提高预算执行率。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体系。落实各级各类学校资助政策,完善覆盖各个学段的学生资助体系。
(四)落实责任分工
建立县委领导下的党委、政府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定期专题研究教育工作制度和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定点联系学校制度。县政府定期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报告教育工作和教育经费预算决算情况,并充分听取政协及民主党派的意见和建议。
完善跨部门统筹协调机制,加强部门间政策衔接,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组织实施,形成部门间上下联动、各方协同的工作推进机制。组织部门选配讲政治、懂教育、善管理的人员担任教育领导干部,把落实教育优先发展作为领导班子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协调与具体实施;宣传、文化部门要广泛宣传教育改革发展及教育振兴成果、经验总结和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发展和改革部门要做好教育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立项等工作,加强学校基础设施建设;财政部门要完善教育经费投入机制,保障办学经费的稳定来源和增长;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落实教师编制管理、教师职称评聘,加强人才资源预测规划和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等工作;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要统筹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用地和建设规划。各部门要强化责任,主动与教育现代化对标对表,制定科学可行的实施方案,建立重点工程项目任务台账,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实行挂账销号,抓好贯彻落实。
(五)强化督导评估
加快建立与教育改革发展相适应的现代化教育督导机制,不断提高教育督导质量和水平。加强教育督导评估队伍建设,推动中小学和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全覆盖,建立督学资格准入、培训、考核、待遇保障、职称评聘等制度。坚持督政与督学并重,监督与指导并重,促进各项教育政策法规落实到位。引进第三方评估,促进全县学校规范办学和提升教育质量。
(六)建立追责问责机制
重点整治推进教育现代化重点工程项目过程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及不作为、慢作为等突出问题,纪检监察部门对不落实或不按规定落实工作的单位和人员,要视情节轻重对主要责任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建议调离工作岗位、免职等处理,严肃查处阻碍教育优先发展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并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
实施意见
为认真全面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 》(下称《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加快建设新时代洪洞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我县教育振兴大会精神和《实施意见》精神,把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贯穿教师队伍建设各环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发展规律,以乡村教师、双师型教师和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以政治思想建设、素质能力提升为核心,以深化教师管理体制改革为动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加快培育造就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倡导全社会尊师重教,形成优秀人才争相从教、教师人人尽展其才、新时代“四有”教师不断涌现的良好局面。
2.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方向,突出师德优先。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充分发挥党委(党组)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严格依法治教、依法执教,注重管理监督与激励关怀相结合,坚持师德为先,突出政治标准,将政治站位高作为教师选聘的首要条件和重要内容,建成一支理想信念坚定、政治纪律严明、始终忠于党的教育事业的教师队伍,确保教师队伍建设正确的政治方向。
坚持优先发展,强化保障措施。紧紧围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这一根本任务,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把教师工作置于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支持战略领域,优先谋划教师工作,优先保障教师工作投入,优先满足教师队伍建设需要。
坚持改革创新,优化体制机制。注重制度设计,抓住关键环节,积极实践探索,把管理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作为突破口,提高教师地位,改善教师待遇,增强教师职业吸引力。
3.主要目标。到2022年基本实现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健全、职业发展通道通畅、事权人权财权管理体制相统一、待遇保障有力,队伍规模、结构、素质能力满足各级各类教育发展需要的建设改革目标。
到2035年实现教师综合素质、专业化水平和创新能力大幅提升,教师管理体制机制科学高效,广大教师在岗位上有幸福感、事业上有成就感、社会上有荣誉感的宏伟目标,为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坚实基础。
二、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着力提升师德修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4.加强学校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学校党支部和教师党员。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充分发挥学校党支部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宣传引导凝聚师生 的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党员教师的先锋模范作用,把广大师生凝聚在党的周围。
选优配强学校党支部书记,注重选拔党性强、业务精、有威信、肯奉献的优秀党员教师担任支部委员。加强教师党员培训,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严格“三会一课”,健全主题党日活动制度,加强党员教师日常管理监督。引导党员教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党的宗旨,坚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一切行动听党指挥。
5.加强教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教师职业具有公共属性,承担着国家使命和公共教育服务职责,公办学校教师具有国家公职人员特殊的法律地位。要强化教师的国家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和教育责任,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健全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引导广大教师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和文化观,增强教书育人的责任担当,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
6.着眼立德树人,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将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学校教育管理全过程,教育引导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加强品德修养、增长知识见识、培养奋斗精神、增强综合素质。将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健全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建设体系,完善教师宣誓制度,强化师德实践,推动师德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引导广大教师把教书育人和自我修养紧密结合,做到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
实施师德建设行动计划。建立健全覆盖幼儿园、中小学的师德建设体系。从2019年起,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在职教师必须签订师德承诺书,为每名教师建立师德档案。实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对师德失范的教师在教师聘任、评优评先、职称评聘等工作中实行一票否决制。定期选树、宣传一批师德建设先进典型,展现新时代教师队伍职业形象和精神风貌,形成强大正能量。
三、立足新时代新要求,全面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7.加大教师培养力度。实施乡村教师培养计划,适应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和小规模学校发展要求,制定支持与相关院校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政策,采取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期服务等方式与省内外高等师范院校联合培养“一专多能”和紧缺学科教师。
8.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质量。完善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制度和分类、分层、分岗培训体系。加强教师培训课程建设,打造一批具有针对性、引领性、前沿性的精品课程和网络课程。大力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强化班主任专题培训,继续实施县级优秀班主任评选。鼓励在职教师提升学历。加强紧缺薄弱学科教师、特殊教育教师培养。
开展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促进教师终身学习和专业发展。转变培训方式,继续实行继续教育“互联网+教师发展”全员培训工程,实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混合式研修,推动信息技术与教师培训有机融合。改进培训内容,推行自主选学,实行学分管理,建立学分银行,强化结果考核,搭建教师培训与学历教育衔接的“立交桥”。建立健全教师发展机构,加强专业培训者队伍建设,2022年前基本完成县级教师进修学校、教研、电教等部门有机整合。鼓励教师外出研修访学,鼓励教师在职学习提高。
实施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计划。按照中小学教师学历新要求,整合优化教师队伍资源,制定分年度中小学教师学历提升目标任务。组织实施“国培计划”、信息技术能力提升培训和全员培训项目,适应课程改革深化、信息技术普及和中高考改革对教师队伍新要求,提高培训水平,提升教师专业素质能力。按照新时代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等遴选评价标准,加强骨干优秀教师队伍建设,培养一批骨干教师、专家型教师。
9.建设高素质善保教幼儿园教师队伍。建立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制度,提升幼儿园教师科学保教能力。加大幼儿园园长和乡村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培训力度。依托优质幼儿园,重点采取集中培训与跟岗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培训幼儿园教师和教研员。
10.加强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按照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加强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提升校长办学治校能力,打造高品质学校。重视校长后备人才梯队建设,用3-5年时间,培养一批善管理、业务精、能力强的校长后备队伍,造就一批高水平办学治校人才。加大校长培训力度,重点开展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和乡村学校骨干校长、校长后备人才、名校长培训培养。创优校长想干事能干事的环境,营造有利于专家型、教育家型校长成长的环境和氛围。
11.建设高素质双师型职业学校教师队伍。持续实施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探索师资培训基地与教师企业实践基地“双基地”合作培养双师型教师新模式,系统开展双师型教师专业技能项目。支持高水平学校和知名企业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推进职业学校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不断提升实践教学能力。建立企业经营管理者、技术能手与职业学校管理者、骨干教师相互兼职制度。加强职业学校优秀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培养一批青年技能名师,打造一批骨干带头人、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创新团队,造就一批职业素养好、技能水平高、教育理念先进的职业教育领军人物。
实施职业学校技能型双师型教师建设计划。建立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教师招聘和管理制度,通过设立流动岗位吸引企业及社会高技能人才担任兼职教师、设立校内特聘岗位、落实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实施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升计划等办法和途径,加快职业学校双师型队伍建设步伐。
四、深化教师管理综合改革,激发学校办学活力和教师工作积极性
12.规范和创新中小学编制管理。为适应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紧迫需求,充分兼顾新型城镇化、人口流动、全面两孩政策及高考改革等新情况,按照以县为主的原则,在现有编制总量内,统筹考虑、合理核定教职工编制,盘活事业编制存量,优化编制结构,向教师队伍倾斜,采取多种形式调剂增加教师总量,优先保障教育发展需要。创新编制管理,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规划调整、生源变化等情况,编制、教育等部门可结合实际,对中小学编制资源进行跨层级调整,原则上每3年调配一次编制。制定乡村学校和小规模学校编制核定办法,探索制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富余教师除用于公办幼儿园以外,严禁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截留中小学编制。严禁在编不在岗和以各种形式“吃空饷”。 因培训、病休、生育等造成的教师临时性缺员,支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聘用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核定编制难以满足教学需要的,可通过统筹事业编制设立编制“周转池”予以解决,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依法依规聘用学科教师。对工勤和教辅等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的岗位,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严禁中小学校自行聘用代课教师。
13.优化教师资源均衡配置。全面实行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编制部门负责核定编制总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核定岗位总量,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编制和岗位总量内统筹管理教师,学校按岗聘任、聘期管理。立足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切实解决教师结构性超缺编问题,推动优秀教师、校长向乡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认真实施 “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岗计划”。实行学区(乡镇)内短缺学科教师走教制度,根据实际制定走教教师补助政策和办法。
加强公办幼儿园和普通高中教师配备管理,满足学前教育发展和适应新高考改革选课走班及课程改革需要。
深入推进校长职级制改革,2022年推行校长职级制改革,激发中小学办学创新活力,努力造就专家型、教育家型校长队伍。
14.完善中小学、学前教师准入和招聘制度。严格教师准入,规范招聘程序,重视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学历水平。新入职教师必须取得教师资格。提高新招聘教师学历门槛,逐步将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至专科,小学初中教师学历提升至本科,将普通高中教师学历提升至研究生(免费本科师范生除外)。积极探索符合教育行业特点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办法,强化对申请入职人员的品德和思想政治素质考察。完善教育系统正常进人机制,健全教师常态补充制度,做到“缺编即补”“有编必补”,教师补充实行公开招聘,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并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指导和监督,2019-2021年招聘教师不少于1000人。
15.推进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和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在现行标准上提高中小学高、中级教师岗位比例。完善符合中小学特点的岗位管理制度,实现职称与教师聘用衔接。将中小学教师到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经历作为申报高级教师职称和特级教师的必要条件。职称评聘向乡村学校教师倾斜,重点关注长期扎根乡村学校工作的教师。继续对男57周岁、女52周岁以上的乡村教师在职称评聘中予以政策性倾斜。
进一步完善职称评价标准,健全教师考评体系,突出政治品德、能力和业绩评价,把实施素质教育、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作为中小学教师考核评价的主要依据。实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建立完善教师退出机制,加强聘后管理,激发队伍活力。防止形式主义的考核检查干扰正常教学。不得简单用升学率、学生考试成绩等评价教师。加强中小学校长考核评价,树立正确导向,完善优胜劣汰机制。
16.健全职业学校教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岗位管理、教师招聘、绩效考核、人才评价、人才引进等制度,落实职业学校用人自主权。推行固定岗和流动岗相结合的教师人事管理制度改革,支持职业学校专设流动岗位,引进行业企业一流人才和吸引具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家、高科技人才、高技能人才等兼职任教。修订完善职业学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科学评价教师。开辟职业学校招聘引进急需、紧缺高级技能型人才绿色通道,吸引优秀拔尖高技能人才进入职业学校任教。
五、不断提高教师地位待遇,在全社会形成尊师重教良好氛围,让教师成为令人羡慕的职业
17.完善中小学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当地公务员实际收入水平,在制定机关公务员绩效考核奖励方案时,根据财力统筹考虑中小学教师的绩效工资。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不低于500元/月的标准安排中小学班主任津贴专项资金,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并逐步提高标准。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我县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18.着力提升乡村教师待遇。全面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关心乡村教师生活,全面落实乡村教师乡镇工作补贴和绩效工资倾斜等政策,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补助,提高补助标准,努力惠及更多乡村教师。加强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教师纳入当地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房等住房保障范围。要为乡村教师健全完善相应的工作、生活和文化设施,全面关心乡村教师,稳定乡村青年教师队伍。培训进修、职称评聘、表彰奖励等向乡村青年教师倾斜。
19.保障民办学校教师权益。完善民办学校、个人、政府合理分担的民办学校教师社会保障机制,民办学校应与教师依法签订合同,按时足额支付工资,保障其福利待遇和其他合法权益,并为教师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鼓励民办学校按规定为教职工建立补充养老保险,鼓励民办学校探索建立患重大疾病教师及家庭经济困难教师救助机制。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教师享受当地公办学校同等的人才引进政策。依法保障和落实民办学校教师在业务培训、职务聘任、教龄和工龄计算、表彰奖励等方面享有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权利。
20.提升教师社会地位。在全社会大力倡导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风尚。按照规定和相关要求组织开展评选表彰。加大向在教学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在偏远和贫困地区长期从教的教师的倾斜力度。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对教师出资奖励,有效调动教师长期从教、终身从教的积极性。
着力建设现代学校制度,突出教师主体地位,落实教师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充分发挥教师在办学治校中的作用。坚决维护教师职业尊严和合法权益,关心教师身心健康,克服职业倦怠,激发工作热情。
实施教师地位待遇提升保障计划。探索建立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规范幼儿园教师聘用管理,保障公办幼儿园教师待遇。改善乡村教师工作生活条件。定期组织开展教师表彰奖励活动。
六、切实加强党的领导,确保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21.加强组织领导。要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充分认识教师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教师工作置于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支持战略领域,把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根本性民生工程切实抓紧抓好。要坚持确保方向、强化保障、突出师德、深化改革、分类施策的工作原则。要通过各项政策举措的实施落地,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把教师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细化分工,确定路线图、任务书、时间表和责任人。主要负责同志和相关责任人要做到求真务实,善作善成,敢于担当,抓实工作。
要定期研究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建立教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教师队伍建设的重大问题。针对创新编制管理、加大教师队伍建设投入、提高教师待遇等改革事项,有关责任部门要加强研究,制定具体措施。
22.加强经费保障。要将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投入重点予以优先保障,完善支出保障机制,确保党和国家关于教师队伍建设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优化经费投入结构,优先支持教师队伍建设最薄弱、最紧迫的领域,重点用于按规定提高教师待遇保障、提升教师专业素质能力。各级财政要加大教师培训经费投入力度。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投入教师队伍建设的积极性。制定严格的经费监管制度,规范经费使用,加强绩效评价,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23.加强督查督导。要将教师队伍建设列入督查督导工作重点内容,作为对乡镇政府和涉教部门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重点指标,并将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参考,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到位,真正取得实效。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部门和相关责任人,要严肃问责。
各乡镇政府和涉教部门要结合本地(部门)实际,研究制定具体贯彻落实措施,确保本实施意见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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