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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洪洞县“升规纳统”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洪政办发〔2020〕5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洪洞经济技术开发区:
《洪洞县“升规纳统”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洪洞县“升规纳统”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县政府“工作任务清单”部署要求,扎实推进企业“升规纳统”工作,全面准确客观反映我县经济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这次“升规纳统”攻坚行动,聚焦县政府工作任务清单,针对省、市区域经济转型升级考核主要经济指标的完成,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应统尽统。“四上”企业和项目建设是重要的市场主体,是推动经济增长的中坚力量,是衡量一个地区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做好“四上”企业和项目投资入库纳统工作,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项目及时纳入各项统计调查中,做到应统尽统,对于客观反映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科学有效实施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运行监测,推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标任务
对全县行政区域内符合准“四上”标准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以及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全部查清摸实,将达到“四上”标准和项目投资标准的单位及时纳入统计范围。
(一)申报“四上”企业标准
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2、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批发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零售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以上,住宿和餐饮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以上,统称限额以上贸易企业。
3、资质内建筑、房地产企业:具有建筑业资质的所有独立核算建筑业企业,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法人单位。
4、规模以上服务业
(1)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和社会工作。
(2)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房地产业(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和其他房地产业等行业)。
(3)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标准
指城镇和农村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企业、事业、行政单位及城镇个体户,进行的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建设项目投资和房地产开发投资。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20年5月31日前)。5月下旬召开全县“升规纳统”攻坚行动动员会议,对“升规纳统”工作进行动员部署。采取网络、电视、报刊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升规纳统”的重要意义和相关奖励扶持政策,切实增强广大企业依法依规统计的责任意识和升规纳统积极性。
(二)单位清查登记阶段(2020年6月1日-6月30日)。由县发改局、工信局、商务局、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负责搜集税务、市场监管、住建、教科、文化旅游、民政、应急、能源等部门资料,统计局结合“四经普”资料共同审定生成单位底册,最终建立全县“准四上”单位底册。
开展“准四上”单位全面清查,以“准四上”单位底册为依据,全面开展“地毯式”清查登记。县统计局要加强业务指导,协助各部门按时完成清查摸底任务,切实做到“一个不漏、一个不少”。
(三)建立“准四上”单位库阶段(2020年7月1日-7月31日)。对清查登记的“准四上”单位进行分类评估,对全年主营业务收入进行推算,形成不同专业、不同行业的培育库,由各主管部门按照“一企一策”原则,制定所有“准四上”单位的“升规纳统”方案。对符合纳统标准的“准四上”单位,要及时跟进指导,帮助企业纳统,同时做好联网直报相关培训以及奖励扶持政策协调兑现等工作。
(四)纳统阶段(2020年6月——2020年底)。对达到标准的准“四上”企业和投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统计制度要求,及时入库纳入联网直报系统。统计部门要切实加强审核把关,力争省级入库纳统审批通过率达到100%。
四、主要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成立洪洞县“升规纳统”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县政府副县长敬三平任组长,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县政府办、发改局、工信局、商务局、统计局、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乡镇、县国税局、市场监管局、住建局、应急局、能源局、文化旅游局、教科局、民政局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负责日常调度工作。各责任单位和部门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升规纳统”攻坚行动的时间节点及任务目标,确保“升规纳统”攻坚行动取得重大突破。
(二)压紧压实责任。各单位和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明确责任领导,加强统筹协调和工作指导,积极引导企业和个体商户围绕升规纳统开展集中攻坚,确保各项工作按计划推进。各责任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县发改局负责服务业、建筑业、投资项目入库纳统工作;县工信局和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负责工业企业入库纳统工作;县商务局负责批零贸易及个体户入库纳统工作;县经济技术开发区负责辖区内“四上”企业和投资项目入库纳统工作。各单位要成立工作专班,及时研究有关情况,协调解决升规纳统中遇到的问题,确保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加强督导检查。“升规纳统”攻坚行动实行“一月一调度,一季度一通报”制度,县统计局负责每月调度汇总各部门、开发区“升规纳统”工作推进情况。结合县政府工作任务清单,及时通报工作进展。县政府成立督导组,深入一线开展工作督导,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力量加以解决;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及时通报并责令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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